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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宫商而暗合宫商——普化泉大道赞

平仄:平 平 平 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wú gōng shāng ér àn hé gōng

无宫商而暗合宫商释义

【无】◎ 没有,与“有”相对;不:~辜。~偿。~从(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度。~端(无缘无故)。~方(不得法,与“有方”相对)。~非(只,不过)。~动于衷。~所适从。 典

【无】〔古文〕《唐韻》武夫切,音巫。《說文》,亡也。奇字,无通。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易·乾卦》无咎。《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無)〔古文〕《唐韻》武扶切《廣韻》武夫切《集韻》《韻會》《正韻》微夫切,音巫。《說文》亡也。《玉篇》不有也。《書·舜典》剛而無虐,而無傲。又《益

【宫】1. 房屋(封建时代专指帝王的住所):~室。~廷。~殿。~观(guàn )(a.供帝王游乐的离宫;b.道教的庙宇)。~禁。~苑。~刑。  2. 神话中神仙居住的房屋:天~。龙~。蟾~。  3. 庙宇的名称:雍和~。  4. 一些文化娱乐场所:少年~。文化~。  5. 天文上黄道分为十二宫,每一宫三十度。  6. 中国古代五音之一,相当于简谱“1”。  7. 指“子宫”(妇女生殖器官)。  8. 姓。

【宫】《唐韻》居戎切《集韻》《韻會》居雄切《正韻》居中切,音弓。《說文》室也。从宀,躳省聲。《白虎通》黃帝作宮室,以避寒暑。宮之言中也。《釋名》宮,穹也。屋見垣上穹隆然也。《詩·大雅》雝雝在宮。《周禮·內宰六宮註》婦人稱寢曰宮。宮者,隱蔽之言,天子謂之六寢。又《禮·儒行》儒有一畝之宮。《註》宮,牆垣也。《儀禮·士昏禮》母戒女曰:夙夜無違宮事,古者貴賤所居,皆得稱宮,至秦始定爲至尊所居之稱。又宗廟亦曰宮。《詩·召南》于以用之,公侯之宮。《孔氏曰》可以奉祭祀曰事,祭必於宗廟曰宮,互見其義也。又學名。《禮·曲禮》諸侯

【商】1. 两个以上的人在一起计划、讨论:~量。~讨。~议。~定。~榷。~酌(商量斟酌)。相~。磋~。洽~。协~。  2. 买卖,生意:~业。~店。~界。~品。~标。  3. 古指行商(坐商为“贾”,后泛指做买卖的人,亦用以指从事私营工商业的人):~人。~贩。~贾(gǔ ㄍㄨˇ)(商人)。~旅。  4. 数学上指除法运算中的得数:~数。  5. 中国朝代名:~代。  6. 中国古代五音之一,相当于简谱“2”。  7. 星名,二十八宿之一,即“心宿”。  8. 姓。

【商】〔古文〕《唐韻》式陽切《集韻》《韻會》《正韻》尸羊切,音觴。《說文》从外知內也。从,章省聲。《廣韻》度也。《易·兌卦》九四,商兌未寧。《註》商,商量,裁制之謂也。《禮·曲禮》槀魚曰商祭。《註》商猶量也。《疏》祭用乾魚,量度燥濕,得中而用之也。又《玉篇》五音,金音也。《禮·月令》其音商。《註》商數七十二,屬金者以其濁次宮,臣之象也。秋氣和,則商聲調。《前漢·律歷志》商之爲言章也,物成孰,可章度也。《白虎通》商者,强也。《梁元帝·纂要》秋曰素商,亦曰高商。又《說文》行賈也。《易·復卦》商旅不行。《周禮·天官·

【而】1. 古同“尔”,代词,你或你的:“~翁归,自与汝复算耳”。  2. 连词(a.表平列,如“多~杂”。b.表相承,如“取~代之”。c.表递进,如“~且”。d.表转折,如“似是~非”。e.连接肯定和否定表互为补充,如“浓~不烈”。f.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修饰,如“侃侃~谈”。g.插在主语谓语中间表假设,如“人~无信,不知其可”)。  3. 表(从……到……):从上~下。

【暗】1. 不亮,没有光,与“明”相对:黑~。~淡(a.不光明;b.喻景象悲惨)。阴~。~无天日。  2. 不公开的,隐藏不露的:~藏。~号。~杀。~娼。~沟。~含(做事、说话包含某种意思而未明白说出)。~流(a.流动的地下水;b.喻潜伏的思想倾向或社会动态)。明察~访。  3. 愚昧,糊涂:~昧。~弱(愚昧软弱)。兼听则明,偏信则~。

【暗】《唐韻》《集韻》《韻會》烏紺切。音闇。《說文》日無光也。《玉篇》不明也。又《博雅》深也。《揚雄·甘泉賦》稍暗暗而靚深。《註》暗暗,深空之貌。又《集韻》鄔感切,音黤。義同。又《韻補》叶伊甸切。《歐陽修·送胡學士詩》都門春漸動,柳色綠將暗。挂帆千里風,水闊江灩灩。

【合宫】1.相传为黄帝的明堂。《尸子·君治》:“夫黄帝曰合宫,有虞氏曰总章,殷人曰阳馆,周人曰明堂,皆所以名休其善也。”《文选·张衡<东京赋>》:“必以肆奢为贤,则是黄帝合宫,有虞总期,固不如夏癸之瑶臺,殷辛之琼室也。”薛综注:“谓黄帝明堂,以草盖之,名曰合宫。”宋秦观《代贺明堂礼毕表》:“始告虔于原庙,遂严配于合宫。”参阅清阮元《揅经室集·明堂论》。2.同居一舍。谓不分居。宋叶适《松阡双莲铭》:“物之并荣,示美於同。懿哉程氏,千指合宫。其饮同壶,其饭同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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