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去四十九宥
平仄:仄 平 仄 平 仄 平 仄
拼音: néng|nài zì 4|4|4|4 nǎi wéi|wèi fù zú
【能】1. 才干,本事:~力。~耐。才~。 2. 有才干的:~人。~手。贤~。~工巧匠。~者为师。 3. 胜任,善于:~够。~柔~刚。力所~及。欲罢不~。~动。 4. 会(表示可能性):小弟弟~走路了。 5. 应该:你不~这样说他。 6. 物理学名词,“能量”的简称:电~。热~。 7. 和睦:“(萧)何素不与曹参相~”。 8. 传说中的一种兽,似熊。 9. 古代称一种三足鳖。 | ◎ 古同“耐”,受得住。
【能】《廣韻》《集韻》《正韻》奴登切,音儜。《說文》熊屬,足似鹿。能獸堅中,故稱。賢能而疆壯者稱能傑也。《徐曰》堅中,骨節實也。又《廣韻》善也。《增韻》勝任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又《正字通》順習也。《詩·大雅》柔遠能邇。又《廣韻》奴來切《正韻》囊來切,音。三足龞。《爾雅·釋魚》龞三足,能。《註》山海經,從山多三足龞,今陽羨縣君山池亦有之。又與台通。三能,星名。《史記·天官書》魁下六星,兩兩相比,名曰三能。《註》作三台。又《正字通》乃帶切,音柰。姓也。唐能延壽,能元皓,宋能迪。又與耐通。《前
【自】1. 本人,己身:~己。~家。~身。~白。~满。~诩。~馁。~重(zhòng )。~尊。~谦。~觉(jué )。~疚。~学。~圆其说。~惭形秽。~强不息。 2. 从,由:~从。~古以来。 3. 当然:~然。~不待言。~生~灭。放任~流。 4. 假如:~非圣人,外宁必有内忧。
【自】〔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疾二切,音字。《玉篇》由也。《集韻》從也。《易·需卦》自我致寇,敬愼不敗也。《疏》自,由也。《書·湯誥》王歸自克夏,至于亳。《詩·召南》退食自公,委蛇委蛇。《傳》自,從也。又《玉篇》率也。又《廣韻》用也。《書·臯陶謨》天秩有禮,自我五禮,有庸哉。《傳》自,用也。《詩·周頌》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傳》自彼成康,用彼成安之道也。《古義》自彼者,近數昔日之辭。又自然,無勉强也。《世說新語》絲不如竹,竹不如肉,漸近自然。又《集韻》己也。《正韻》躬親也。《易·乾卦》
【乐】1. 欢喜,快活;快~。~境。~融融。~不可支。其~无穷。~观(精神愉快,对事物的发展充满信心)。~天(安于自己的处境而没有任何忧虑)。 2. 使人快乐的事情:取~。逗~。 3. 对某事甘心情愿:~此不疲。~善好(hào )施。 4. 笑:这事太可~了。 | 1. 声音,和谐成调的:音~。声~。~池。~音(有一定频率,和谐悦耳的声音)。~歌(❶音乐与歌曲;❷有音乐伴奏的歌曲)。~正(周代乐官之长)。~府(原是中国汉代朝廷的音乐官署,主要任务是采集民间诗歌和乐曲;后世把这类民歌或文人模拟的作品亦称作“
【乐】《唐韻》五角切《集韻》《韻會》《正韻》逆角切,音岳。《說文》五聲八音之總名。《書·舜典》夔,命女典樂,敎胄子。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易·豫卦》先王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禮·樂記》大樂與天地同和。又鐘鼓、羽籥、干戚,樂之器也。屈伸、俯仰、綴兆、舒疾,樂之文也。《孝經》移風易俗,莫善于樂。又姓。《左傳》晉大夫樂王鮒,《戰國策》燕樂毅。複姓。《孟子》樂正裘。又《唐韻》盧各切《集韻》《韻會》《正韻》歷各切,音洛。喜樂也。《通論》喜者主於心,樂者無所不被。《易·繫辭》樂天知命。《孟子》與民同
【乃】1. 才:今~得之。“断其喉,尽其肉,~去”。 2. 是,为:~大丈夫也。 3. 竟:~至如此。 4. 于是,就:“因山势高峻,~在山腰休息片时”。 5. 你,你的:~父。~兄。“家祭无忘告~翁”。
【为】1. 做,行,做事:~人。~时。~难。不~己甚(不做得太过分)。 2. 当做,认做:以~。认~。习以~常。 3. 变成:成~。 4. 是:十两~一斤。 5. 治理,处理:~政。 6. 被:~天下笑。 7. 表示强调:大~恼火。 8. 助词,表示反诘或感叹:敌未灭,何以家~? 9. 姓。 | 1. 替,给:~民请命。~虎作伥。~国捐躯。 2. 表目的:~了。~何。 3. 对,向:不足~外人道。 4. 帮助,卫护。
【富】1. 财产、财物多:~有。~足。~饶。~庶。~裕。~强。~豪。财~。~国强兵。 2. 充裕,充足:~余。~态。~丽堂皇。 3. 姓。
【富】《廣韻》《集韻》《韻會》方副切,否去聲。《說文》備也。一曰厚也。《廣韻》豐於財也。《書·洪範》五福,二曰富。《周禮·天官·冢宰》二曰祿以馭其富又。《史記·貨殖傳》本富爲上,末富次之,奸富最下。又《易·繫辭》富有之謂大業。《禮·儒行》不祈多積,多文以爲富。《莊子·天地篇》有萬不同之謂富。又《正字通》年富,謂年幼後來齒歷方久也。《史記·曹相國世家》悼惠王富於春秋。又《禮·祭義》殷人貴富而尚齒。《註》臣能世祿曰富。又貨賄也。《書·呂》典獄非訖于威,惟訖于富。《註》主獄之官,非惟得盡法於權勢,亦得盡法於賄賂之人也
【足】1. 脚:~下(对对方的敬称)。~迹。~球。~坛。失~。高~(敬辞,称别人的学生)。举~轻重。画蛇添~。 2. 器物下部的支撑部分:鼎~。碗~。 3. 充分,够量:~月。~见。~智多谋。 4. 完全:~以。~色。 5. 值得,够得上:不~为凭。微不~道。 6. 增益:以昼~夜。
【足】〔古文〕疋《唐韻》卽玉切《集韻》《韻會》《正韻》縱玉切,音哫。《說文》人之足也。在下,从止口。《註》徐鍇曰:口象股脛之形。《釋名》足,續也,言續脛也。《易·說卦》震爲足。《疏》足能動用,故爲足也。《禮·玉藻》足容重。《註》舉欲遲也。又《廣韻》滿也,止也。《書·仲虺之誥》矧予之德,言足聽聞。《詩·小雅》旣霑旣足。《禮·學記》學然後知不足。《老子·道德經》知足不辱。又不可曰不我足。《吳語》天若棄吳,必許吾成而不吾足也。又草名。《爾雅·釋草》虃,百足。《註》音纖。又姓。《戰國策》足强。《註》韓人。又《廣韻》子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