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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邑应非旧——送陆尧夫倅襄阳

平仄:仄 仄 平 平 仄

拼音: 4 jiù jǐng 1|4 fēi

井邑应非旧释义

【邑】1. 城市,都城:城~。都~。  2. 旧指县:~人(同乡的人)。~庠(明清时称县学)。~宰。  3. 古代诸侯分给大夫的封地:采~。  4. 古同“悒”,愁闷不安。

【邑】《集韻》於汲切《集韻》《韻會》乙及切《正韻》一入切,音浥。《說文》國也。《正韻》都邑也。《釋名》邑,人聚會之稱也。《史記·五帝紀》舜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周禮·地官·小司徒》四井爲邑,四邑爲丘。又《載師》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以家邑之田任稍地。《註》公邑,謂六遂之餘地。家邑,謂大夫之采地。又王畿亦稱邑。《書·湯誓》率割夏邑。《詩·商頌》商邑翼翼。又侯國亦稱邑。《書·武成》用附我大邑周。《詩·大雅》作邑于豐。又於邑,氣逆結不下也。《楚辭·九章》氣於邑而不可止。《前漢·成帝贊》言之可爲於邑。《註》於邑,短氣

【旧】1. 过时的,与“新”相对:~式。~俗。  2. 东西因经过长时间而变了样子:~衣服。~书。  3. 原先曾有过的,过去很长时间的:~居。~友。  4. 有交情,有交情的人:故~(指老朋友)。念~(怀念旧日情谊)。 典

【旧】《唐韻》《集韻》《韻會》巨救切《正韻》巨又切,音柩。《說文》鴟舊,舊留也。《徐曰》卽怪鴟也。又《廣韻》故也。《增韻》對新之稱。《詩·豳風》其新孔嘉,其舊如之何。《左傳·僖二十八年》輿人誦,原田每每,舍其舊,而新是謀。《公羊傳·莊二十九年》新延廄者何。修舊也。又久也。《詩·大雅》於乎小子,告爾舊止。《箋》舊,久也。又《韻會》昔也,老宿也。又姓。漢上黨太守舊彊。又與柩同。《金史·蔡珪傳》燕靈王舊。舊,古柩字通用。又《韻會》《正韻》巨九切,音臼。義同。又《集韻》許尤切,音休。與鵂同。又《韻補》叶巨己切,音技。《

【井】1. 人工挖成的能取出水的深洞。水~。临渴掘~。  2. 形状像井的:天~。油~。  3. 整齐,有秩序:~然。~~有条。  4. 星名,二十八宿之一。  5. 姓。 典

【井】《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子郢切,精上聲。穴地出水曰井。《釋名》井,淸也。《廣雅》深也。易有井卦。《世本》伯益作井。《汲冡周書》黃帝作井。《孟子》掘井九仞,而不及泉。又《廣韻》田九百畝曰井,象九區之形。《孟子》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又市井。《玉篇》穿地取水,伯益造之,因井爲市也。《師古曰》市,交易之處,井,共汲之所,因井成市,故名。又南方宿名。《史記·天官書》南宮朱鳥東井爲水事。《註》東井八星,主水衡也。又井井,經畫端整貌。《荀子·儒效篇》井井兮其有條理也。又往來連屬貌。《易·井卦》往來井井。又姓。漢

【应】1. 该,当,又引申料想理该如此:~当。~该。~分(fèn )。~有尽有。  2. 回答:答~。喊他不~。~承。  3. 随,即:“桓督诸将周旋赴讨,~皆平定”。  4. 姓。 | 1. 回答或随声相和:~答。呼~。~对(答对)。~和(hè)。反~(a.化学上指物质发生化学变化,产生性质和成分与原来不同的新物质;b.人和动物受到刺激而发生的活动和变化;c.回响,反响)。  2. 接受,允许,答应要求:~邀。~聘。~考。  3. 顺合,适合:顺~。适~。~机。~景。~时。~用文。  4. 对待:~付。~变。

【应】《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於陵切,音膺。《說文》當也。从心聲。《徐曰》,鷹字也。本作,今作應。又料度辭也。《唐詩》應須,祇應,皆是也。又《周語》其叔父實應且憎。《註》猶受也。又國名。《括地志》故應城,因應山爲名,在汝州葉縣。又姓。出南頓,本周武王後。《左傳·僖二十四年》邗晉應韓,武之穆也。漢有應曜,與四皓偕隱,曜獨不出,八代孫應劭,集解漢書。又通作膺。《書·武成》誕膺天命。《註》當也。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於證切,音譍。《集韻》答也。《廣韻》物相應也。《易·咸卦》二氣感應以相與。又樂名。

【非】1. 不,不是:~凡。~法。~分(fèn )。~礼。~但。~同小可。啼笑皆~。  2. 不对,过失:痛改前~。文过饰~。习~成是(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反认为是对的)。  3. 与“不”呼应,表示必须(有时后面没有“不”字):我~看这本书。  4. 责怪,反对:~难(nàn )。~议。无可厚~。  5. 指“阿非利加洲”(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简称“非洲”):东~。西~。

【非】《唐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音飛。《說文》違也。从飛下翄,取其相背。《玉篇》不是也。《書·說命》無恥過作非。《易·繫辭》辨是與非。又《玉篇》下也。又《玉篇》隱也。又《增韻》訾也。《孝經·五章》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又《玉篇》責也。《前漢·魏相傳》使當世責人非我。又山名。《山海經》非山之首,其上多金玉。又姓。《風俗通》非子,伯益之後。又《集韻》《韻會》《正韻》尾切,音斐。《集韻》本作誹。謗也。《前漢·食貨志》不入言而腹非。《史記·平準書》作腹誹。又《鼂錯傳》非謗不治。《註》非,讀曰誹。又《韻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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