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下平一先
平仄:平 平 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má zēng|céng yī bǔ fān|pān jiān liǎng
【麻】1. 草本植物,种类很多,有“大麻”、“苎麻”、“苘麻”、“亚麻”等。茎皮纤维通常亦称“麻”,可制绳索、织布:~布。~衣。~袋。~绳。~纺。 2. 指“芝麻”:~酱。~油。 3. 像腿、臂被压后的那种不舒服的感觉:脚~了。 4. 感觉不灵,或丧失感觉,引申为思想不敏锐:~痹。~醉。~木不仁。 5. 面部痘瘢,引申指物体表面粗糙:~子。 6. 带细碎斑点的:~雀。~蝇。 7. 喻纷乱:~乱。~沸。 8. 姓。
【麻】《唐韻》《集韻》莫遐切《韻會》《正韻》謨加切,音蟆。《玉篇》枲屬也。皮績爲布,子可食。《爾雅·釋草》枲麻。《疏》麻,一名枲。禹貢靑州云:厥貢岱畎絲枲是也。《禮·內則》女子執麻枲學女事,以共衣服。又大麻有實者名苴,無實者名枲。《本草》雄者名枲麻,牡麻,雌者爲苴麻,茡麻。又蕁麻。蕁本作。見《本草圖經》。又《詩·豳風》禾麻菽麥。《禮·月令》食麻與犬。《黃帝素問》麻麥稷黍豆,爲五穀。《正字通》麻,卽油麻。又胡麻。《爾雅翼》胡麻,一名巨勝。《正字通》言其大而勝,卽今黑芝麻也。又疏麻。《楚辭·九歌》折疏麻兮瑤華。《註
【曾】1. 指与自己中间隔两代的亲属:~祖父。~孙。 2. 古同“增”,增加。 3. 竟,简直,还(hái ):“以君之力~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山、王屋何?” 4. 姓。 | 1. 尝,表示从前经历过:~经。未~。何~。~几何时。 2. 古同“层”,重(chǒng )。 典
【曾】《唐韻》昨稜切《集韻》《韻會》徂稜切,音層。《說文》詞之舒也。从八从曰聲。《九經字樣》曾从。,古文窻字。下从曰,上从八,象氣之分散也。經典相承,隷省作曾。《詩·大雅》曾莫惠我師。《論語》曾是以爲孝乎。《孟子》爾何曾比予於是。又《廣韻》經也。《增韻》嘗也。《韻會》乃也,則也。又與層通。《後漢·張衡傳》登閬風之曾城兮。《文選》作層城。又《廣韻》作滕切《集韻》《韻會》咨騰切,音增。《書·武成》惟有道曾孫周王發。《爾雅·釋親》王父之考爲曾祖,孫之子爲曾孫。《註》曾,猶重也。又《左傳·襄十八年》曾臣彪將率諸侯以討焉
【衣】1. 人穿在身上用以蔽体的东西:~服。~着(zhuó)。~冠。~架。~锦还(huān)乡。 2. 披或包在物体外面的东西:炮~。糖~。肠~。 3. 中医把胎盘和胎膜统称为“胞衣”。 4. 姓。
【补】1. 把残破的东西加上材料修理完整:缝~。~葺。亡羊~牢。 2. 把缺少的东西充实起来或添上:弥~。~充。贴~。~习。滋~。 3. 益处:不无小~。于事无~。
【番】1. 遍数,次,回:三~五次。 2. 轮流更代:轮~。更(gēng )~。 3. 称外国的或外族的:~邦。~茄。~薯。 4. 倍:产量翻了二~。 | ◎ 〔~禺〕地名,在中国广东省。
【番】〔古文〕《廣韻》附袁切《集韻》符袁切,音煩。《說文》獸足謂之番,从釆,田象其掌。或作蹯。又《廣韻》《集韻》《韻會》孚袁切《正韻》孚艱切,音翻。數也,遞也。《前漢·武帝紀》賢良直宿東番。又山名。《山海經》番條之山,無草木,多沙。又《集韻》蒲波切《正韻》蒲禾切,音婆。鄱陽豫章縣。《史記·伍子胥傳》闔閭使太子夫差將兵伐楚,取番。《註》索隱曰:蓋鄱陽也。又番吾,趙地。《戰國策》秦甲涉河,踰漳據番吾,則兵必戰於邯鄲之下矣。《釋文》番,音婆。又音蒲。亦音盤。《括地志》蒲吾,故東今之眞定府平山縣,卽漢番吾。番,當音蒲。
【肩】1. 脖子旁边胳膊上边的部分:~膀。~胛。并~。 2. 担负:~负。~荷(hè)。~舆(轿子)。
【肩】《唐韻》古賢切《集韻》《韻會》《正韻》經天切,音堅。《說文》髆也。从肉,象形。《徐曰》象肩形,指事也。《廣韻》項下。《正韻》膊上。《六書故》臂本曰肩。又《爾雅·釋詁》肩,克也。《詩·周頌》佛時仔肩。《傳》仔肩,克也。《箋》仔肩,任也。《書·盤庚》朕不肩好貨。《傳》肩,任也。我不任好貨之人。又《韻會》勝也。肩强能勝重,堪任義。《爾雅·釋詁》肩,勝也。又《釋名》肩,堅也。甲闔也。與胸脇皆相會闔也。又息肩。《左傳·襄二年》鄭子駟請息肩於晉。《註》欲辟楚役,以負擔喻。又比肩。《爾雅·釋地》北方有比肩民焉,迭食而迭
【两】1. 数目,二。一般用于量词和“个、半、千、万、亿”前:~个黄鹂。~本书。 2. 双方:~可。~边。~便(客套用语,彼此方便)。~旁。~侧。~袖清风。~败俱伤。 3. 中国市制重量单位:十~(一市斤。旧制为十六两一市斤)。半斤八~(喻彼此一样,不相上下,含贬义)。 4. 表示不定数目:~下子。~着儿(zhāor )。
【两】〔古文〕《唐韻》《正韻》良獎切《集韻》《韻會》里養切,良上聲。《說文》再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又《玉篇》匹耦也。《周禮·天官·大宰之職》以九兩繫邦國之民。《註》兩猶耦也,所以協耦萬民,聯繫不散,有九事也。又《韻會》匹也。《左傳·閔二年》重錦三十兩。《註》三十匹也。又車數曰兩。《後漢·吳祐傳》載之兼兩。《註》車有兩輪,故稱兩。又《玉篇》二十四銖爲兩。又《雞林類事》四十曰麻兩。又《史記·平準書》更鑄四銖錢,其文爲半兩。又《南史·齊和帝紀》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塡胸,名曰假兩。又《唐韻》《集韻》《韻會》力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