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下平二仙
平仄:仄 仄 平 平 平 平
拼音: rán bù|fǒu rán ér wàn fǎ
【然】1. 对,是:~否。不~。不以为~。 2. 以为对,答应,信守:~纳(以为对而采纳)。~诺(许诺,信守诺言)。 3. 这样,如此:当~。~后。~则。 4. 表示一种语气(a.表决定,犹焉,如“寡人愿有言~”;b.表比拟,犹言一般,如“如见其肺肝~”)。 5. 用于词尾,表示状态:显~。忽~。飘飘~。 6. 古同“燃”。
【然】〔古文〕《唐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如延切,音。《說文》燒也。《註》徐鉉曰俗作燃。蓋后人增加。《孟子》若火之始然。《管子·弟子職》蒸閒容蒸,然者處下。《文劉績曰》古者,束薪蒸以爲燭。蒸,細薪也。稍寬其束,使其蒸閒可各容一蒸,以通火氣。又使已然者居下,未然者居上,則火易然也。《集韻》通作。又《玉篇》許也,如是也。譍言也。《史記·張耳陳餘傳》此固趙國立名義不侵爲然諾者也。又《廣韻》語助。《禮·檀弓》歲旱,穆公召縣子而問然。《註》然之言焉也。又《廣韻》如也。《詩·邶風》惠然肯來。《禮·檀弓》貿貿然來
【不】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 ◎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不】〔古文〕《韻會》《正韻》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又《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
【然而】而ránér[yet;however;but]从另一方面来说——表示转折关系乐曲终止了,然而无人离席然而汝亦不在人间。——清·袁枚《祭妹文》汉
【然而】。连接分句,表示转折。连接的两部分意思相反。犹言如此,不过;如此,但是。《左传·昭公十五年》:“臣岂不欲吴,然而前知其为人之异也。”汉桓宽《盐铁论·刑德》:“昔秦法繁於秋荼,而网密於凝脂,然而上下相遁,姦伪萌生。”唐元稹《戒励风俗德音》:“兵兴已来,人散久矣。始欲导之以德,不欲驱之以刑,然而信有未孚,理有未至。”巴金《灭亡》第一章:“有的说这是命该,有的叹死者可怜……然而并没有人骂那秘书长。”汉
【万法】语。梵语dharma,意译“法”,指事物及其现象,也指理性、佛法等。“万法”指一切事物。南朝宋朱昭之《难顾道士<夷夏论>》:“《金刚般若》,文不踰千,四句所弘,道周万法。”宋苏轼《东林第一代广慧禅师真赞》:“而况於出三界,了万法,不生不老,不病不死,应物而无情者乎。”明汪廷讷《狮吼记·摄对》:“有则万法俱来,无时一丝不挂,贫僧佛印是也。”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