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仄 平 平 平
拼音: xī huán|hái jìng fù yī
【郗】1. (古读chīㄔˉ) 2. 古地名,在今中国河南省沁阳县。 3. 姓。
【郗】《廣韻》丑饑切《集韻》抽遲切《韻會》丑脂切,音絺。《說文》周邑也。在河內野王縣。又姓。《正字通》郗與郄別。黃長睿曰:郄詵,晉大夫郤縠之後。郗鑒,漢御史大夫郗慮之後。姓源旣異,音讀各殊,後世因俗書相混,不復分郄、郗爲二。陸龜蒙詩:一段淸光染郗郞。亦誤讀也。又《集韻》香依切,音希。骨節閒也。zdic.net漢典
【还】1. 回到原处或恢复原状:~乡。~俗。衣锦~乡。返老~童。 2. 回报别人对自己的行动。~手。~击。以眼~眼。以牙~牙。 3. 偿付:归~。偿~。~本。原物奉~。 4. 古同“环”,环绕。 5. 姓。 | 1. 依然,仍然:这本书~没有看完。 2. 更加:今天比昨天~冷。 3. 再,又:锻炼身体,~要注意休息。 4. 尚,勉强过得去:身体~好。 5. 尚且:他~搬不动,何况我呢?
【还】《篇海類編》音浮。又音否。俗作還字,非。(還)《唐韻》戸關切《集韻》《韻會》《正韻》胡關切,音環。《說文》復也。《玉篇》反也。《詩·小雅》爾還而入,我心易也。還而不入,否難知也。《註》反也。又《正韻》退也,歸也。《儀禮·鄕飮酒禮》主人答拜還,賔拜辱。《註》還,猶退也。《前漢·高帝紀》還守豐。又《灌嬰傳》還定三秦。又顧也。《左傳·昭二十年》無所還忌。《註》還,猶顧也。又償也。《老子·道德經》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還。又大還、小還,日至之名。《淮南子·天文訓》日至于鳥次,是謂小還。至于女紀,是謂大
【竟】1. 终了,完毕:继承先烈未~的事业。 2. 到底,终于:毕~。有志者事~成。 3. 整,从头到尾:~日。~夜。 4. 居然,表示出乎意料:~然。~至(竟然至于)。~自(竟然)。
【竟】《廣韻》《韻會》《正韻》居慶切,音敬。窮也,終也。《史記·項羽紀》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高祖紀》歲竟,兩家常折券棄責。《前漢·元帝紀》竟寧元年。《師古註》竟者,終極之言,言永安寧也。《霍光傳》縣官重太后,故不竟。《師古註》竟,窮竟其事也。又《說文》樂曲盡爲竟。又地名。《史記·白起傳》遂東至竟陵。《註》在郢州長壽縣南百五十里。又姓。出《何氏姓苑》。又《集韻》舉影切,音景。與境同,界也。《禮·曲禮》入竟而問禁。《疏》竟,界首也。《左傳·莊二十七年》卿非君命不越竟。《字彙補》按竟界之竟,宜从上聲。徐師
【负】1. 驮,背(bèi ):~米。~疚。~重。如释重~。~荆请罪。 2. 担任:担~。~责。~累(lěi )。~罪。~荷。忍辱~重。身~重任。 3. 仗恃,依靠:~隅顽抗。自~(自以为了不起)。 4. 遭受:~伤。~屈。 5. 具有,享有:久~盛誉。 6. 欠(钱):~债。 7. 小于零的(数),与“正”相对:~数。 8. 指相对的两方面中反的一面,与“正”相对:~电。~极。 9. 违背,背弃:~心。~约。忘恩~义。 10. 失败,与“胜”相对:不分胜~。
【负】《唐韻》房久切《集韻》《韻會》扶缶切,音婦。《說文》恃也。从人守貝,有所恃也。《史記·魏其武安侯傳》武安負貴而好權。又《說文》一曰受貸不償。《前漢·鄧通傳》通家尚負責數鉅萬。又《釋名》負,背也。置項背也。《玉篇》擔也。或作偩。《廣韻》荷也。《易·解卦》負且乗,致至。《詩·大雅》是任是負。《左傳·莊二十年》弛於負擔。又背也。《禮·明堂位》天子負斧,依南鄕而立。《註》負之言背也。又依也。《孟子》虎負嵎。《趙岐註》虎依嵎而怒。又失也。《戰國策》公負令秦與强齊戰。《註》負,猶失也。又老母之稱。《史記·高祖紀》常從
【一】1. 数名,最小的正整数(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壹”代)。 2. 纯;专:专~。~心~意。 3. 全;满:~生。~地水。 4. 相同:~样。颜色不~。 5. 另外的:蟋蟀~名促织。 6. 表示动作短暂,或是一次,或具试探性:算~算。试~试。 7. 乃;竞:~至于此。 8. 部分联成整体:统~。整齐划~。 9. 或者:~胜~负。 10. 初次:~见如故。 11. 中国古代乐谱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7”。
【一】〔古文〕弌《唐韻》《韻會》於悉切《集韻》《正韻》益悉切,漪入聲。《說文》惟初大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廣韻》數之始也,物之極也。《易·繫辭》天一地二。《老子·道德經》道生一,一生二。又《廣韻》同也。《禮·樂記》禮樂政,其極一也。《史記·儒林傳》韓生推詩之意,而爲內外傳數萬言,其語頗與齊魯閒殊,然其歸一也。又少也。《顏延之·庭誥文》選書務一不尚煩密。《何承天·答顏永嘉書》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又《增韻》純也。《易·繫辭》天下之動貞夫一。《老子·道德經》天得一以淸,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