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下平十一唐
平仄:平 仄 平 平
拼音: yú táng jué zhèng
【于】1. 介词(a.在,如“生~北京”;b.到,如“荣誉归~老师”;c.对,如“勤~学习”;d.向,如“出~自愿”;e.给,如“问道~盲”;f.自,从,如“取之~民”;g.表比较,如“重~泰山”;h.表被动,如“限~水平”)。 2. 后缀(a.在形容词后,如“疏~防范”;b.在动词后,如“属~未来)。 3. 姓。
【于】《唐韻》羽俱切《集韻》《韻會》《正韻》雲俱切,音迂。《爾雅·釋詁》于,曰也。又往也。《書·大誥》民獻有十夫,予翼以于。《詩·小雅》王于出征。又《儀禮·士冠禮》宜之于假。《註》于,猶爲也。宜之見爲大矣。又《聘禮》賄在聘于賄。《註》于讀曰爲。言當視賓之禮,而爲之財也。又《司馬相如·長門賦敘》因于解悲愁之辭。又未定之辭。《公羊傳·僖二十八年》歸于者何。歸于者,罪未定也。又行貌。《韓愈·上宰相書》于于焉而來矣。又于于,自足貌。《莊子·應帝王》其臥徐徐,其覺于于。又鐘兩口之閒曰于。《周禮·冬官考工記》鳧氏爲鐘,兩欒
【堂】1. 正房,高大的房子:~屋。~客。~倌。礼~。澡~。 2. 同祖父的亲属关系:~房。~兄弟。 3. 旧时官吏审案办事的地方:大~。公~。过~。 4. 量词:上了一~课。一~家具。
【堂】〔古文〕坣《唐韻》《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徒郞切,音唐。《說文》殿也。正寢曰堂。《釋名》高顯貌。《演義》當也,謂當正向陽之宇也。《詩·豳風》躋彼公堂。又明堂,王者朝諸侯之宮。《禮·明堂位》明堂也者,明諸侯之尊也。《前漢·郊祀志》武帝元封元年,濟南人公玉帶上黃帝時明堂圖。又堂室。《爾雅·釋宮》古者有堂,自半巳前虛之,謂之堂,半巳後實之,謂之室。又官署。《漢官儀》黃門有畫堂之署,中書省玉堂。《揚雄·解嘲》歷金門,上玉堂。今翰林院亦曰玉堂。《唐書·百官志》初三省議事于門下之政事堂,其後裴炎遷于中書省。又
【决】1. 排除阻塞物,疏通水道:“禹~江疏河”。 2. 堤岸被水冲开:~口。溃~。 3. 断定,拿定主意:~定。~断。~计。~然。~胜。~议。犹豫不~。 4. 一定(用在否定词前):~不后退。 5. 决定最后胜败:~赛。~战。 6. 执行死刑:处~。枪~。
【决】《玉篇》俗決字。(決)《廣韻》《集韻》《韻會》古穴切,音玦。水名。《水經》決水,出廬江雩婁縣南大別山。《注》俗名爲檀山峴,蓋大別之異名也。其水歷山委注而絡其縣,西北流逕蓼縣故城,灌水注之,故地理志曰:決水北注蓼入灌,灌水於蓼亦入決。又決決,北方水名。《山海經》龍侯之山,決決之水出焉,東流注于河。又行流也。《管子·君臣下篇》決之則行,塞之則止。《左傳·襄三十一年》不如小決使道。又斷也,判也。《禮·曲禮》夫禮者,所以定親疎,決嫌疑。又分爭辨訟,非禮不決。又以齒斷物亦曰決。《禮·曲禮》濡肉齒決,乾肉不齒決。《周
【政】1. 治理国家事务:~治。~府。~党。~权。~纲。~策。~令。~绩。~见。~客(为个人或某一集团利益从事政治活动的人)。~局。~变。参~。议~。 2. 国家某一部门主管的业务:财~。邮~。民~。 3. 家庭或集体生活中的事务:家~。 4.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