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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籍齐众真——步虚词

韵脚:上平十七眞

平仄:仄 平 仄 仄 平

拼音: qí|jì|zī|zhāi jí 1 liè zhòng

列籍齐众真释义

【齐】1. 东西的一头平或排成一条直线:~整。参差不~。  2. 达到,跟什么一般平:见贤思~。河水~腰深。  3. 同时;同样;一起:~名。~声。~心协力。一~前进。  4. 全;完全:~全。人到~了。  5.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疆域在今山东省北部、东部和河北省的东南部。  6. 中国朝代名:南朝~。北朝~。 | 1. 调剂:夫匠者手巧也,而医者~药也。后作“剂”。  2. 药剂:处~不过数种。后作“剂”。  3. 界限;分际:百年,寿之大~。  4. 成功;成熟:事能得~。后作“济”。 | ◎ 同“粢”。古

【齐】〔古文〕亝《唐韻》徂兮切《集韻》《韻會》《正韻》前西切,音臍。《說文》禾麥吐穗上平也。《註》徐鍇曰:生而齊者,莫如禾麥。又《玉篇》整也。《正韻》無偏頗也。《荀子·富國篇》必將修禮以齊朝,正法以齊官,平政以齊民。《註》齊,整也。又等也。《前漢·食貨志》世家子弟富人,或鬭雞走狗馬,弋獵博戲,亂齊民。《註》如淳曰:齊,等也。無有貴賤,謂之齊民。又《正韻》莊也,肅也。《左傳·文二年》子雖齊聖,不先父食。《註》齊,肅也。又正也。《詩·小雅》人之齊聖。《註》中正通知之人也。《朱傳》齊,肅也。又《爾雅·釋言》殷齊,中也

【籍】1. 书,书册:古~。书~。经~。典~。  2. 登记隶属关系的簿册;隶属关系:~贯。户~。国~。学~。  3. 登记:~没(mò)。~吏民。  4. 征收:~田。  5. 〔~~〕❶形容纷扰很大;❷形容名声很大;❸形容纵横交错的样子。  6. 古代各种捐税的统称。

【籍】《廣韻》《集韻》《韻會》秦昔切《正韻》前歷切,音踖。《玉篇》書籍。《尚書·序疏》籍者,借也。借此書以記錄政事,故曰籍。《左傳·昭十五年》王謂籍談曰:昔而高祖,司晉之典籍。又戸籍。《史記·蕭何世家》高祖入關,何獨先走丞相府,收圖籍,以是具知天下戸口阨塞。又尺籍,所以書軍令。又門籍。置牒于門,以案出入。《前漢·元帝紀》令從官給事宮司馬門中者,得爲父母兄弟通籍。《註》籍者,爲尺二竹牒,記其年紀、名字、物色,挂之宮中,案省相應,乃得入也。又租籍。《管子·國蓄篇》租籍者,所以彊求也。《註》在工商曰租籍。又籍田。《禮

【真】1. 与客观事实相符合,与“假”、“伪”相对:~诚。~谛。~挚。~心。逼~。认~。~才实学。~知灼见。  2. 确实,的确:~好。~正。~切。  3. 清楚,显明:看得~。咬字很~。  4. 本性,本原:纯~。天~。  5. 人的肖像:传(chuán )~。写~。  6. 汉字的楷书:~字。~书。~草隶篆。  7. 姓。

【真】同眞。俗字。

【列】1. 排成的行:罗~。行(háng )~。队~。~岛。  2. 众多,各:~位。~强。~传(zhuàn )。  3. 摆出:~举。  4. 安排到某类事务之中:~席。  5. 量词,用于成行列的事物:一~火车。  6. 类:不在此~。  7. 姓。  8. 古同“烈”,强烈,猛然。  9. 古同“裂”,分裂。

【列】《唐韻》《正韻》良薛切《集韻》《韻會》力櫱切,音裂。《說文》分解也。《廣韻》行次也,位序也。《前漢·韋玄成傳》恤我九列。《註》九卿之位。《顏延之·曲水詩序》婆娑于九列。又軍伍。《左傳·僖二十二年》不鼓不成列。又布也,也。《班固·西都賦》陛戟百重,周廬千列。又《周禮·地官·稻人》以列舍水。《註》列者,其町畦,必使平垣,則水可止舍也。又姓。《廣韻》鄭有列禦。又《集韻》力制切,音例。比也。

【众】1. 许多:与“寡”相对:~人。~多。~矢之的。芸芸~生。  2. 许多人:大~。群~。民~。~口铄金。~目睽睽。~叛亲离。~擎易举。

【众】《篇海類編》魚琴切,音吟。衆立也。與乑異。俗書爲衆字。非。(眾)〔古文〕《唐韻》《廣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之仲切,終去聲。《說文》多也。《徐曰》國語三人爲眾。數成於三也。《易·說卦》坤爲眾。《疏》取其地載物非一也。《書·湯誓》格爾眾庶。《詩·周頌》命我眾人。《黌山子損益篇》寡者,爲人上者也。眾者,爲人下者也。又眾雨。《禮·月令·淫雨蚤降註》雨三日以上爲霖,今月令曰眾雨。又星名。《史記·天官書》婁爲聚眾。又縣名。《前漢·地理志》安眾縣,秦置,屬南陽郡。又《唐韻》職戎切《集韻》《韻會》之戎切,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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