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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秋恰了偿官租——按麦行和魏定父韵

韵脚:上平十一模

平仄:仄 平 仄 平 平 平

拼音: liǎo|le guān 4 zū qiū cháng qià

麦秋恰了偿官租释义

【了】1. 明白,知道:明~。一目~然。  2. 完结,结束:完~。~结。  3. 在动词后,与“不”、“得”连用,表示可能或不可能:看不~。办得~。  4. 与“得”、“不得”前后连用,表示异乎寻常或情况严重:那还~得! | 1.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写完~。  2. 助词,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表示变化,表示出现新的情况:刮风~。

【了】《唐韻》盧鳥切《集韻》《韻會》郞鳥切《正韻》盧皎切,聊上聲。《增韻》決也。《廣韻》慧也,曉解也。《後漢·孔融傳》融年十二聰慧。煒曰:小而了了,大未必奇。又《宋書·戴法興傳》彭城王覓一了了令史,得法興使爲之。又訖也,畢也。《晉書·傅毅傳》天下大器,非可稍了,而相觀每事欲了,生子癡了官事,官事未易了也。《杜甫詩》岱宗夫如何。齊魯靑未了。又《揚子·方言》了,快也。秦曰了。又秦吉了,鳥名。《仇池筆記注》似鸚鵡,腦有肉冠,能言笑。

【官】1. 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吏。~僚。~邸。~腔。~署。~厅。~爵。  2. 属于国家的或公家的:~办。~费。~方。~府。  3. 生物体上有特定机能的部分:感~。器~。五~。~能。  4. 姓。

【官】〔古文〕《唐韻》古丸切《集韻》《韻會》《正韻》沽歡切,音觀。《說文》吏事君也。《玉篇》宦也。《論語·撰考》黃帝受地形,象天文,以制官。《周禮·天官疏》上古以雲鳥紀官,六官之號見於唐虞,堯育重黎之後,羲氏和氏之子,使掌舊職天地之官。其時官名,蓋曰稷曰司徒,是天官稷也,地官司徒也。又分命仲叔,使掌四時之官,春爲秩宗,夏爲司馬,秋爲士,冬爲共工。共工,冬官也。合稷與司徒,是六官之名見也。夏之官百有二十,公卿大夫元士,具列其數,殷之官二百四十,至周三百六十而大備,故曰設官分職,以爲民極。又《增韻》職也,使也,公也

【麦】1. 一年生或二年生草本植物,有“小麦”、“大麦”、“燕麦”等多种,子实供磨面食用,亦可用来制糖或酿酒。通常专指“小麦”(通称“麦子”):~田。~收。~饭豆羹(指农家粗茶淡饭)。  2. 姓。

【麦】《正字通》俗麥字。(麥)《唐韻》《集韻》莫獲切《韻會》《正韻》莫白切,音脈。《說文》麥,芒穀,秋種厚薶麥金也。金王而生,火王而死。《禮·月令》孟夏麥秋至。《蔡邕曰》百穀各以初生爲春,熟爲秋。麥以初夏熟,故四月於麥爲秋。又《前漢·武帝紀》勸民種宿麥。《註》師古曰:歲冬種之,經歲乃熟,故云宿麥。又一種蕎麥,一名烏麥。南北皆種之,亦名荍麥。又《爾雅·釋草》蘥雀麥。《註》卽燕麥也。又《爾雅·釋草》大菊蘧麥。《註》大菊,一名麥句薑,卽瞿麥。又姓。《隋書》有麥鐵杖。又《集韻》訖力切,音極。《詩·鄘風》爰采麥矣,沫之北

【租】1. 出代价暂用别人的东西:~房。~用。~借地。  2. 收取一定的代价,把房屋、土地、器物等借给别人使用:~佃。~价。~让。~赁(a.出租;b.租用)。  3. 出租所收取的钱或实物:房~。地~。  4. 田赋:~税。

【租】《唐韻》則吾切《集韻》《韻會》《正韻》宗蘇切,祖平聲。《說文》田賦也。《長箋》且,古祖字。田賦用以給宗廟,故从且。《史記·孝文紀》賜天下民田租之半。又凡稅皆曰租。《史記·馮唐傳》軍市之租。《註》謂軍中立市,市有稅,卽租也。《前漢·昭帝紀》罷榷酟官,令民得以律占租。《註》謂令民賣酒,以所得利占而輸其租。又《廣韻》積也。《詩·豳風》予所蓄租。又《六書故》田中禾稭也。《正字通》豳風蓄租,對上捋荼言。租當訓禾稾。蓄謂拾取餘稾待用。又地名。《前漢·地理志》樂浪郡夫租。又《集韻》子余切,音苴。包也。又《集韻》《韻會》

【秋】1. 一年的第三季:~季。~景。~水(喻人的眼睛,多指女子的)。~波(喻美女的眼睛)。三~(a.指秋收、秋耕、秋播;b.指三年)。~高气爽。  2. 庄稼成熟的时期:麦~。  3. 指一年:千~万代。  4. 指某个时期(多指不好的)。多事之~。  5. 姓。  6. 一种运动和游戏用具称“秋千”。

【秋】〔古文〕龝《唐韻》七由切《集韻》《韻會》雌由切《正韻》此由切,音鰌。金行之時。《爾雅·釋天》秋爲白藏。《註》氣白而收藏也。《釋名》秋,就也,言萬物就成也。又繒也,繒迫品物使時成也。又《說文》禾穀熟也。《禮·月令》孟夏麥秋至。《澔曰》秋者,百穀成熟之期,此於時雖夏,於麥則秋,故云麥秋。《書·盤庚》乃亦有秋。又《禮·鄕飮酒義》西方者秋。秋,愁也。愁之以時,察守義者也。《註》愁讀爲揫,斂也。察嚴殺之貌。《春秋·繁露》秋之言猶湫也。湫者,憂悲狀也。又九月爲三秋。《詩·王風》一日不見,如三秋兮。又四秋。《管子·輕重

【偿】1. 归还,补还:~还。~命。~债。赔~。得不~失。  2. 满足:如愿以~。

【偿】《廣韻》市羊切《集韻》辰羊切,音常。還所值也。《前漢·雋不疑傳》不疑爲郞,或誤持同舍郞金去,同舍郞意不疑,不疑買金償之。又酬報。《左傳·僖十五年》西鄰責言,不可償也。又《集韻》始兩切,音賞。又時亮切,音尚。義同。

【恰】1. 正巧,刚刚:~巧。~好。~~(a.刚好,如“~~相反”;b.融和,如“春光~~”;c.鸟鸣声,如“自在娇莺~~啼”)。~似。  2. 合适,适当:~当。~切(qiè)。

【恰】《廣韻》《正韻》苦洽切《集韻》《韻會》乞洽切,音搯。《說文》用心也。又恰恰,鳥鳴聲。《杜甫詩》自在嬌鶯恰恰啼。又適當之辭。《杜甫詩》野航恰受兩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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