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宋诗 / 京兆安汾叟赴辟临洮幕府南舒李君自画阳关图并诗以送行浮休居士为继其后

李君送人兼以画——京兆安汾叟赴辟临洮幕府南舒李君自画阳关图并诗以送行浮休居士为继其后

平仄:仄 平 仄 平 平 仄 仄

拼音: jūn huà sòng rén jiān yǐ lǐ

李君送人兼以画释义

【君】1. 封建时代指帝王、诸侯等:~主。~子(a.旧指贵族、统治者及其代言人;b.指品行好的人,如“正人~~”)。~王。~上。国~。~权。~临。~侧。  2. 古代的封号:商~。平原~。信陵~。长安~。  3. 对对方的尊称:张~。诸~。 典

【君】〔古文〕《唐韻》舉云切《集韻》《韻會》拘云切,音軍。《說文》尊也。从尹,發號,故从口。《白虎通》君者,羣也,羣下歸心也。《易·師卦》大君有命。《書·大禹謨》皇天眷命,奄有四海,爲天下君。又凡有地者,皆曰君。《儀禮·子夏傳》君,至尊也。《註》天子,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晉語》三世仕家君之。又夫人亦稱君。《詩·鄘風》我以爲君。《傳》君國小君。《箋》夫人對君稱小君。《論語》邦君之妻,邦人稱之曰君夫人。稱諸異邦曰寡小君,異邦人稱之亦曰君夫人。又子稱父母曰君。《易·家人》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又子孫稱先

【画】1. 绘图:绘~。~图。~像。~地为牢。~脂镂冰(在凝固的油脂或冰上绘画雕刻,一融化就都没有了,喻劳而无功)。  2. 图像:~面。~片。~坛。~板。~卷(juàn )(a.成卷轴形的画;b.喻壮丽的景色或动人的场面)。~外音。图~。诗中有~。  3. 写,签押,署名:~到。~卯。~押。~供。  4. 用手、脚或器具做出某种动作:比~。指手~脚。“曲终收拨当心~”。  5. 字的一笔称一画:笔~。  6. 同“划1”。

【送】1. 把东西从甲地运到乙地:~信。~审。输~。护~。呈~。  2. 赠给:~礼。赠~。雪中~炭。  3. 陪伴人到某一地点:欢~。~别。~亲。  4. 丢掉:断~。 典

【送】〔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蘇弄切,音。《說文》遣也。《詩·邶風》遠送于野。《禮·曲禮》使者歸,則必拜送于門外。又《增韻》將也。《儀禮·聘禮》賔再拜稽首,送幣。《又》公拜送醴。又《正韻》贈行曰送。《詩·秦風》我送舅氏。又株送,罪人相牽引也。《前漢·食貨志》廼徵諸犯,令相引數千人,名株送。《註》先至者爲魁株,被牽引者爲其根株所送也。又目送,以目相送也。《左傳·桓元年》目逆而送之。《史記·留侯世家》四人趨出,上目送之。又縱送,善射之貌。《詩·鄭風》抑縱送忌。《註》舍拔曰縱,覆彇曰送。 《玉篇》籀文

【人】1. 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类。  2. 别人,他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待~热诚。  3. 人的品质、性情、名誉:丢~,文如其~。

【人】〔古文〕《唐韻》如鄰切《集韻》《韻會》《正韻》而鄰切,音仁。《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釋名》人,仁也,仁生物也。《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德,隂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又一人,君也。《書·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又予一人,天子自稱也。《湯誥》嗟爾萬方有衆,明聽予一人誥。又二人,父母也。《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又左人,中人,翟國二邑。又官名。《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凌人之類。又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又蒲人,艾人,見《歲時記》。又姓。明人傑。又左人,聞人,俱複姓。又《韻補》叶如延

【兼】1. 加倍,把两份并在一起:~旬(两个十天)。~程。~并。  2. 同时涉及或所具有的不只一方面:~而有之。~收并蓄。~顾。~职。~任。~课。

【兼】〔古文〕《唐韻》古甜切《集韻》《韻會》堅嫌切《正韻》古嫌切,音縑。《說文》幷也。从手禾。兼持二禾也。《徐曰》會意。秉持一禾,兼持二禾。可兼持者,莫若禾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前漢·王莽傳》縣宰缺者,數年守兼。《註》師古曰:不拜正官,令人守兼也。又姓。《韻會》衞公子兼之後。

【以】1.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2.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3.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4.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5.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6.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7.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8.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9. 古同“已”,已经。  10. 太

【以】〔古文〕《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

【李】1. 落叶小乔木,果实称“李子”,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可食:~代桃僵(原用“桃”“李”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投桃报~。~下不正冠(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桃~不言,下自成蹊(喻为人只要忠诚、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  2. 姓。  3. 古同“理”,古代法官的代称。

【李】〔古文〕杍《唐韻》《正韻》良以切《集韻》兩耳切《韻會》良士切,音里。《說文》果名。《素問》東方木也。《爾雅翼》李,木之多子者。《埤雅》李性難老,雖枝枯,子亦不細,其品處桃上。《詩·小雅》投我以桃,報之以李。又《韻會》世薦士謂之桃李。《劉向·說苑》樹桃李者,夏得休息,秋得其實焉。樹蒺藜者,夏不得休息,秋得其莿焉。世謂狄仁傑,桃李皆在公門,正用此事。又《博雅》行李,關驛也。又與理通。《左傳·僖十三年》行李之往來。《周語》行李以節逆之。《泊宅編》李理義通,人將有行,必先治,如孟子之言治任。理亦治也。又星名。《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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