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宋诗 / 普庵歌

绝意识——普庵歌

平仄:平 仄 平

拼音: jué yì shí|zhì

绝意识释义

【绝意】断绝某种意念。汉王充《论衡·刺孟》:“在鲁则归之於天,絶意无冀,在齐则归之於王,庶几有望。”唐韩愈《杂诗》之三:“停车卧轮下,絶意於神仙。”宋苏轼《代张方平谏用兵书》:“故臣愿陛下远览前世兴亡之迹,深察天心向背之理,絶意兵革之事。”清梅曾亮《陈拜乡诗序》:“秋士以名公子而絶意科举。”

【识】1. 知道,认得,能辨别:~辨。~破。~相(xiàng )。~途老马。  2. 所知道的道理:知~。常~。  3. 辨别是非的能力:见~。远见卓~。 | 1. 记住:博闻强~。  2. 标志,记号。 方言集汇

【识】〔古文〕《唐韻》賞職切《集韻》《韻會》設職切,音式。《說文》常也。一曰知也。《長箋》訓常無意義。《玉篇》識,認也。《增韻》能別識也。又見識也。《詩·大雅》不識不知,順帝之則。《左傳·襄二十九年》吳公子札聘于鄭,見子產如舊相識。《老子·道德經》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莊子·繕性篇》道固不小行,德固不小識。《揚子·法言》多聞見而識乎正道者,至識也。多聞見而識乎邪道者,迷識也。又草名。《大戴禮·夏小正》三月采識。識,草也。又州名。《唐書·地理志》識利州屬高麗降戸州。又姓。見《姓纂》。又《廣韻》《集韻》《韻會》

绝意识用户点评
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