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平 平 仄
拼音: rén chǔ|chù dé|děi|de jūn wáng
【人】1. 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类。 2. 别人,他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待~热诚。 3. 人的品质、性情、名誉:丢~,文如其~。
【人】〔古文〕《唐韻》如鄰切《集韻》《韻會》《正韻》而鄰切,音仁。《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釋名》人,仁也,仁生物也。《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德,隂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又一人,君也。《書·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又予一人,天子自稱也。《湯誥》嗟爾萬方有衆,明聽予一人誥。又二人,父母也。《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又左人,中人,翟國二邑。又官名。《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凌人之類。又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又蒲人,艾人,見《歲時記》。又姓。明人傑。又左人,聞人,俱複姓。又《韻補》叶如延
【处】1. 居住:穴居野~。 2. 存在,置身:设身~地。~心积虑。~世。 3. 跟别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 4. 决定,决断:~理。 5.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罚。~决。 6. 止,隐退:~暑。 | 1. 地方:~~。~所。 2. 点,部分:长(cháng )~。好~。 3. 机关,或机关、团体、单位里的部门:办事~。筹备~。 网
【处】《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 《廣韻》留也,息也,定也。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得】〔古文〕《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君王】◎君王jūnwáng[monarch;emperor]古称天子或诸侯君王为人不忍。——《史记·项羽本纪》君王与沛公饭。
【君王】1.古称天子或诸侯。《诗·小雅·斯干》:“朱芾斯皇,室家君王。”郑玄笺:“室家,一家之内。宣王将生之子,或且为诸侯,或且为天子。”《楚辞·招魂》:“君王亲发兮惮青兕。”王逸注:“言怀王是时亲自射兽,惊青兕牛而不能制也。”唐白居易《长恨歌》:“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清谭献《<箧中词>序》:“昇元、靖康,君王为之;将相大臣,范仲淹、辛弃疾为之。”2.诸王之尊称。南朝宋鲍照《还都口号》:“君王迟京国,游子思乡邦。”按,此指临川王刘义庆。南朝梁沉约《游钟山诗应西阳王教》之五:“君王挺逸趣,羽斾临崇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