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平 仄
拼音: yú|yǔ chè míng wén
【予】◎ 同“余”,我:~智自雄(自夸聪明,妄自夸大)。~取~求(原指从我这里取,从我这里求;后指任意索取)。 | ◎ 给与:~以。赐~。赋~。给~。生杀~夺(亦作“生杀与夺”)。
【予】《唐韻》余呂切《集韻》《韻會》演女切《正韻》弋渚切,音與。賜也。《詩·小雅》君子來朝,何錫予之。《周禮·春官》內史掌王八枋之灋,七曰予,八曰奪。通作與。又《博雅》大予,樂名。《註》漢明帝永平三年秋八月戊辰,改大樂爲大予樂。又《廣韻》弋諸切《正韻》羊諸切。與余同。我也。《郭忠恕·佩觿集》予讀若余。本無余音,後人讀之也。《顏師古·刊謬正俗》曲禮,予一人。鄭康成註:余予古今字。因鄭此說,學者遂皆讀予爲余。爾雅:卬,吾,台,予,朕,身,甫,余,言,我也。此則予之與余,但義訓我,非同字也。《說文》:予,相推予也。余
【彻】1. 通,透:贯~。透~。~底。~骨。~悟。响~。 2. 治,开发:“~田为粮”。 3. 毁坏:“~我墙屋”。 方言集汇
【彻】〔古文〕《唐韻》《集韻》《韻會》直列切,音轍。《說文》通也。《論語》盍徹乎。《註》周法,什一而稅,謂之徹。徹,通也,爲天下之通法。又《廣韻》徹,達也。《左傳·成十六年》養由基蹲甲而射之,徹七札焉。《註》發達七札也。又《集韻》徹,道也。又剝取也。《詩·豳風》徹彼桑土。又治也。《詩·大雅》徹田爲糧。《傳》徹,治也。又去也。《儀禮·士冠禮》徹筮席。《左傳·宣十二年》軍衞不徹警也。《周禮·天官·膳夫》卒食以樂,徹于造。《疏》天子食終徹器之時,作樂以徹之。又毀也。《詩·小雅》徹我牆屋。《箋》徹毀我牆屋也。又《揚子·
【名闻】1.名声。《庄子·人间世》:“名闻不争,未达人心。”汉贾山《至言》:“今功业方就,名闻方昭,四方乡风。”宋叶适《著作正字二刘公墓志铭》:“轻爵禄而重出处,厚名闻而薄利势。”郭沫若《<少年维特之烦恼>序引》:“请从非毁之前救起他的名闻。”2.犹闻名。《史记·项羽本纪》:“项羽已杀卿子冠军,威震楚国,名闻诸侯。”《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二:“只为朱晦翁还有一件;为着成心上边,硬断一事,屈了一个下贱妇人,反致得他名闻天子。”钱锺书《围城》一:“他在柏林大学,听过名闻日本的斯泼朗格教授的爱情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