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平 仄 仄 平 仄 平
拼音: shéng zuò mò|mù jiàn lì è láng
【绳】1. 用两股以上的棉麻纤维或棕草等拧成的条状物:~子。~索。缆~。~梯。~操。~伎(a.杂技中的走绳;b.旧时指走绳的女艺人)。~锯木断(喻力量虽小,只要坚持不懈,就能做出看来很难办到的事情)。 2. 木工用的墨线,引申为标准、法则,又引申为按一定的标准去衡量、纠正:~墨。准~。~正。~之以法。 3. 继续:“~其祖武”(继承祖先)。 4. 赞誉:“~息妫以语楚子”(“息妫”,人名)。 5. 姓。
【绳】《廣韻》食陵切《集韻》《韻會》《正韻》神陵切,音乗。《說文》索也。《急就篇註》繩謂紨兩股以上。總而合之者也。一曰麻絲曰繩,草謂之索。《易·繫辭》上古結繩而治。《書·說命》惟木從繩則正。《禮·經解》繩墨之於曲直。《前漢·律歷志》規圓生矩,矩方生繩,繩直生準。又《書·囧命》繩愆糾謬。《疏》木不正者,以繩正之。繩謂彈正。又《詩·周南》宜爾子孫繩繩兮。《傳》繩繩,戒愼也。《朱傳》不絕貌。又《大雅》繩其祖武。《傳》繩,戒也。《朱傳》繩,繼也。又《禮·樂記》省其文采,以繩德厚。《註》繩,猶度也。《史記·樂書註》王肅曰
【作】1. 起,兴起,现在起:振~。枪声大~。 2. 从事,做工:工~。~息。~业。 3. 举行,进行:~别(分别)。~乱。~案。~战。~报告。 4. 干出,做出,表现出,制造出:~恶(è)。~弊。~梗。~祟。~态。~色。~为。~难。~奸犯科(为非作歹,触犯法令)。 5. 当成,充当:~罢。~保。~伐(做媒人)。~壁上观(人家交战,自己站在营垒上看,喻坐观别人成败)。 6. 创造:创~。写~。~曲。~者。 7. 文艺方面的成品:~品。不朽之~。 8. 同“做”。 9. 旧时手工业制造加工的场所:
【作】〔古文〕胙《唐韻》則洛切《集韻》《韻會》《正韻》卽各切,臧入聲。興起也。《易·乾卦》聖人作而萬物覩。《書·堯典》平秩東作。又振也。《書·康誥》作新民。又造也。《禮·樂記》作者之謂聖。《詩·鄘風》定之方中,作于楚宮。又爲也。《詩·鄭風》敝予又改作兮。又始也。《詩·魯頌》思馬斯作。又坐作。《周禮·夏官》大司馬敎坐作進退之節。又將作,秦官名。《前漢·百官表》秩二千石,掌宮室。又作猶斮也。《禮·內則》魚曰作之。《註》謂削其鱗。又汨作,逸書篇名。又姓。漢涿郡太守作顯。又與詛同。怨謗也。《詩·大雅》侯作侯祝。又《集韻
【莫】1. 不要:~哭。 2. 没有,无:~大。~非。~名其妙(亦作“莫明其妙”)。 3. 不,不能:~如。~逆。~须有。~衷一是(不能得出一致的结论)。爱~能助。 4. 古同“漠”,广大。 5. 姓。 | ◎ 古同“暮”。
【莫】〔古文〕《唐韻》慕各切《集韻》《正韻》末各切,音寞。《韻會》無也,勿也,不可也。《易·繫辭》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又定也。《詩·大雅》監觀四方,求民之莫。又謀也。《詩·小雅》秩秩大猷,聖人莫之。又《博雅》强也。《論語》文莫吾猶人也。《晉書·欒肇·論語駁曰》燕齊謂勉强爲文莫。《揚子·方言》侔莫,强也,凡勞而相勉謂之侔莫。《淮南子·謬稱訓》猶未之莫與。《註》莫,勉之也。又削也。《管子·制分篇》屠牛垣,朝解九牛而刀可莫鐵。又《博雅》莫莫,茂也。《詩·周南》維葉莫莫。《註》莫莫,茂密之貌。又《莊子·逍遙遊》廣莫之
【健吏】精干的官吏。《晋书·张载传》:“设使秦、莽修三王之法,时致隆平,则汉祖,泗上之健吏;光武,舂陵之侠客耳。”宋彭乘《续墨客挥犀·王告好学有文》:“庐山简寂观道士王告,好学有文……后归贯登科,为健吏。”清昭槤《啸亭续录·百菊溪制府》:“向来海上诸雄所以能肆掠者,盖因督臣懦弱,不敢卒攖其锋,今百公健吏,反前所为,必欲尽殄灭其党类以报天子。”
【饿狼】◎饿狼èláng[wolfer]饥饿的狼;比喻贪婪的人
【饿狼】1.飢饿的狼。《商君书·画策》:“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则民用矣。”2.比喻贪婪凶残的人。唐陈子昂《汉州雒县令张君吏人颂德碑》:“迨残猛聿至,蟊贼内訌,始於硕鼠之侵,终屠饿狼之喙,杼轴既尽,郛邑殆空,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