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五支
平仄:仄 平 平 平 仄 仄 平
拼音: zhǔ xī kěn zhī|zhì fù zhōng yán
【主】1.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人。物~。失~(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 2. 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上。 3.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张。~见。~意。~义。 4.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自~。~持。~宰。~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 5.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次。~要。~力。~将(jiàng)。 6. 预示:早霞~雨。 7.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神~。 8. 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 9. 姓。
【主】〔古文〕丶宔《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音麈。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又賔之對也。《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註》鄭在秦之東也。又宰也,守也,宗也。
【惜】1. 爱,重视:爱~。顾~。怜~。珍~。 2. 舍不得:吝~。~别。~力。~指失掌(喻因小失大)。~墨如金。 3. 感到遗憾,哀痛:可~。~悯。惋~。
【惜】《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思積切,音昔。《說文》痛也。从心昔聲。《廣韻》悋也。《增韻》憐也,愛也。一曰貪也。又叶息約切,音削。《曹植·贈丁儀詩》思慕延陵子,寶劒非所惜。子其寧爾心,親交義不薄。
【肯】1. 许可,愿意:首~(点头答应)。 2. 骨头上附着的肉:~綮(qīng )(筋骨结合的地方,喻重要的关键)。中(zhòng )~(喻言论正中要害)。
【肯】〔古文〕《正韻》苦等切,音懇。《爾雅·釋言》肯,可也。《詩·衞風》惠然肯來。《箋》可也。《前漢·高帝紀》高帝數讓,衆莫肯爲。又《集韻》可亥切,音愷。《字林》著骨肉也。《莊子·養生主》技經肯綮之未嘗。《註》著骨肉也。肯,著也。 《集韻》或作肎肻。又。
【知】1. 晓得,明了:~道。~名(著名)。~觉(有感觉而知道)。良~。~人善任。温故~新。~难而进。~情达理。 2. 使知道:通~。~照。 3. 学识,学问:~识,求~。无~。 4. 主管:~县(旧时的县长)。~府。~州。~宾(指主管招待宾客的人。亦称“知客”)。 5. 彼此了解:相~。~音。~近。 6. 彼此了解、交好的人:故~(老朋友)。 | ◎ 古同“智”,智慧。
【知】〔古文〕《唐韻》陟离切《集韻》《韻會》珍離切《正韻》珍而切,智平聲。《說文》詞也。从口从矢。《徐曰》知理之速,如矢之疾也。又《玉篇》識也,覺也。《增韻》喩也。《易·繫辭》百姓日用而不知。《書·臯陶謨》知人則哲,能官人。又漢有見知法。《史記·酷吏傳》趙禹與張湯論定諸律令,作見知法。《註》吏見知不舉劾爲故縱。又相交曰知。《左傳·昭四年》公孫明知叔孫于齊。《註》相親知也。又《昭二十八年》魏子曰:昔叔向適鄭,鬷蔑一言而善,執手遂如故知。《楚辭·九歌》樂莫樂兮新相知。又《爾雅·釋詁》匹也。《詩·檜風》樂子之無知。《
【负】1. 驮,背(bèi ):~米。~疚。~重。如释重~。~荆请罪。 2. 担任:担~。~责。~累(lěi )。~罪。~荷。忍辱~重。身~重任。 3. 仗恃,依靠:~隅顽抗。自~(自以为了不起)。 4. 遭受:~伤。~屈。 5. 具有,享有:久~盛誉。 6. 欠(钱):~债。 7. 小于零的(数),与“正”相对:~数。 8. 指相对的两方面中反的一面,与“正”相对:~电。~极。 9. 违背,背弃:~心。~约。忘恩~义。 10. 失败,与“胜”相对:不分胜~。
【负】《唐韻》房久切《集韻》《韻會》扶缶切,音婦。《說文》恃也。从人守貝,有所恃也。《史記·魏其武安侯傳》武安負貴而好權。又《說文》一曰受貸不償。《前漢·鄧通傳》通家尚負責數鉅萬。又《釋名》負,背也。置項背也。《玉篇》擔也。或作偩。《廣韻》荷也。《易·解卦》負且乗,致至。《詩·大雅》是任是負。《左傳·莊二十年》弛於負擔。又背也。《禮·明堂位》天子負斧,依南鄕而立。《註》負之言背也。又依也。《孟子》虎負嵎。《趙岐註》虎依嵎而怒。又失也。《戰國策》公負令秦與强齊戰。《註》負,猶失也。又老母之稱。《史記·高祖紀》常從
【忠言】hōngyán[earnest(sincere)advice]忠直之话进尽忠言。——诸葛亮《出师表》忠言逆耳。——明·刘基《诚意伯刘文成公文集》
【忠言】。《荀子·致士》:“忠言、忠説、忠事、忠谋、忠誉、忠愬,莫不明通。”宋王安石《送江宁彭给事赴阙》诗:“劲操比松寒不挠,忠言如药苦非甘。”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四章第一节:“太子毅然陈大计,献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