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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不见孟光举案与眉齐——续丽人行

平仄:平 平 仄 仄 平 仄 仄 平 平 仄

拼音: qí|jì|zī|zhāi àn jūn méi jiàn|xiàn bù|fǒu jǔ yǔ|yù|yú mèng guāng

君不见孟光举案与眉齐释义

【齐】1. 东西的一头平或排成一条直线:~整。参差不~。  2. 达到,跟什么一般平:见贤思~。河水~腰深。  3. 同时;同样;一起:~名。~声。~心协力。一~前进。  4. 全;完全:~全。人到~了。  5.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疆域在今山东省北部、东部和河北省的东南部。  6. 中国朝代名:南朝~。北朝~。 | 1. 调剂:夫匠者手巧也,而医者~药也。后作“剂”。  2. 药剂:处~不过数种。后作“剂”。  3. 界限;分际:百年,寿之大~。  4. 成功;成熟:事能得~。后作“济”。 | ◎ 同“粢”。古

【齐】〔古文〕亝《唐韻》徂兮切《集韻》《韻會》《正韻》前西切,音臍。《說文》禾麥吐穗上平也。《註》徐鍇曰:生而齊者,莫如禾麥。又《玉篇》整也。《正韻》無偏頗也。《荀子·富國篇》必將修禮以齊朝,正法以齊官,平政以齊民。《註》齊,整也。又等也。《前漢·食貨志》世家子弟富人,或鬭雞走狗馬,弋獵博戲,亂齊民。《註》如淳曰:齊,等也。無有貴賤,謂之齊民。又《正韻》莊也,肅也。《左傳·文二年》子雖齊聖,不先父食。《註》齊,肅也。又正也。《詩·小雅》人之齊聖。《註》中正通知之人也。《朱傳》齊,肅也。又《爾雅·釋言》殷齊,中也

【案】1. 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子。~板。书~。条~。拍~而起。  2. 提出计划、方法和建议的文件或记录:档~。备~。议~。提~。方~。有~可查。~卷。~牍。  3. 事件,特指涉及法律问题的事件:惨~。血~。~件。~例。~犯。破~。  4. 古代有短脚盛食物的木托盘:举~齐眉(形容夫妻相敬)。  5. 同“按”。

【案】《唐韻》烏旰切《集韻》《韻會》於旰切《正韻》於幹切,音按。《說文》几屬。《徐曰》案,所凭也。《周禮·天官》王大旅上帝,則張氊案。朝日祀五帝,設重帟重案。又食器。《周禮·冬官考工記》夫人享諸侯,案十有二寸。《註》玉案十有二列也。又氣之法有木案。《後漢·歷志》爲室三重,密布緹縵,室中以木爲案。又界也。《齊語》參國起案。又次第也。《史記·高帝紀》吏民皆案堵如故。又作按,考也。《前漢·賈誼傳》案之當今之務。《丙吉傳》無所案驗。又撫也。《史記·孟嘗君傳》案劒以前。又《正字通》凡官府興除成例及獄訟論定者皆曰案。又著書

【君】1. 封建时代指帝王、诸侯等:~主。~子(a.旧指贵族、统治者及其代言人;b.指品行好的人,如“正人~~”)。~王。~上。国~。~权。~临。~侧。  2. 古代的封号:商~。平原~。信陵~。长安~。  3. 对对方的尊称:张~。诸~。 典

【君】〔古文〕《唐韻》舉云切《集韻》《韻會》拘云切,音軍。《說文》尊也。从尹,發號,故从口。《白虎通》君者,羣也,羣下歸心也。《易·師卦》大君有命。《書·大禹謨》皇天眷命,奄有四海,爲天下君。又凡有地者,皆曰君。《儀禮·子夏傳》君,至尊也。《註》天子,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晉語》三世仕家君之。又夫人亦稱君。《詩·鄘風》我以爲君。《傳》君國小君。《箋》夫人對君稱小君。《論語》邦君之妻,邦人稱之曰君夫人。稱諸異邦曰寡小君,異邦人稱之亦曰君夫人。又子稱父母曰君。《易·家人》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又子孫稱先

【眉】1. 眼上额下的毛:~毛。~宇(两眉上面的地方)。~心。~目。~寿(长寿)。~睫。扬~吐气。  2. 书页上端的空白:书~。~批。

【眉】〔古文〕《唐韻》武悲切《集韻》《韻會》悲切,音麋。《說文》目上毛也。《釋名》媚也。有嫵媚也。《春秋·元命包》天有攝提,人有兩眉,爲人表,陽立于二,故眉長二寸。《註》攝提二星頗曲,人眉似之。又《揚子·方言》東齊謂老曰眉。《郭璞註》言秀眉也。《詩·豳風》爲此春酒,以介眉壽。《註》豪眉也。又渠眉,玉飾之溝瑑也。《周禮·春官·典瑞》駔圭璋,璧琮,琥璜之渠眉。又井邊地曰眉。《前漢·游俠傳》揚雄酒箴曰:觀瓶之居,居井之眉。《註》若人目上之有眉也。又姓。宋眉壽,明眉旭。又《韻會》通作麋。《大戴禮·主言篇》孔子愀然揚麋。

【见】1. 看到:看~。罕~。~微知著。~义勇为。~异思迁。  2. 接触,遇到:怕~风。~习。  3. 看得出,显得出:~效。相形~绌。  4. (文字等)出现在某处,可参考:~上。~下。  5. 会晤:会~。接~。  6. 对事物观察、认识、理解:~解。~地(见解)。~仁~智(指对同一问题各人从不同角度持不同看法)。  7. 助词,表示被动或对我如何:~外。~教。~谅(原谅我)。~笑(被讥笑)。 | 1. 古同“现”,出现,显露。  2. 古同“现”,现存。 典

【见】《唐韻》《廣韻》古甸切《集韻》《類篇》《韻會》《正韻》經電切,堅去聲。《說文》視也。从目从儿。《易·乾卦》飛龍在天,利見大人。《疏》德被天下,爲萬物所瞻覩。《書·立政》灼見三有俊心。《禮·王制》問百年者就見之。《周禮·春官》大宗伯以賔禮親邦國,春見曰朝,夏見曰宗,秋見曰覲,冬見曰遇,時見曰會,殷見曰同。《註》此六禮者,以諸侯見王爲義。《史記·五帝紀》舜擇吉月日,見四嶽、諸牧、班瑞。《前漢·東方朔傳》未得省見。《註》言不爲所拔識也。又《通鑑》漢武帝元光五年,張湯、趙禹定律令,務在深文,作見知法。詳矢部知字註

【不】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 ◎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不】〔古文〕《韻會》《正韻》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又《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

【举】1. 向上抬,向上托:~头。~手。~重。~棋不定。  2. 动作行为:~止。轻而易~。  3. 发起,兴办:~义。~办。创~。  4. 提出:~要。~例。  5. 推选,推荐:推~。荐~。  6. 全:~国。~世。~家。  7. 古代指科举取士:科~。~人。一~成名。  8. 攻克:“一战而~鄢、郢”。

【举】〔古文〕《廣韻》居許切《集韻》《韻會》苟許切,音莒。《說文》對也。一曰輿也。《徐曰》輿輦。《增韻》扛也。又挈也。《廣韻》擎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廬人》兵同强,圍欲細。《註》,謂手所操。《杜甫詩》觴白眼望靑天。又《增韻》立也。《左傳·文元年》楚國之,恆在少者。《註》,立也。又言也。《禮·曲禮》主人不問,客不先。又《雜記》過而君之諱,則起。《註》,猶言也。又動也。《楚語》夫事君者,不爲外內行,不爲豐約。《註》,動也。《前漢·張蒼傳》人主無過。又《韻會》稱也,揚也,拔也。《禮·檀弓》所於晉國,管庫之土,七十有

【与】1. 和,跟:正确~错误。~虎谋皮。生死~共。  2. 给:赠~。~人方便。  3.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 〔~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 赞助,赞许:~人为善。 | ◎ 参加:参~。~会。 | ◎ 同“欤”。

【与】《廣韻》《集韻》《正韻》同與。《說文》賜予也。一勺爲与。《六書正譌》寡則均,故从一勺。(與)〔古文〕《廣韻》弋諸切《正韻》弋渚切《集韻》《韻會》演女切,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又《博雅》如也。《前

【孟光】之妻,字德曜。夫妻隐居于霸陵山中,以耕织为生。后至吴。鸿为佣工,每食时,光必举案齐眉,以示敬爱。见《后汉书·逸民传·梁鸿》。后作为古代贤妻的典型。宋司马光《送酒与邵尧夫因戏之》诗:“请君呼取孟光饮,共插花枝煮药苗。”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三本第二折:“他人行别样的亲,俺根前取次看,更做道孟光接了梁鸿案。”明王玉峰《焚香记·辞婚》:“但俺小姐德不下于孟光,状元才可超于司马,堪为佳配。”清钮琇《觚賸·睐娘》:“孟光同隐,未得其人;弄玉俱仙,徒为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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