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十七眞
平仄:仄 仄 平 仄 平
拼音: jù qì chéng cǐ shēn
【聚】◎ 会合,集合:~合。~会。~积。~集。~谈。~拢。~齐。~餐。欢~一堂。物以类~。凝~。~沙成塔。 典
【聚】《唐韻》《正韻》慈庾切《集韻》《韻會》在庾切,徐上聲。《說文》會也。《易·乾卦》君子學以聚之。《禮·檀弓》聚國族於斯。《前漢·高帝紀》五星聚于東井。《管子·君臣篇》是以明君順人心,安情性而發於衆心之所聚。《註》聚謂所同歸凑也。又《玉篇》斂也。《禮·樂記》君子聽竽笙簫管之聲,則思畜聚之臣。《周禮·地官·稍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疏》聚是縣四百里,都五百里中畜聚之物。又居也,邑落也。《史記·五帝紀》一年而所居成聚。《註》聚謂村落也。又《秦本紀》幷諸小鄕聚,集爲大縣。《註》萬二千五百家爲鄕聚。《前漢·平帝紀》鄕
【气】1. 没有一定的形状、体积,能自由散布的物体:~体。 2. 呼吸:没~了。~厥。~促。~息。一~呵成。 3. 自然界寒、暧、阴、晴等现象:~候。~温。~象。 4. 鼻子闻到的味:~味。臭~。 5. 人的精神状态:~概。~节。~魄。~派。~馁。 6. 怒,或使人发怒:不要~我了。~恼。~盛(shèng )。忍~吞声。 7. 欺压:受~。 8. 中医指能使人体器官发挥机能的动力:~功。~血。~虚。 9. 中医指某种症象:痰~。湿~。 10. 景象:和~。~氛。~韵(文章或书法绘画的意境或韵味
【气】《唐韻》去旣切《集韻》丘旣切,音炁。《說文》雲气也。象形。一曰息也。或作氣、炁。又與人物也。今作乞。又《玉篇》去乙切《廣韻》去訖切《集韻》《類篇》欺訖切,音乞。《博雅》求也。一曰取也。或省文作乞。《徐官·古今印史》氣,小篆本作气。氣爲火所化,其出必炎上,故象炎上之形。凡求乞者必於上,因借爲求乞字。气、乞本同一字也。後世隷楷以二字易混,乃省一筆以別之。又《六書正譌》气,俗用氣,乃稟氣之氣。雲气必用气。○按天地人物之氣雖別,而气、氣字義實同,分屬則泥矣,《正譌》之說非是。(氣)〔古文〕《唐韻》去旣切《集韻》《
【成】1. 做好,做完:~功。完~。~就。~事。~交。~立。~婚。~仁(儒家主张的成就仁德)。~人之美。玉~其事。 2. 事物发展到一定的形态或状况:~形。~性。~人。自学~才。蔚然~风。 3. 变为:长~。变~。 4. 可以,能行:~,就这么办。 5. 称赞人能力强:他办事麻利,真~。 6. 够,达到一定数量:~年累(lěi )月。 7. 已定的,定形的:~规。~俗。~见。~例。~竹在胸。 8. 十分之一:增产三~。 9. 平定,讲和:“会于稷,以~宋乱”。 10. 姓。
【成】〔古文〕《唐韻》是征切《集韻》《韻會》《正韻》時征切,音城。《說文》就也。《廣韻》畢也。凡功卒業就謂之成。又平也。《周禮·地官·調人》凡過而殺傷人者,以民成之。《疏》成,平也。非故心殺傷人,故共鄕里和解之也。《詩·大雅》虞芮質厥成。又《左傳·隱六年》鄭人來輸平。《公羊傳》輸平猶墮成也。《文七年》惠伯成之。又終也。凡樂一終爲一成。《書·益稷》簫韶九成。《儀禮·燕禮》笙入三成。《註》三成謂三終也。又善也。《禮·檀弓》竹不成用。《註》成,猶善也。又《周禮·天官·大宰》八灋五曰官成。註官成,謂官府之成事品式也。又
【此】1. 这,这个,与“彼”相对:~间。~后。~生。长~以往(老是这样下去)。从~。因~。 2. 这里,这儿:到~为止。
【此】《唐韻》《正韻》雌氏切《集韻》《韻會》淺氏切,音佌。《說文》止也。从止从匕。匕,相比次也。《徐曰》匕,近也。近在此也。《爾雅·釋詁疏》此者,彼之對。《詩·周頌》在彼無惡,在此無斁。《老子·道德經》去彼取此。又《六書故》此猶兹也,斯也。《大學》此謂知本。
【身】1. 人、动物的躯体,物体的主要部分:~躯。人~。~材。~段。船~。树~。 2. 指人的生命或一生:~世。献~。 3. 亲自,本人:自~。亲~。~教。~体力行。 4. 统指人的地位、品德:出~。~分(fèn )。~败名裂。 5. 孕,娠:~孕。 6. 量词,指整套衣服:做了一~儿新衣服。
【身】《唐韻》失人切《集韻》《韻會》《正韻》升人切,音申。《說文》躬也,象人之身。《爾雅·釋詁》我也。《疏》身,自謂也。《釋名》身,伸也。可屈伸也。《廣韻》親也。《九經韻覽》軀也。總括百骸曰身。《易·艮卦》艮其身。又《繫辭》近取諸身。《書·伊訓》檢身若不及。《孝經·開宗明義章》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又《詩·大雅》大任有身。《傳》身,重也。《箋》重爲懷孕也。《疏》以身中復有一身,故言重。又告身。《唐書·選舉志》擬奏受皆給以符,謂之告身。又《史記·西南夷傳》身毒國。《註》索隱曰:身音捐。又《韻補》叶尸連切。《楊方·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