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九麌
平仄:仄 平 平 平 仄 仄
拼音: qǔ dào jiù zhōng yào rén
【取】1. 拿:索~。~书。~款。窃~。 2. 选择:选~。~材。~景。~道。~样。 3. 采用:采~。听~。吸~。可~。~精用弘。 4. 得到,招致:获~。~经。~偿。~悦。 5. 消去:~消。~缔。
【取】《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娶上聲。《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又《集韻》《韻會》《正韻》逡須切,音趨。《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又《集韻》雌由切,音秋。《前漢·地理志》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又《集韻》《
【道】1. 路,方向,途径:~路。铁~。志同~合。 2. 指法则、规律:~理。~德。~义。得~多助,失~寡助。 3. 学术或宗教的思想体系:~学。传~。修~。 4. 方法,办法,技术:门~。医~。 5. 指“道家”(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个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是老聃和庄周) 6. 指“道教”(中国主要宗教之一,创立于东汉):~观(guàn )。~士。~姑。~行(háng )(僧道修行的功夫,喻技能和本领)。 7. 指某些反动迷信组织:会~门。一贯~。 8. 说,讲:~白。常言~。能说会~。 9. 用
【道】〔古文〕衟《唐韻》徒皓切《集韻》《韻會》《正韻》杜皓切,陶上聲。《說文》所行道也。《爾雅·釋宮》一達謂之道路。《詩·小雅》周道如砥。《前漢·董仲舒傳》道者所由適于治之路也。又《廣韻》理也,衆妙皆道也,合三才萬物共由者也。《易·繫辭》一隂一陽之謂道。《又》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書·大禹謨》道心惟微。又順也。《書·禹貢》九河旣道。《註》順其道也。又國名。《左傳·僖五年》江黃道柏。《註》道國,在汝南安陽縣南。又《韻會》州名。漢屬零陵郡,唐營州,攺道州。又當道,草名。《博雅
【就】1. 凑近,靠近:避难~易。~着灯看书。 2. 到,从事,开始进入:~位。~业。~寝。~任。~绪。~医。高~。 3. 依照现有情况或趁着当前的便利,顺便:~近。~便。~事论事。
【就】《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疾僦切,音鷲。《說文》就,高也。从京,从尤。《徐曰》尤,異也。尤高人所就之處,語曰:就之如日。會意。《廣韻》成也,迎也。《詩·邶風》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周頌》日就月將,學有緝熙于光明。又卽也。《齊語》聖王之處士也,使就閒燕,處工就官府,處商就市井,處農就田野。又《增韻》從也。《禮·檀弓》先王之制,禮也。過之者俯而就之。又帀也。《禮·禮器》大路繁纓一就。《註》五采一帀曰就。又能也。《左傳·哀十一年》郊之戰,季孫曰:須也弱。有子曰:就用命焉。《註》雖少年,能用命也。又終也。《
【中要人】亲近皇帝并掌权的宦官。《资治通鉴·陈宣帝太建四年》:“帝常令中要人扶侍出入,直至永巷,每同御榻论决政事,委任之重,羣臣莫比。”胡三省注:“中要人,宦官之亲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