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下平十四清
平仄:仄 平 平 平 平
拼音: jù|gōu 2 mì fēi wéi
【句】1. 由词组成的能表示出一个完整意思的话:~子。~法。 2. 〔~读(dòu)〕古代称文词停顿的地方为“句”或“读”。 3. 量词,用于语言:三~话不离本行(háng)。 | ◎ 〔高~骊〕古国名,即“高丽”。
【句】《唐韻》九遇切《集韻》《韻會》俱遇切,音屨。《玉篇》止也,言語章句也。《類篇》詞絕也。《詩·關雎疏》句古謂之言。秦漢以來,衆儒各爲訓詁,乃有句稱。句必聯字,而言句者,局也。聮字分疆,所以局言者也。又僂句,地名,龜所出也。《左傳·昭二十五年》初,臧昭伯如晉,臧會竊其寶龜僂句。又《禮·樂記》句中鉤。《疏》謂大屈也。言音聲大屈曲,感動人心,如中當於鉤也。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廬人》句兵欲無彈。《註》句兵,戈戟屬。《釋文》句,俱具反。又音鉤。又《史記·叔孫通傳》臚句。《註》上傳語告下爲臚,下告上爲句。又高句驪,遼
【名】1. 人或事物的称谓:~字。~氏。~姓。~义。~分(fèn )。~堂。~落孙山。~存实亡。 2. 起名字:“秦氏有好女,自~为罗敷”。 3. 做某事时用来作依据的称号:这些人以“办学”为~,行骗钱之实。 4. 叫出,说出:不可~状。 5. 声誉:~誉。~声。~优(a.出名的,优良的;b.名伶)。~噪一时。~过其实。 6. 有声誉的,大家都知道的:~人。~士。~师。~将(jiàng )。~医。~著。~流。~言。~胜。~剧。 7. 占有:不~一文。 8. 量词,用于人:三~工人。
【名】《唐韻》武幷切《集韻》《韻會》彌幷切《正韻》眉兵切,音詺。《說文》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玉篇》號也。《廣韻》名字也。《春秋·說題》名,成也。《左傳·桓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公問名于申繻。對曰: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又自呼名也。《禮·曲禮》父前子名,君前臣名。又呼人之名也。《禮·曲禮》國君不名卿老世婦。又名譽也。《易·乾卦》不易乎世,不成乎名。又《春秋·說題》名,大也。《書·武成》告于皇天后土,所過名山大川。《疏》山川大,乃有名,名大互言之耳。又名號也。《儀
【觅】1. 找,寻求:~食。~取。寻~。搜~。 2. 数量单位,中国唐代南诏以十六枚贝为一觅。
【觅】《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莫狄切,銘入聲。《廣韻》求也。《魏志·管輅傳》覓索餘光。《晉書·武帝紀》是猶欲登山者,涉舟航而覓路。又《唐書·南蠻傳》南詔以貝十六枚爲一覓。又《宋史·眞宗紀》祥符三年,以西凉府覓諾族瘴疫,賜藥。 《正字通》从爪从見。俗作覔。非。《字彙補》一作。《集韻》本作覛,亦書作,或作眽,非。
【非为】顾法纪或礼法的坏事。元无名氏《陈州粜米》第二折:“贪赃坏法,饮酒非为。”明陶宗仪《辍耕录·鬼爷爷》:“然颇慎行止,不敢非为。”2.指违法或违反道德的坏事、坏行为。《水浒传》第三五回:“不孝逆子,做下非为。”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土番点卯》:“尔宜躬先奉法以统一乡之众,以尽轨于法,稍有非为,惟尔总是问。”3.不顾法纪或礼法。元无名氏《硃砂担》第四折:“我痴心想望贞洁,你做事忒杀非为。”《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三:“小人颇知礼法,极守本分的,怎敢干此非为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