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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眉皓首苟住著——跋百之诗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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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gǒu zhù páng méi hào shǒu

庞眉皓首苟住著释义

【苟】1. 姑且,暂且:~安。~延残喘。~且。  2. 马虎,随便:~得。~合。不敢~同。  3. 如果,假使:~非其人。“~富贵,无相忘”。  4. 姓。 典

【苟】〔古文〕《唐韻》《廣韻》古厚切《集韻》《類篇》《正韻》舉后切,音垢。《說文》草也。又誠也。《魯語》夫苟中心圖民,知雖不及,必將至焉。又且也。《晏子·雜上篇》行廉不爲苟得,道義不爲苟合。又但也。《揚子·法言》非苟知之。又《韓詩外傳》指緣謬辭謂之苟。又磯名。《水經注》苟磯,亦曰南陽磯。又姓。《廣韻》漢有苟參。《急就篇》苟貞夫。《註》苟,草名也。所居饒之,因以爲氏。又《集韻》居侯切,音鉤。苟吻,草名。又《類篇》果羽切。《唐韻古音》讀矩。《蔡邕·述行賦》登高斯賦,義有取兮。則善戒惡,豈云苟兮。翩翩獨征,無疇與兮。

【住】1. 长期居留或短暂歇息:居~。~宿。~房。~户。  2. 停,止,歇下:~手。雨~了。  3. 动词的补语(a.表示稳当或牢固,如“站~”;b.表示停顿或静止,如“他愣~了”。c.与“得”或“不”连用,表示力量够得上,如“支持不~了”)。

【庞眉皓首】皓髮”。庞,用同“庬”。唐杜甫《戏为韦偃双松图歌》:“松根胡僧憇寂寞,庞眉皓首无住著。”清周亮工《书影》卷一:“门下有祖父遗留庞眉皓首老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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