平仄:仄 平 平 平 平
拼音: wū dé|děi|de xiū zhú jiè
【屋】1. 房,房间:~子。~宇。房~。 2. 家:“吴中过客莫思家,江南画船如~里。” 3. 车盖,覆盖物:黄~(古代帝王所乘车上以黄缯为里的车盖,亦指帝王车)。~社(王朝倾覆的代称)。 4. 古代井田的区划,一屋合三百亩。 典
【屋】〔古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烏谷切,音沃。《說文》居也。从尸,尸所主也。一曰尸象屋形,从至,至所至止也。《風俗通》止也。《集韻》具也。《玉篇》居也,舍也。《詩·秦風》在其板屋。《周禮·地官》考夫屋。《註》夫三爲屋,屋三爲井,出地貢者,三三相任。又田不耕者,出屋粟。又車蓋也。《史記·項羽本紀》項羽圍漢王滎陽,紀信誑楚,乗黃屋車,傅左纛。又夏屋,大俎也。《詩·秦風》於我乎,夏屋渠渠。《註》夏,大也。渠渠,俎深廣貌。又《禮·雜記》諸侯素錦以爲屋,士輤葦席以爲屋。《註》小帳覆棺者。又地名。《春秋·隱八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得】〔古文〕《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修】1. 装饰,使完美:~饰。~辞。装~。 2. 整治,恢复完美:~复。~治。~缮(修理)。~浚(修理疏通)。~好。~明(古代指政治清明)。 3. 剪或削:~剪。 4. 兴建,建造:~建。~筑。 5. 编纂,撰写:~书。~史。~纂。 6. (学问,品行方面)钻研、学习、锻炼:~学。~业。~养。 7. 长(cháng ),高:~长。 8. 信奉宗教的人虔诚地学习教义,并付诸行动:~行。~女。 9. 姓。
【修】《唐韻》息流切《集韻》《韻會》《正韻》思留切,音羞。飭也。又飾也,葺理也。《書·禹貢》六府孔修。又古之聞人曰前修。《屈原·離騷》謇吾法夫前修兮,非世俗之所服。又《屈原·離騷》解佩纕以結言兮,吾令蹇修以爲理。《註》蹇修,古良媒。又姓。漢屯騎校尉修炳。又長也。《詩·小雅》四牡修廣。又與卣通。《周禮·春宫·鬯人》廟用修。鄭註:修,讀爲卣。卣,中尊也。謂獻象之屬。以薦鬯則謂之卣,以薦酒則謂之修。又叶詢趨切,音須。《陸機·感丘賦》姸蚩混而爲一兮,孰云識其所修。必眇世以遠覽兮,夫何殉以區區。漢典考證:〔《周禮·冬官考
【竹】1. 常绿多年生植物,春日生笋,茎有很多节,中间是空的,质地坚硬,种类很多。可制器物,又可做建筑材料:~子。~叶。~笋。~编(用竹篾编制的工艺品)。~刻。 2. 指竹制管乐器:金石丝~。 3. 中国古代乐器八音之一。 4. 姓。
【竹】《廣韻》《集韻》《韻會》張六切《正韻》之六切,音竺。《說文》冬生靑艸,象形。下垂箁箬也。《竹譜》植類之中,有物曰竹。不剛不柔,非草非木。小異空實,大同節目。《又》竹雖冬蒨,性忌殊寒。九河鮮育,五嶺實繁。《詩·衞風》綠竹猗猗。《禮·月令》日短至,則伐木取竹箭。《周禮·夏官》東南曰揚州,其利金、錫、竹箭。《史記·貨殖傳》渭川千畝竹,其人與千戸侯等。《釋名》竹曰个。《淮南子·俶眞訓》竹以水生。又八音之一。《周禮·春官》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絲木竹。《禮·樂記》竹聲濫,濫以立會,會以聚衆。《史記·律書註》古律用竹。
【借】1. 暂时使用别人的财物等:~用。~阅。~账。~据。~条。 2. 暂时把财物等给别人使用:~钱给人。 3. 假托:~口。~端。~故。~代。~景。~喻。~题发挥。 4. 依靠:凭~。~势。
【借】《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子夜切,嗟去聲。假也,貸也,助也,推獎也。《家語》在貧如客,使其臣如借。《註》言不有其身,如借使也。《前漢·文帝紀》假借納用。又艸履曰不借。《釋名》言賤易有各自蓄之,不假借人也。又設辭。《詩·大雅》借曰未知,亦旣抱子。又與藉耤通。又與假通。《後漢·李充傳》無所借借。《註》下音假。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資昔切,音積。義同。 本作,隸省作借,別作徣。漢典考證:〔《釋名》艸履曰不借。《註》言賤易有各自置,不假借也。〕 謹照原文改爲艸履曰不借。釋名言賤易有各自蓄之,不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