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仄 平 平 平 仄 仄
拼音: yǒu|yòu kǒu tíng shī bù|fǒu zhài yè
【有】1. 存在:~关。~方(得法)。~案可稽。~备无患。~目共睹。 2. 表示所属:他~一本书。 3. 表示发生、出现:~病。情况~变化。 4. 表示估量或比较:水~一丈多深。 5. 表示大、多:~学问。 6.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劳。~请。 7. 无定指,与“某”相近:~一天。 8. 词缀,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夏。~宋一代。 | ◎ 古同“又”,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 典
【有】〔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又《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又《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又《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又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又《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
【口】1. 人和动物吃东西和发声的器官(亦称“嘴”):~腔。~才。~齿。~若悬河。 2. 容器通外面的地方:瓶子~。 3. 出入通过的地方:门~。港~。 4. 特指中国长城的某些关口(多用作地名):古北~。喜峰~。 5. 破裂的地方:~子。 典
【口】〔古文〕《唐韻》苦后切《集韻》《韻會》去厚切《正韻》苦厚切,上聲。《說文》人所以言食也。象形。《易·頤卦》自求口食。《書·大禹謨》唯口出好興戎。又戸口。《孟子》數口之家。《前漢·宣帝紀》膠東相成勞來不怠,流民自占八萬餘口。又《李陵傳》捕得生口,言李陵敎單于爲兵,以備漢軍。又姓。《唐韻》今同州有之。《正字通》明弘治中,宣府通判口祿。又古口,複姓。《正字通》漢有古口引。又壺口,山名。《書·禹貢》冀州旣載壺口。又谷口,地名。《史記·范睢傳》北有甘泉谷口。《註》九嵏山中西謂之谷口。又列口,縣名。《前漢·地理志》樂
【停】1. 止住,中止不动:~止。~产。~学。~职。~顿。~刊。~战。~业。~滞。 2. 总数分成几份,其中的一份:十~儿有九~儿是好的。 3. 暂时不继续前进:~留。~泊。 4. 妥当:~妥。~当。
【停】《唐韻》特丁切《集韻》《韻會》《正韻》唐丁切,音廷。行中止也。《釋名》停,定也。定於所在也。《王弼易傳》八卦復位,六爻遷次,周而復始,上下不停。又《關尹子·八籌篇》草木俄茁茁,俄停停。《註》停停,樸遬不長也。又叶徒當切,音唐。《韓愈·贈張籍詩》從喪期至洛,還走不及停。假道經盟津,出入行澗岡。 《復古編》本作亭,後人又別作停。
【诗】1. 文学体裁的一种,通过有节奏和韵律的语言反映生活,抒发情感:~歌。~话(❶评论诗人、诗歌、诗派以及记录诗人议论、行事的著作;❷古代说唱艺术的一种)。~集。~剧。~篇。~人。~章。~史。吟~。 2. 中国古书名,《诗经》的简称。
【不】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 ◎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不】〔古文〕《韻會》《正韻》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又《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
【债】◎ 欠负的钱财:借~。欠~。还~。公~。外~。内~。~户。~主。~权。~券。~台高筑。 汉
【债】《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側賣切,齋去聲。《說文》負也。今俗負財曰債。《前漢·鼂錯傳》賣田宅,鬻子孫,以償債。《谷永傳》爲人起債分利受謝。又通作責。《周禮·天官·小宰》八成經邦治,四曰聽稱責。《戰國策》馮諼爲孟嘗君收責於薛。《史記》作收債。《前漢·高帝紀》歲竟,兩家常折券棄責。讀如債。
【业】1. 国民经济中的部门:工~。农~。 2. 职务,工作岗位:职~。就~。 3. 学习的功课:学~。肄~。毕~。~精于勤。 4. 重大的成就或功劳:创~。丰功伟~。~绩。 5. 从事:~医。~商。 6. 财产:产~。 7. 既,已经:~已。~经。 8. 佛教名词:~报(佛教指善行、恶行的报应)。~障(亦称“孽障”)。 9. 姓。
【业】〔古文〕《唐韻》魚怯切《集韻》逆怯切,音鄴。《說文》業,大板也,所以飾懸鐘鼓。《詩·大雅》虡業維樅。《疏》植鐘磐之木,植者名爲虡,橫牽者爲栒,栒上加大版爲之飾爲業。刻板捷業如鋸齒,故曰業。又功業。《易·繫辭》富有之謂大業。又事業。《易·坤卦》暢於四支,發於事業。又基業。《孟子》創業垂統。又學業。《禮·曲禮》所習必有業。又世業。《左傳·昭元年》子產曰:臺駘能業其官。又《爾雅·釋訓》業業,危也。《書·臯陶謨》兢兢業業,一日二日萬幾。又壯也。《詩·小雅》四牡業業,又凡所攻治者曰業,事物已爲而未成亦曰業。《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