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下平十八尤
平仄:平 仄 平 平 仄 平 平 平 平
拼音: jīng lǜ lún|guān wén 4 shén me kē 1|4 shōu
【经】1. 织布时用梭穿织的竖纱,编织物的纵线,与“纬”相对:~纱。~线。~纶(a.整理过的蚕丝;b.喻政治规划)。 2. 地理学上指通过南北极与赤道成直角的线(亦作“子午线”):东~。西~。~度。~纬仪。 3. 作为思想、道德、行为等标准的书,亦称宗教中讲教义的书,或称某一方面事物的专著:诗~。易~。~书。~卷。~文。~义。~传(zhuàn )(儒家经典与注疏的合称)。四书五~。~史子集。黄帝内~。 4. 治理,管理:~理。~营。~商。~济。~纪。~天纬地。 5. 通过:~过。~历。~验。~手。~办。
【经】〔古文〕坕《唐韻》《廣韻》古靈切《集韻》《韻會》《正韻》堅靈切,音涇。《說文》織也。《玉篇》經緯,以成繒帛也。《易·屯卦》君子以經綸。《疏》經,謂經緯。又《易·頤卦》拂經於丘。《註》經猶義也。又《書·酒誥》經德秉哲。《傳》能常德持智。《左傳·昭二十五年》夫禮,天之經也。《註》經者,道之常。又《詩·大雅》經之營之。《傳》經,度之也。又《周禮·天官·冢宰》體國經野。《註》經,謂爲之里。《疏》南北之道謂之經,東西之道謂之緯。又《周禮·天官·大宰》以經邦國。《註》經,法也。王謂之禮經常所秉以治天下者也。又《禮·月
【律】1. 法则,规章:纪~。法~。定~。规~。清规戒~。~师。 2. 约束:~己。 3. 中国古代审定乐音高低的标准,把声音分为六律(阳律)和六品(阴律)。合称“十二律”:~吕(古代用竹管制成的校正乐律的器具,以管的长短来确定音的不同高度,从低音管算起,成奇数的六个管称“律”;成偶数的六个管称“吕”,后来“律吕”作为音律的统称)。 4. 旧诗的一种体裁:~诗。 5. 姓。 典
【纶】1. 钓鱼用的线:垂~。 2. 古代官吏系印用的青丝带。 3. 现用作某些合成纤维的名称:锦~。涤~。 | 1. 〔~巾〕古代配有青丝带的头巾。 2. (綸) 典 方言集汇
【纶】《廣韻》力迍切《集韻》《韻會》龍春切,音倫。《說文》靑絲綬也。《後漢·輿服志》百石靑紺綸,一采宛轉繆織,長丈二尺。又《廣韻》絲綸。《釋名》綸,倫也,作之有倫理也。《易·屯卦》君子以經綸。《疏》綸謂綱也,以織綜經緯。《禮·緇衣》王言如絲,其出如綸。《疏》綸麤於絲。《後漢·章帝紀》吹綸絮。《註》綸似絮而細。又《易·繫辭》故能彌綸天地之道。《釋文》京房云:綸,知也。王肅云:綸,纏裹也。荀云:綸,迹也。又《詩·小雅》之子于釣,言綸之繩。《傳》綸,釣繳也。又《莊子·齊物篇》而其子又以文之綸終。《音義》綸,琴瑟絃也。
【文】1. 事物错综所造成的纹理或形象:灿若~锦。 2. 刺画花纹:~身。 3. 记录语言的符号:~字。~盲。以~害辞。 4. 用文字记下来以及与之有关的:~凭。~艺。~体。~典。~苑。~献(指有历史价值和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采(a.文辞、文艺方面的才华;b.错杂艳丽的色彩)。 5. 人类劳动成果的总结:~化。~物。 6. 自然界的某些现象:天~。水~。 7. 旧时指礼节仪式:虚~。繁~缛节(过多的礼节仪式)。 8. 文华辞采,与“质”、“情”相对:~质彬彬。 9. 温和:~火。~静。~雅。
【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無分切,音紋。《說文》錯畫也。《玉篇》文章也。《釋名》文者,會集衆綵,以成錦繡。合集衆字,以成辭義,如文繡然也。《易·繫辭》物相雜,故曰文。《周禮·天官·典絲》供其絲纊組文之物。《註》畫繪之事,靑與赤謂之文。《禮·樂記》五色成文而不亂。又《尚書序》古者伏犧氏之王天下也,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由是文籍生焉。《疏》文,文字也。《說文》序》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卽謂之字。《古今通論》倉頡造書,形立謂之文,聲具謂之字。又《易·乾卦文言疏》文謂文飾。又《易·坤卦
【向】1. 对着,朝着,与“背”相对:~背(bèi )。~北。 2. 目标,意志所趋:志~。方~。 3. 偏袒,袒护:偏~。 4. 近,临:~晚。秋天漠漠~昏黑。 5. 从前:~日。~者。 6. 从开始到现在:~例。一~。 7. 姓。
【什么】hénme(1)[what](2)表示询问某人、某物或某事的本身或性质你从那里得到了什么消息(3)表示询问某物或某事的情况告诉我你在找什么(4)虚指,表示不肯定的事物闻到一种什么花香(5)表示否定他算什么,你竟挂念他(6)表示责难你笑什么?(7)表示询问在它前面的词或一系列的词中所未包括的可能性这是爬行动物、两栖动物,还是别的什么东西(8)表示惊讶或激动什么,不吃早餐啦!(9)[whatever]∶一切事物无论大地——生育一切的母亲——出产什么
【什么】末”。同“甚麼”。1.疑问代词。表示疑问。《坛经·机缘品》:“师曰:‘汝曾作什么来?’”五代王定保《唐摭言·公荐》:“奇章公始来自江黄间,置书囊於国东门,携所业先诣二公……韩始见题,而掩卷问之曰:‘且以拍板为什么?’”《景德传灯录·法达禅师》:“祖又曰:‘汝名什么?’对曰:‘名法达。’”鲁迅《呐喊·药》:“好香!你们吃什么点心呀?”李广田《<散文三十篇>序》:“若问这些文章到底有什末意义,勉强说,也不过是多少地反映了那个旧社会的某些方面。”2.疑问代词。表示无须,不必。唐吕岩《劝世》诗:“衣食随缘,自然快
【科】1. 动植物的分类单位:狮子属于猫~。槐树是豆~。 2. 机关内部组织的划分:~室。财务~。 3. 学术或专业的类别:~目。学~。文~。外~。 4. 古代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后备人员的制度:~举。~甲。~第。登~。 5. 判定(刑罚):~处(chù)。~罚。 6. 古典戏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笑~。~白。 7. 古同“棵”。
【科】《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苦禾切,音窠。《說文》程也。从禾从斗。斗者,量也。《徐曰》會意。又《廣韻》條也,本也,品也。《戰國策》科條旣備。又坎也。《孟子》盈科而後進。又等也。《論語》爲力不同科。又科,斷也。《釋名》科,課也。課其不如法者,罪責之也。又取人條格曰科第。《前漢·元帝紀》詔丞相御史,舉質樸敦厚遜讓有行者,光祿歲以此科第郞從官。《註》始令丞相御史舉此四科人,以擢用之,而見在郞及從官,又令光祿每歲依此科考校,定其第高下,用知其人賢否也。《後漢·徐防傳》立博士十有四家,設甲乙之科。《註》歲課甲科
【中】1. 和四方、上下或两端距离同等的地位:~心。当(dàng)~。~原。~华。 2. 在一定范围内,里面:暗~。房~。~饱。 3. 性质或等级在两端之间的:~辍(中途停止进行)。~等。~流砥柱。 4. 表示动作正在进行:在研究~。 5. 特指“中国”:~式。~文。 6. 适于,合于:~看。 | 1. 恰好合上:~选。~奖。~意(会意,满意)。 2. 受到,遭受:~毒。~计。 3. 科举考试被录取:~举。~状元。 典
【中】〔古文〕《唐韻》陟弓切《集韻》《韻會》《正韻》陟隆切,音忠。《書·大禹謨》允執厥中。《周禮·地官·大司徒》以五禮防民僞,而敎之中。《左傳·成十三年》劉子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又《左傳·文元年》舉正於中,民則不惑。《註》舉中氣也。又司中,星名。在太微垣。《周禮·春官·大宗伯》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師雨師。又《前漢·律歷志》春爲陽中,萬物以生。秋爲隂中,萬物以成。又中央,四方之中也。《書·召誥》王來紹上帝,自服于土中。《註》洛爲天地之中。《張衡·東京賦》宅中圓大。又正也。《禮·儒行》儒有衣冠中。《周禮·秋官·司刺
【收】1. 接到,接受:~发。~信。~支。~讫。~益。 2. 藏或放置妥当:这是重要东西,要~好了。 3. 割断成熟的农作物:~割。~成。麦~。 4. 招回:~兵。~港。 5. 聚,合拢:~容。~理。~集。 6. 结束:~尾。~煞。~盘。 7. 逮捕,拘押:~捕。~监。~押。~审。 8. 约束,控制(感情或行动):~束。~心。~伏(亦作“收服”)。 典
【收】〔古文〕《唐韻》式周切《集韻》尸周切,音荍。《說文》捕也。《五經文字》作収,訛。《詩·大雅》此宜無罪,女反收之。《傳》收,拘收也。又《詩·周頌》我其收之。《傳》收,聚也。又《禮·玉藻》有事則收之。《疏》當有事之時,則收斂之。又《左傳·襄二十七年》何以恤我,我其收之。《註》收,取也。又《戰國策》秦可以少割而收害也。《註》收,猶息也。又《博雅》收,振也。《中庸》振河海而不洩。《朱傳》振,收也。又車軫也。《詩·秦風》小戎俴收。《傳》收,軫也。又夏冠名。《儀禮·士冠禮》周弁,殷冔,夏收。《註》收,言所以收斂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