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平 平
拼音: néng|nài yóu zé|shì guó
【能】1. 才干,本事:~力。~耐。才~。 2. 有才干的:~人。~手。贤~。~工巧匠。~者为师。 3. 胜任,善于:~够。~柔~刚。力所~及。欲罢不~。~动。 4. 会(表示可能性):小弟弟~走路了。 5. 应该:你不~这样说他。 6. 物理学名词,“能量”的简称:电~。热~。 7. 和睦:“(萧)何素不与曹参相~”。 8. 传说中的一种兽,似熊。 9. 古代称一种三足鳖。 | ◎ 古同“耐”,受得住。
【能】《廣韻》《集韻》《正韻》奴登切,音儜。《說文》熊屬,足似鹿。能獸堅中,故稱。賢能而疆壯者稱能傑也。《徐曰》堅中,骨節實也。又《廣韻》善也。《增韻》勝任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又《正字通》順習也。《詩·大雅》柔遠能邇。又《廣韻》奴來切《正韻》囊來切,音。三足龞。《爾雅·釋魚》龞三足,能。《註》山海經,從山多三足龞,今陽羨縣君山池亦有之。又與台通。三能,星名。《史記·天官書》魁下六星,兩兩相比,名曰三能。《註》作三台。又《正字通》乃帶切,音柰。姓也。唐能延壽,能元皓,宋能迪。又與耐通。《前
【游】1. 人或动物在水里行动:~泳。~水。 2. 不固定:~资。~走。~牧。~行。~学(古指离开本乡到外地或外国求学)。~击。~弋。~离。~子(离家久居外乡的人)。 3. 河流的一段:上~。中~。下~。 4. 交往,来往:交~。 5. 从容地行走:周~。~历。~逛。~兴(xìng)。~记。~说(shuō)。~山玩水。 6. 姓。
【游】〔古文〕汓《唐韻》以周切《集韻》《韻會》夷周切,音猷。水名。《水經注》淮水於淮浦縣枝分,北爲游水。又浮行也。《爾雅·釋水》順流而下曰遡游。《詩·秦風》遡游從之。又《周禮·天官》閽人,王宮每門四人,囿游亦如之。《註》游,離宮也。又《管子·首憲篇》分理以爲十游,游爲之宗。又《尚書·考靈曜》地有四游,常動而人不知。又玩物適情之意。《禮·少儀》士依於德,游於藝。又閒曠也。《禮·王制》無游民。又自適貌。《詩·小雅》愼爾優游。又枝葉扶疏貌。《詩·鄭風》隰有游龍。《傳》龍紅草也。《箋》游,猶放縱也。言紅草放縱枝葉于隰中
【泽】1. 水积聚的地方:大~。湖~。润~(潮湿)。沼~。 2. 金属或其他物体发出的光亮:光~。色~。 3. 恩惠:恩~。~及枯骨(施惠于死人)。 4. 洗濯。 5. 汗衣,内衣。 | ◎ 古同“释”,解散。 典
【泽】〔古文〕《唐韻》丈伯切《集韻》《韻會》《正韻》直格切,音宅。《周語》澤,水之鐘也。《風俗通·山澤篇》水草交厝,名之爲澤。澤者,言其潤澤萬物,以阜民用也。又光潤也。《禮·少儀》澤劒首。又雨澤。《易·夬卦》澤上于天。又德澤。《書·畢命》澤潤生民。又洗濯曰澤。《禮·曲禮》共飯不澤手。《疏》以手宜潔淨,不得臨食始捼莎也。又褻衣曰澤。《詩·秦風》與子同澤。《箋》袴也。又香澤。《梁文帝樂府》八月香油好煎澤。又澤宮。《禮·射儀》必先習射于澤。澤者,所以擇士也。又州名。《韻會》秦上黨郡,隋爲澤州。又《集韻》《正韻》施隻切
【国】1. 有土地、人民、主权的政体(古代指诸侯所受封的地域):~家。~土。~体(a.国家的性质;b.国家的体面)。~号。~度(指国家)。~策。~情。~法。~力。~防。~威。~宝(a.国家的宝物;b.喻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人)。~格。~魂。~是(国家大计,如“共商~~”)。 2. 特指中国的:~产。~货。~粹。~乐(yuè ㄩㄝˋ)。~药。 3. 姓。
【国】〔古文〕囗囶圀《唐韻》古或切《集韻》骨或切,觥入聲。《說文》邦也。《周禮·夏官·量人》掌建國之法,以分國爲九州。又《冬官·考工記》匠人營國,旁三門,國中九經九緯,經涂九軌,左祖右社,面朝後市。《禮·王制》五國以爲屬,十國以爲連,二十國以爲卒,二百一十國以爲州。《孟子》大國,地方百里,次國,地方七十里,小國,地方五十里。又《周禮·地官·掌節》山國用虎節,土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註》山國多山者,土國平地也,澤國多水者。又滅人之國曰勝國。《左傳註》勝國者,絕其社稷,有其土地也。又九州之外曰外國。亦曰絕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