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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从他姓改受廛——吊友人朱子大

韵脚:下平二仙

平仄:仄 平 平 仄 仄 仄 平

拼音: jìng cóng|zòng tā xìng gǎi shòu chán

竟从他姓改受廛释义

【竟】1. 终了,完毕:继承先烈未~的事业。  2. 到底,终于:毕~。有志者事~成。  3. 整,从头到尾:~日。~夜。  4. 居然,表示出乎意料:~然。~至(竟然至于)。~自(竟然)。

【竟】《廣韻》《韻會》《正韻》居慶切,音敬。窮也,終也。《史記·項羽紀》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高祖紀》歲竟,兩家常折券棄責。《前漢·元帝紀》竟寧元年。《師古註》竟者,終極之言,言永安寧也。《霍光傳》縣官重太后,故不竟。《師古註》竟,窮竟其事也。又《說文》樂曲盡爲竟。又地名。《史記·白起傳》遂東至竟陵。《註》在郢州長壽縣南百五十里。又姓。出《何氏姓苑》。又《集韻》舉影切,音景。與境同,界也。《禮·曲禮》入竟而問禁。《疏》竟,界首也。《左傳·莊二十七年》卿非君命不越竟。《字彙補》按竟界之竟,宜从上聲。徐師

【从】1. 依顺:顺~。盲~。~善如流。  2. 采取,按照:~优。  3. 跟随:愿~其后。  4. 跟随的人:侍~。仆~。  5. 参与:~业。~政。投笔~戎。  6. 由,自:~古至今。~我做起。  7. 次要的:主~。~犯。  8. 宗族中次于至亲的亲属:~父(伯父、叔父的通称)。  9. 中国魏以后,古代官品(有“正品”和“从品”之分,宋代龙图阁大学士为从二品)。  10. 姓。 | 1. 古同“纵”,竖,直。  2. 古同“纵”,放任。

【从】《說文》從本字。《陸佃曰》二人向陽爲从,向隂爲比。士之趨嚮,不可不愼。(從)《廣韻》疾容切《集韻》《韻會》《正韻》牆容切,俗平聲。《說文》本作从。相聽也。《書·益稷》汝無面從。《說命》后從諫則聖。又《廣韻》就也。《易·乾卦》雲從龍,風從虎。《禮·曲禮》謀于長者,必操几杖以從之。又《爾雅·釋詁》自也。《詩·小雅》伊誰云從。《箋》言譖我者,是言從誰生乎。《晉書·明帝紀》不聞人從日邊來。又姓。《廣韻》漢有將軍從公。《何氏姓苑》今東筦人。又《廣韻》《集韻》七恭切,促平聲。《廣韻》從容也。《正韻》從容,舒緩貌。《書

【他】1. 称你、我以外的第三人,一般指男性,有时泛指,不分性别:~们(可包括男性和女性)。~杀。  2. 别的,另外的:~人。~日。~乡。~山之石,可以攻玉。其~。  3. 虚指:睡~一觉。

【他】《廣韻》託何切《正韻》湯何切,音拖。與佗它通。彼之稱也,此之別也。《左傳·莊二十二年》光遠而自他有耀者也。《詩·鄘風》之死矢靡他。又《小雅》人知其一,莫知其他。又《玉篇》誰也。又邪也。《揚子·法言》君子正而不他。又凡牛馬載物曰負他。又《集韻》唐佐切,同。亦畜負物也。又《司馬相如·上林賦》不被創刃,怖而死者,他他藉藉,塡坑滿谷。《註》他音〈口〉。言禽獸僵死交相積也。又《正字通》方言呼人曰他。讀若塔平聲。

【姓】1. 表明家族的字:~氏。~名。贵~(询问对方姓氏的敬辞)。  2. 平民:万~。老百~。

【姓】〔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息正切,音性。《說文》人所生也。《左傳·隱八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又孫謂之子姓。《詩·周南》振振公姓。《楚語》率其子姓,從其時享。又晐姓,備庶媵也。《吳語》一介嫡女願執箕箒,以晐姓于王宮。又百姓,民庶也。《書·堯典》平章百姓。又百官族姓。《酒誥》越百姓里居。又生子曰姓。《左傳·昭四年》庚宗之婦人,獻以雉。問其姓,對曰:余子長矣,能奉雉而從我矣。又姓。《前漢·食貨志》臨葘人姓偉,貲五千萬。《註》姓,姓也。偉,其名。又推律定姓。京房本姓李,推律定姓爲京氏。又筮易得姓,

【改】1. 变更,更换:~变。更(gēng )~。~革。~造。~善。~弦更张。朝令夕~。~编。~写。纂~。  2. 姓。

【受】1. 接纳别人给的东西:接~。感~。~精。~权。~托。~降。~益。~业(a.跟随老师学习;b.学生对老师自称)。~教。~领。~聘。~理。  2. 忍耐某种遭遇:忍~。~苦。~制。~窘。~累(受到劳累)。  3. 遭到:遭~。~害。~挫。~屈。~辱。~阻。  4. 适合,中:~吃。~看。~听。~使。

【受】〔古文〕《唐韻》殖酉切《集韻》《韻會》《正韻》是酉切,音壽。《說文》相付也。《玉篇》得也。《易·旣濟》實受其福。《詩·大雅》受天之祜。又承也。《李適之法觀禪師銘》孰承最上,密受居多。又盛也。《杜甫詩》野航恰受兩三人。又容納也。《論語》君子不可以小知,而可大受也。又《正字通》神呪切,收去聲。《詩·小雅》投畀有北,有北不受。叶下昊。昊,許切。○按受字《韻書》無去聲。又叶音暑。《張衡·誚靑衣賦》晏嬰潔志,不顧景女。乃雋不疑,奉霍不受。《韻會》毛氏曰:从从冖。俗或作,非。音胡到切,下从丈。zd

【廛】1. 古代城市平民的房地:~里(古代城市中住宅的通称)。市~(集市)。  2. 古同“缠”,束。

【廛】《唐韻》直連切《集韻》《韻會》澄延切《正韻》呈延切,音纏。《說文》一畝半,一家之居。《詩·魏風》胡取禾三百廛兮。《傳》一夫之居曰廛。《周禮·地官·遂人》夫一廛田百畮。《註》廛,城邑之居。《揚子·方言》東齊海岱之閒謂居曰廛。又《玉篇》市邸也。《禮·王制》市廛而不稅。《註》廛市物邸舍,稅其舍,不稅其物。《周禮·地官·廛人》掌斂廛布,而入于泉府。《註》廛布者,貨賄諸物邸舍之稅《疏》謂在行肆,官有邸舍,人有置物於中,使之出稅,故云廛布也。《班固·西都賦》闐城溢郭,旁流百廛。又《集韻》或作。《前漢·揚雄傳》有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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