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去四十禡
平仄:仄 平 仄 平
拼音: huà|huā liǎng cháo shèng
【化】1. 性质或形态改变:变~。分~。僵~。教(jiào )~。熔~。融~。潜移默~。~干弋为玉帛。。 2. 佛教、道教徒募集财物:~缘。~斋。 3. 用在名词或形容词后,表示转变成某种性质或状态:丑~。绿~。 4. 习俗,风气:有伤风~。 5. 特指“化学”:~工。~纤。~肥。 | ◎ 同“花”。
【化】〔古文〕《唐韻》《正韻》呼霸切《集韻》《韻會》火跨切,花去聲。《說文》化,敎行也。《增韻》凡以道業誨人謂之敎。躬行于上,風動于下,謂之化。《老子·道德經》我無爲而民自化。又以德化民曰化。《禮·樂記》化民成俗。又《韻會》天地隂陽運行,自有而無,自無而有,萬物生息則爲化。又泛言攺易,亦曰變化。《易·繫辭》擬議以成其變化。又貨賄貿易曰化。《書·益稷》懋遷有無化居。又革物曰化。《周禮·春官·大宗伯》合天地之化。《註》能生非類曰化。《疏》鳩化爲鷹之類。皆身在而心化。若化爲鴽,雀化爲蛤蜃之等,皆據身亦化,故云能生非類
【两】1. 数目,二。一般用于量词和“个、半、千、万、亿”前:~个黄鹂。~本书。 2. 双方:~可。~边。~便(客套用语,彼此方便)。~旁。~侧。~袖清风。~败俱伤。 3. 中国市制重量单位:十~(一市斤。旧制为十六两一市斤)。半斤八~(喻彼此一样,不相上下,含贬义)。 4. 表示不定数目:~下子。~着儿(zhāor )。
【两】〔古文〕《唐韻》《正韻》良獎切《集韻》《韻會》里養切,良上聲。《說文》再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又《玉篇》匹耦也。《周禮·天官·大宰之職》以九兩繫邦國之民。《註》兩猶耦也,所以協耦萬民,聯繫不散,有九事也。又《韻會》匹也。《左傳·閔二年》重錦三十兩。《註》三十匹也。又車數曰兩。《後漢·吳祐傳》載之兼兩。《註》車有兩輪,故稱兩。又《玉篇》二十四銖爲兩。又《雞林類事》四十曰麻兩。又《史記·平準書》更鑄四銖錢,其文爲半兩。又《南史·齊和帝紀》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塡胸,名曰假兩。又《唐韻》《集韻》《韻會》力讓
【朝圣】aacute;oshèng(1)[pilgrimage]∶教徒朝拜宗教圣地(2)[hadj]∶作为穆斯林宗教义务到麦加去朝觐
【朝圣】。《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七:“吴氏出来上香朝圣,那知观一眼睃定,越发卖弄精神。”2.教徒朝拜宗教圣地。如伊斯兰教徒朝拜麦加,天主教徒朝拜耶路撒冷。认为可借此祈福赎罪或感恩还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