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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造必细聆——送陈纠

韵脚:下平十五青

平仄:仄 仄 仄 仄 平

拼音: líng xì bì liǎng zào

两造必细聆释义

【聆】◎ 听:~听。~取。~教(jiào )。

【聆】《唐韻》《韻會》郞丁切《正韻》離呈切,音靈。《說文》聽也。《倉頡篇》耳聽曰聆。《廣韻》以耳取聲。《前漢·敘傳》妣聆呱而刻石兮。又《博雅》聆,從也。又《淮南子·齊俗訓》所居聆聆。《註》聆聆,意曉解也。又借作齡。《禮·文王世子》夢帝與我九齡。《釋文》本或作聆。

【细】1. 颗粒小的,与“粗”相对:~沙。~面。~屑。  2. 长条东西直径小的:~线。~丝。~眉。~水长流。  3. 精致的:~瓷。~布。~工。~活儿。  4. 声音小:嗓音~。  5. 周密详尽:仔~。精~。~致。~密。~目(详细的项目或目录)。~腻。胆大心~。  6. 微小的:~小。~微。~节。事无巨~。  7. 俭省:他过日子很~。 典

【细】《廣韻》蘇計切《集韻》《正韻》思計切,音壻。《說文》作。微也。《類篇》隷作細。《玉篇》小也。《書·旅獒》不矜細行。《註》輕忽小物。《左傳·襄二十九年》其細已甚。《註》譏其煩碎。又《北史·源思禮傳》何必大子細也。

【必】1. 一定:~定。~然。~须(一定要)。~需(不可少的)。势~。未~。事~躬亲。  2. 决定,肯定:“深念远虑兮,胜乃可~”。  3. 固执:“毋意,毋~”。  4. 果真,假使:“王~无人,臣愿奉璧往使”。

【两造】◎两造liǎngzào[bothpartiesinalawsuit;bothplaintiffanddefendant]原告与被告。也作“两曹”

【两造】1.指诉讼的双方,原告和被告。《书·吕刑》:“两造具备,师听五辞。”孔传:“两,谓囚、证;造,至也。”唐元稹《戒厉风俗德音》:“语称訕上之非,律有慝名之禁,皆所以防三至之毁,重两造之明。”《明史·叶向高传》:“今两造具在,一讯即情得。”田北湖《与某生论韩文书》:“彼听讼者,研鞫两造之情伪,廉得其情,而后断狱。”2.双方。梁启超《新中国未来记》第三回:“所以以前革命家只有本党居主位,敌党居宾位,两造相持,决个胜负罢了。”鲁迅《且介亭杂文二集·七论·‘文人相轻’--两伤》:“于是乎这位炯之先生便以怜悯之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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