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去三十七号
平仄:平 平 平 仄 仄
拼音: lǚ gào fāng jū xīn
【屡】◎ 接连着,不止一次:~次。~年。~见不鲜。~试不爽(多次试验都不错)。~战~捷。 典
【屡】〔古文〕《集韻》《韻會》龍遇切,音慮。數也。《增韻》煩數。又疾也。《詩·周頌》屢豐年。《書·益稷》屢省乃成。《註》屢,數也,當數顧省汝成功也。或作婁。
【告】1. 说给别人,通知:~谕。~知。~诫。~诉。报~。劝~。奔走相~。 2. 向行政司法机关检举、控诉:~发。~状。控~。 3. 表明,请求:~老。~急。自~奋勇。 4. 宣布或表示某种情况出现:~成。~竭(宣布某种东西用尽)。~罄(现指财物用尽或货物等售完)。公~。
【方】1. 四个角都是90度直角的四边形或六个面都是方形的立体;正~形.长~形 2. 数学上指某数自乘的积:~根。平~。开~。 3. 人的品行端正:~正。~直。 4. 一边或一面:~向。~面。 5. 地区,地域:地~。~志。~言。~物。~圆。~隅(边疆)。~舆(指领域,亦指大地)。 6. 办法,做法,技巧:~式。~法。教导有~。贻笑大~。 7. 种,类:变幻无~。仪态万~。 8. 为治疗某种疾病而组合起来的若干种药物的名称、剂量和用法:药~。 9. 违背:~命。 10. 正在,正当:~今盛世。
【方】〔古文〕《唐韻》府良切《集韻》《韻會》分房切,音芳。《說文》倂船也。象兩舟省總頭形。或从水作汸。《詩·周南》江之永矣,不可方思。《傳》方,泭也。《釋文》小筏曰泭。《爾雅·釋水》大夫方舟。《註》倂兩船。《史記·酈食其傳》方船而下。《註》謂船也。又《易·坤卦》六二直方大。《註》地體安靜,是其方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圜者中規,方者中矩。《淮南子·天文訓》天道曰圓,地道曰方。方者主幽,圓者主明。又《易·觀卦》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疏》省視萬方。《詩·大雅》監觀四方。《周禮·天官·冢宰》辨方正位。《註》別四方。《
【居歆】安然享用。《诗·大雅·生民》:“卬盛于豆,于豆于登。其香始升,上帝居歆。”孔颖达疏:“上帝则安居而歆饗之。”太平天囯洪秀全《御制千字诏》:“恳吁居歆,自求茀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