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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以继明——离卦赞

韵脚:下平十二庚

平仄:平 仄 仄 平

拼音: jì yǐ míng

明以继明释义

【继】◎ 连续,接着:~续。~任。~承。~武(足迹前后相接,喻后人接续前人的事业)。~往开来。前仆后~。

【继】《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詣切,音計。《說文》續也。《玉篇》紹繼也。《易·繫辭》繼之者,善也。《中庸》善繼人之志。《孟子》爲可繼也。《五經文字》繼从,反爲。俗作継,非。又《集韻》吉棄切,音繫。縛也。《後漢·李固傳》羣下繼望。《註》劉攽曰:繼是繼續之義,不可施於此。蓋本是繫字,繫綴天下之望也。○按繼又音繫,訓縛,卽繫之義。劉欲改繼爲繫,非是。

【以】1.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2.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3.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4.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5.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6.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7.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8.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9. 古同“已”,已经。  10. 太

【以】〔古文〕《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

【明】1. 亮,与“暗”相对:~亮。~媚。~净。~鉴(a.明镜;b.指可为借鉴的明显的前例;c.明察)。~灭。~眸。~艳。~星。~珠暗投(喻怀才不遇或好人失足参加坏团伙,亦泛指珍贵的东西得不到赏识)。  2. 清楚:~白。~显。~晰。~了。~确。~朗。  3. 懂得,了解:~哲保身。不~事理。深~大义。  4. 公开,不隐蔽:~说。~讲。~处。  5. 能够看清事物:~察秋毫。耳聪目~。眼~手快。  6. 睿智:英~。贤~。~君。  7. 视觉,眼力:失~。  8. 神灵,泛指祭神供神之物:~器(殉葬用的器物,

【明】〔古文〕朙《廣韻》武兵切《集韻》《韻會》《正韻》眉兵切,音鳴。《說文》照也。《易·繫辭》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又》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疏》日月中時,徧照天下,無幽不燭,故云明。《史記·歷書》日月成,故明也。明者,孟也。又《易·乾卦》大明終始。《疏》大明,曉乎萬物終始。又《易·乾卦》天下文明。《疏》有文章而光明。又《書·堯典》欽明文思安安。《疏》照臨四方謂之明。又《書·舜典》黜陟幽明。《傳》升進其明者。又《書·太甲》視遠惟明。《疏》謂監察是非也。又《洪範》視曰明。《傳》必淸審。又《詩·小雅》祀事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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