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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舍槿篱溪曲——风流子

韵脚:入三燭

平仄:平 仄 仄 平 平 平

拼音: jǐn qū|qǔ 1 shě|shè lí máo

茅舍槿篱溪曲释义

【槿】◎ 〔木~〕落叶灌木或小乔木,叶卵形互生,花钟形,单生,通常有红、白、紫等颜色。茎的纤维可造纸或做蓑衣,花和种子可入药。 典

【槿】《唐韻》居隱切《集韻》《韻會》几隱切,音謹。木槿,櫬也。《玉篇》木槿,朝生夕隕,可食。亦作堇。《禮·月令》木堇榮。一名舜。《詩·鄭風》有女同車,顏如舜華。一名椴,一名櫬。《爾雅·釋草》椴,木槿。櫬,木槿。《郭註》別二名也。白曰椴,赤曰櫬。一名日及。《南方草木狀》赤槿,名日及。一名王蒸。《陸璣·草木疏》齊魯之閒謂之王蒸。又《集韻》渠巾切,音堇。柄也。又《正韻》居忍切。義同。

【曲】1. 弯转,与“直”相对:弯~。~折(zhé)。~笔(❶古代史官不按事实、有意掩盖真相的记载;❷写文章时故意离题而不直书其事的笔法)。~肱而枕。~尽其妙。  2. 不公正,不合理:~说。~解(jiě)。委~求全。  3. 弯曲的地方:河~。  4. 偏僻的地方:乡~。  5. 酿酒或制酱时引起发醇的东西:酒~。~霉。  6. 姓。 | 1. 能唱的文词,一种艺术形式:~艺。~话。  2. 歌的乐调:~调(diào)。~谱。异~同工。~高和(hè)寡。

【曲】《廣韻》丘玉切《集韻》《韻會》區玉切,音。《說文》象器受物之形。《易·繫辭》曲成萬物而不遺。《疏》屈曲委細。《書·洪範》木曰曲直。《傳》木可以揉曲直。又《詩·秦風》亂我心曲。《傳》心曲,委曲也。《禮·曲禮·釋文》曲禮,委曲說禮之事。又《禮·中庸》其次致曲。《註》曲,猶小小之事。《朱註》一偏也。又《說文》或說蠶簿。《禮·月令》具曲植籧筐。《註》所以養蠶器也。曲,簿也。《前漢·周勃傳》以織簿曲爲生。《註》葦簿爲曲也。又樂曲。《宋玉·對楚王問》是其曲彌高,其和彌寡。又姓。《史記·蒙恬傳》御史曲宮。又《集韻》顆羽

【溪】◎ 山里的小河沟,泛指小河沟:山~。清~。~水。~涧。~谷。~壑。

【溪】《廣韻》苦奚切《集韻》《韻會》牽奚切。與谿同。《說文》山瀆無所通者。又水註川曰谿。 《廣韻》或作磎。

【舍】1. 放弃,不要了:~己为人。~近求远。四~五入。  2. 施舍:~粥。~药。 | 1. 居住的房子:宿~。旅~。校~。  2. 居住,休息:~于山麓。  3. 谦辞,多指亲属中比自己年纪小或辈分低的:~弟。~侄。~亲。  4. 古代行军一宿或三十里为一舍:退避三~(喻对人让步)。  5. 姓。

【舍】《廣韻》始夜切《集韻》《韻會》《正韻》式夜切,音赦。《說文》市居曰舍。《釋名》舍,於中舍息也。《禮·曲禮》將適舍,求毋固。《註》謂行而就人館。《疏》適,猶往也。舍,主人家也。《周禮·天官·宮正》以時此宮中之官府,次舍之衆寡。《註》次謂吏直宿,若今部署諸廬者。舍,其所居寺。《前漢·高祖紀》高祖適從旁舍來。又《王莽傳》里區謁舍。《註》不宿客之舍爲里區,宿客者曰謁舍。又息也。《詩·小雅》爾之安行,亦不遑舍。《箋》女可安行乎,則何不暇舍息乎。《前漢·高祖紀》遂西入咸陽,欲止宮休舍。《註》師古曰:舍,息也,於殿中休

【篱】◎ 用竹、苇、树枝等编成的围墙屏障:~笆(“笆”读轻声)。樊~。~落。~墙。~栅。~障。 方言集汇

【篱】《集韻》鄰知切,音離。笊篱,竹器。(籬)《廣韻》呂支切《集韻》《韻會》鄰知切《正韻》鄰溪切,音離。籓籬也。《釋名》籬,離也。以柴竹作之。疏離,離也。《晉書·庾袞傳》與弟子樹籬,跪而授條,曰:幽顯易操,非君子意。又笊籬,竹杓。又叶良何切。《楚辭·招魂》軒輬旣低,步騎羅些。蘭薄戸樹,瓊木籬些。 《正韻》亦作蘺、。

【茅】◎ 多年生草本植物,春季先开花,后生叶,花穗上密生白毛。根茎可食,亦可入药。叶可编蓑衣(亦称“白茅”):~草。~庐。~舍。名列前~(喻名次列在前面)。

【茅】《唐韻》莫交切《韻會》謨交切,音貓。《說文》管也。《易·泰卦》拔茅連茹。《詩·召南》白茅包之。《書·禹貢》包匭菁茅。《蔡邕·獨斷》天子大社,以所封之方色苴以白茅授之,謂之授茅土。《左傳·宣十二年》前茅慮無。《註》時楚以茅爲旌識。又國名。《左傳·襄二十四年》凡、蔣、郉、茅。《註》高平昌邑縣西有茅鄕。又享名。《史記·魏世家註》脩武軹縣有茅亭。又門名。《說苑》楚太子立于茅門之外。又山名。《晉書·許邁傳》延陵之茅山是洞庭西門,潛通五嶽。又姓。《通志·氏族略》茅氏,周公之後,子孫以國爲氏,秦有茅焦。又《韻補》迷侯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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