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十七眞
平仄:平 仄 平 平 平 平 平 平 平
拼音: gāo jū mín qí|jī zhī zé yōu miào táng
【高】1. 由下到上距离大的,与“低”相对:~峰。~空。~踞。~原。~耸。~山流水(喻知己、知音或乐曲高妙)。~屋建瓴(形容居高临下的形势)。~瞻远瞩。 2. 高度:他身~一米八。 3. 等级在上的:~级。~考。 4. 在一般标准或平均程度之上:~质量。~消费。~价。~档。~手。~能物理。 5. 声音响亮:引吭~歌。 6. 敬辞,称别人的事物:~见。~就。~论。~寿。~堂。~徒。 7. 热烈、盛大:~昂。兴~采烈。 8. 显贵,道德水平高:崇~。清~。~风亮节。~尚。~雅。~洁。 9. 宗族中最
【高】《廣韻》古勞切《集韻》《韻會》居勞切,音羔。《說文》崇也。象臺觀高之形。从冂口。與倉舍同意。《易·繫辭》高以,貴賤位矣。《註》高謂天體也。《又》崇高莫大乎富貴。又《史記·高祖紀註》張晏曰:禮諡法,無高以爲功,最高而爲漢帝之太祖,故特起名焉。又地名。《前漢·地理志》沛郡高縣。又姓。《史記·仲尼弟子傳》高柴。又《集韻》《韻會》居号切,音誥。度高曰高。《左傳·隱元年·都城過百雉註》一雉之牆,長三丈,高一丈。《釋文》高,古報反。又如字。又叶居侯切,音鉤。《柳宗元·柳評事墓銘》柳侯之分,在北爲高,充于史氏,世相重侯
【居】1. 住:~住。~民。同~。隐~。~处(chǔ)(a.住所;b.指生活处境)。 2. 居住的地方:新~。故~。迁~。蜗~(喻窄小的住所)。 3. 当,占,处于:~首。~中。~高临下。二者必~其一。 4. 安着,怀着:~心(怀着某种念头,有贬义)。 5. 积蓄,储存:奇货可~(a.指商人把珍稀的货物储存起来,等待时机高价出售;b.喻挟持某种技艺或某种事物以谋求功名利禄)。 6. 停留:~守。 7. 平时:平~。 8. 姓。
【居】〔古文〕《廣韻》九魚切《集韻》《韻會》《正韻》斤於切,音車。《說文》凥處也。从尸,得几而止也。引孝經,仲尼凥,凥謂閒居,如此會意。今文作居。又《廣韻》安也。《書·盤庚》奠厥攸居。《禮·王制》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居民,必參相得。又《書·舜典》五宅三居。《註》三居,謂周之夷服,鎮服,蕃服也。又坐也。《論語·陽貨》居,吾語女。又積也,蓄也。《書·皋陶謨》懋遷有無化居。《註》化,易也。謂交易其所居積也。又《史記·平準書》富商穀百數,廢居,居邑。《徐廣註》廢居,貯蓄之名。有所廢,有所蓄,言乗時射利也
【民】1.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主。~国。~法。公~(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具有国籍的人)。 2. 指人或人群:居~。~族。 3.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间。~歌。~谚。~风。~情。 4. 某族的人:汉~。回~。 5.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渔~。 6. 非军事的:~品。~航。 7. 同“苠”。
【民】〔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彌鄰切,音泯。《說文》衆萌也。言萌而無識也。《易·師卦》君子以容民畜衆。《書·咸有一德》后非民罔使,民非后罔治。《禮·緇衣》民以君爲心,君以民爲體。又四民。《穀梁傳·成元年》古者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註》德能居位曰士,辟土植穀曰農,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通財貨曰商。又司民,星名。《周禮·秋官·司民》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于王。《註》司民,軒轅角也。《釋文》軒轅十七星,如龍形,有兩角,角有大民、小民。又官名。《周禮·秋官·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以
【其】1. 第三人物代词,相当于“他(她)”、“他们(她们)”、“它(它们)”;“他(她)的”、“他们(她们)的”、“它(们)的”:各得~所。莫名~妙。三缄~口。独行~是。自食~果。 2. 指示代词,相当于“那”、“那个”、“那些”:~他。~余。~次。文如~人。名副~实。言过~实。 3. 那里面的:~中。只知~一,不知~二。 4. 连词,相当于“如果”、“假使”:“~如是,熟能御之?” 5. 助词,表示揣测、反诘、命令、劝勉:“~如土石何?” 6. 词尾,在副词后:极~快乐。大概~。 | ◎ 〔郦食(
【其】〔古文〕丌亓《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音碁。《韻會》指物之辭。《易·繫辭》其旨遠,其辭文。《詩·大雅》其在于今。又助語辭。《書·西伯戡黎》今王其如台。《詩·周南》灼灼其華。《玉篇》辭也。又姓。《韻會》漢陽阿侯其石。又《唐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姬。《韻會》語辭。《書·微子》若之何其。《詩·小雅》夜如何其。又人名。《史記·酈生傳》酈生食其者,留高陽人也。《註》正義曰:酈食其,三字三音,讀曆異幾。《前漢·楚元王傳》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註》師古曰:食音異,其音基。又山名。《前漢·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则】1. 模范:以身作~。 2. 规程,制度:规~。总~。原~。细~。 3. 效法:~先烈之言行。 4. 表示因果关系,就,便:闻过~喜。 5. 表示转折,却:今~不然。 6. 表示肯定判断,乃,是:此~余之罪也。 7. 用在一、二、三……等数字后,列举原因或理由:一~房子太小,二~参加的人数多。 8. 与“做”相近(中国宋、元、明代小说、戏剧里常用):~甚(做什么)。 9. 量词,指成文的条数:新闻两~。
【忧】1. 发愁:~愤。~惧。~烦。~惶。~急。~煎。~思(a.忧念;b.忧愁的思绪)。~戚。杞人~天。 2. 可忧虑的事:~患。内~外患。乐以忘~。高枕无~。 3. 指父母之丧:丁~。
【忧】《集韻》尤救切,音祐。《玉篇》心動也。◎按《說文》集韻皆訓不動,惟玉篇訓心動。从心从尤。似應玉篇爲是。(憂)〔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於求切《正韻》於尤切。本作。今作憂。《說文》愁也。《爾雅·釋詁》思也。《疏》憂者。愁思也。《書·洪範》六極,三曰憂。又疾也。《禮·曲禮》某有負薪之憂。《註》憂或爲疾。又幽也。《易·乾卦》憂則違之。《註》謂時當幽隱也。又辱也。《易·繫辭》小人道憂也。又居喪曰憂。《書·說命》王宅憂。又孕病曰憂。《晉語》文王在母不憂。又人憂則頭低垂。《禮·曲禮》下于帶則憂。《註》憂則低也。
【庙堂】iàotáng(1)[temple]∶庙宇(2)[imperialcourt]∶指朝廷
【庙堂】的殿堂。晋葛洪《抱朴子·名实》:“故庙堂有枯杨之瑚簋,穷谷多不伐之梓豫也。”2.朝廷。指人君接受朝见、议论政事的殿堂。《庄子·在宥》:“故贤者伏处大山嵁岩之下,而万乘之君忧慄乎庙堂之上。”《淮南子·主术训》:“君人者,不下庙堂之上而知四海之外者,因物以识物,因人以知人也。”《晋书·宣帝纪》:“帝曰:‘边城受敌而安坐庙堂,疆埸骚动,众心疑惑,是社稷之大忧也。’”宋范仲淹《岳阳楼记》:“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3.朝廷。借指以君主为首的中央政府。明陈汝元《金莲记·构衅》:“百姓嗷嗷苦横征
细细品味这句诗,不禁让人回想起中国古代圣贤的崇高才德。他们以民为重,把握权力,因而社稷盛世。而与当下的现实相对照,我们深感考量当权者,深知尊重和关心人民利益的重要性。
因此,这句诗在形式上如水流般优美,而在思想上深刻并细致入微,发人深思。值得我们细细地品味和反思当下的统治者,是否已经真正做到了“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
然而,堪忧的是如今有一些当权者却违背了这句诗的初衷,将自身利益置于民众利益之上。这种行为无疑是背离了这句诗的真谛,使得社会的格局愈发扭曲。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这句诗表达了当统治者处于高位之时,应当时刻关注和担忧国民的境遇。诗人通过运用平仄押韵的手法,使得整句诗的节奏婉转清悦,让人聆听之余产生思考。同时,诗中使用了“居庙堂”、“忧其民”的高度抽象的词语,使得诗句意境更加深邃,给人一种庄重肃穆之感。
这句诗启示我们,作为当权者他们不能仅仅为了自己享受权力而忽略了人民的利益,而是应该时刻铭记担忧人民的责任。只有如此,社会才能够实现平等和稳定,达到国家繁荣盛世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