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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住布施——题宝塔

平仄:平 仄 仄 平

拼音: wú zhù bù shī

无住布施释义

【无】◎ 没有,与“有”相对;不:~辜。~偿。~从(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度。~端(无缘无故)。~方(不得法,与“有方”相对)。~非(只,不过)。~动于衷。~所适从。 典

【无】〔古文〕《唐韻》武夫切,音巫。《說文》,亡也。奇字,无通。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易·乾卦》无咎。《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無)〔古文〕《唐韻》武扶切《廣韻》武夫切《集韻》《韻會》《正韻》微夫切,音巫。《說文》亡也。《玉篇》不有也。《書·舜典》剛而無虐,而無傲。又《益

【住】1. 长期居留或短暂歇息:居~。~宿。~房。~户。  2. 停,止,歇下:~手。雨~了。  3. 动词的补语(a.表示稳当或牢固,如“站~”;b.表示停顿或静止,如“他愣~了”。c.与“得”或“不”连用,表示力量够得上,如“支持不~了”)。

【布施】◎布施bùshī[almsgiving]将金钱、实物布散施舍给别人依例布施

【布施】1.施予;施舍。谓施恩惠于人。《国语·周语上》:“若是,乃能媚於神而和於民矣,则享祀时至而布施优裕也。”《庄子·外物》:“生不布施,死何含珠为?”汉王充《论衡·定贤》:“使穀食如水火,虽贪恡之人,越境而布施矣。”2.犹普施。谓普遍施予。《荀子·哀公》:“布施天下而不病贫。”杨倞注:“谓广施德泽,子惠困穷,使家给人足而上不忧贫乏。”汉董仲舒《春秋繁露·深察名号》:“风行令而一其威,雨布施而均其德。”3.佛教传入中国后,以“布施”为梵文Dana(檀那)的意译词,故特指向僧道施舍财物或斋食。《北史·元太兴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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