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去五寘
平仄:仄 平 平 平 平 仄 仄
拼音: fán jiān 4 sì qíng jù zú
【凡】1. 平常的,不出奇的:平~。~庸。~夫俗子。 2. 指人世间(宗教或迷信的说法):~尘。~心。 3. 所有的:~年满十八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 4. 总共:全书~二十八卷。 5. 大概,要略:大~。~例。发~(陈述全书或某一学科的要旨)。 6.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4”。
【凡】《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符咸切,音帆。《說文》最括也。《玉篇》非一也。《廣韻》常也,皆也。《正韻》大槪也。又《前漢·揚雄傳》請略舉凡。《註》師古曰:凡,大指也。《杜預·左傳序》發凡以言例。又《玉篇》計數也。《前漢·石奮傳》凡號奮爲萬石君。《註》師古曰:凡,最計也。總合其一門,計五人爲二千石,故號萬石君。又最凡,諸凡之最目也。《周禮·天官·司會註》書謂簿書,契其最凡也。《小宰疏》凡要亦是簿書,如今印契,其凡目所最處印之。又輕微之稱。《廣韻》凡,輕也。《孟子》待文王而後興者,凡民也。又國名。在濬州。《
【兼】1. 加倍,把两份并在一起:~旬(两个十天)。~程。~并。 2. 同时涉及或所具有的不只一方面:~而有之。~收并蓄。~顾。~职。~任。~课。
【兼】〔古文〕《唐韻》古甜切《集韻》《韻會》堅嫌切《正韻》古嫌切,音縑。《說文》幷也。从手禾。兼持二禾也。《徐曰》會意。秉持一禾,兼持二禾。可兼持者,莫若禾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前漢·王莽傳》縣宰缺者,數年守兼。《註》師古曰:不拜正官,令人守兼也。又姓。《韻會》衞公子兼之後。
【智】◎ 聪明,见识:~力。~慧。~商。~育。~能。~谋。才~。机~。理~。明~(a.考虑问题周到、严密;b.有远见)。足~多谋。利令~昏。
【智】〔古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知義切,音置。同。或作智。《說文》識詞也。从白从亏从知。○按經典相承作智。《釋名》智,知也。無所不知也。《孟子》是非之心,智之端也。《荀子·正名篇》知而有所合謂之智。○按經典或通用知。又姓。《廣韻》晉有智伯。
【四】1. 数名,三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肆”代):~方。~边。~序(即“四季”)。~体(a.指人的四肢;b.指楷、草、隶、篆四种字体)。~库(古籍经、史、子、集四部的代称。亦称“四部”)。~君子(中国画中对梅、兰、竹、菊四种花卉题材的总称)。 2.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6”。
【四】〔古文〕《唐韻》《集韻》息利切,音泗。《說文》囗,四方也。八,別也。囗中八,象四分之形。又《玉篇》隂數次三也。《正韻》倍二爲四。《易·繫辭》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又》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又姓。《正字通》宋有四象,慶元閒知汀州府。又《正字通》今官司文移變四作肆,防詐譌易,非四之本義也。又《集韻》息七切,音悉。關中謂四數爲悉。○按《正字通》云平聲音司,引《樂譜》四五讀司烏,不知此特口變易,非四有司音也。《正字通》誤。
【情】1. 外界事物所引起的喜、怒、爱、憎、哀、惧等心理状态:感~。~绪。~怀。~操。~谊。~义。~致。~趣。~韵。性~。~愫(真情实意)。~投意合。~景交融。 2. 专指男女相爱的心理状态及有关的事物:爱~。~人。~书。~侣。~诗。殉~。~窦初开(形容少女初懂爱情)。 3. 对异性的欲望,性欲:~欲。发~期。 4. 私意:~面。说~。 5. 状况:实~。事~。国~。~形。~势。~节。
【情】〔古文〕啨《唐韻》疾盈切《集韻》《韻會》《正韻》慈盈切,音晴。性之動也。从心靑聲。《董仲舒曰》人欲之謂情。《詩序》六情靜于中,百物盪于外。《白虎通》喜,怒,哀,樂,愛,惡,謂六情。《禮·禮運》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弗學而能。又情,實也。《論語》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又叶慈良切,音牆。《韓愈·贈張籍詩》閉門讀書史,淸風戸凉。日念子來游,子豈知我情。 《朱子曰》古人制字,先制得心字,性與情皆从心。性卽心之理,情卽心之用。
【具足】备。汉王充《论衡·正说》:“善善恶恶,拨乱世反诸正,莫近于《春秋》。若此者,人道、王道适具足也。”《百喻经·认人为兄喻》:“昔有一人,形容端正,智慧具足,復多钱财。”元德异《<坛经>序》:“一一法门,具足无量妙义。”郭沫若《盲肠炎·向自由王国的飞跃》:“我是相信在产业未进步、物质条件未具足的国度中以实现社会主义为目的之政治革命是愈早愈好的。”2.充足。许地山《债》:“说到具足生活,也是没有涯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