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仄
拼音: wú chǔ|chù 2|2|4|2
【无】◎ 没有,与“有”相对;不:~辜。~偿。~从(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度。~端(无缘无故)。~方(不得法,与“有方”相对)。~非(只,不过)。~动于衷。~所适从。 典
【无】〔古文〕《唐韻》武夫切,音巫。《說文》,亡也。奇字,无通。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易·乾卦》无咎。《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無)〔古文〕《唐韻》武扶切《廣韻》武夫切《集韻》《韻會》《正韻》微夫切,音巫。《說文》亡也。《玉篇》不有也。《書·舜典》剛而無虐,而無傲。又《益
【处】1. 居住:穴居野~。 2. 存在,置身:设身~地。~心积虑。~世。 3. 跟别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 4. 决定,决断:~理。 5.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罚。~决。 6. 止,隐退:~暑。 | 1. 地方:~~。~所。 2. 点,部分:长(cháng )~。好~。 3. 机关,或机关、团体、单位里的部门:办事~。筹备~。 网
【处】《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 《廣韻》留也,息也,定也。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
【佛】1. 梵语“佛陀”,是对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的简称,亦是佛教徒对修行圆满的人的称呼:~爷。~像。借花献~。 2. 指“佛教”(世界主要宗教之一):~家。~寺。~老。~经。~龛。~事(佛教徒诵经、祈祷及供奉佛像等活动)。 | 1. 〔仿~〕见“仿”。 2. 古同“拂”,违背,违反。 | ◎ 古同“弼”,辅弼。 | ◎ 古同“勃”,兴起。
【佛】〔古文〕仏《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符勿切,音咈。《說文》見不諟也。又仿佛亦作彷彿,髣髴。《揚雄·甘泉賦》仿佛其若夢。《班固·幽通賦》夢登山而迥眺,覿幽人之髣髴。《漢書》作仿佛。又捩也。《禮·曲禮》獻鳥者,佛其首,畜鳥則勿佛。《註》恐鳥喙害人,爲小竹籠,以捩轉其首也。又逆也,戾也。《禮·學記》其施之也悖,其求之也佛。《揚子·法言》荒乎淫,佛乎正。與拂同。又輝粲貌。《黃香·九宮賦》銀佛律以順游。又三佛齊,佛郞機,柔佛,皆外國名。又佛桑,花名。又姓。明佛正。又佛佗。佛者,覺也。以覺悟羣生也。又《集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