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八微
平仄:平 平 仄 平
拼音: 3 yào|yāo 1 fēi
【检】1. 查:~查。~测。~讨。~举。~校(jiào )。~修。~索。~察。 2. 注意约束(言行):~点(a.注意约束言行,如“参加宴会时连吃带拿,太不~~了”;b.查看是否符合,如“把行李~~一遍”)。失~。 3. 古代官名,掌修国史,位次编修。 4. 姓。
【检】《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居奄切,兼上聲。《說文》書署也。《徐曰》書函之蓋,三刻其上,繩緘之,然後塡以泥,題書其上而印之也。《周禮·地官·司市註》璽節印章,如今斗檢封。又玉檢,以玉爲檢也。《前漢·武帝紀封禪註》金泥玉檢。又書袠之簽曰檢。《後漢·公孫瓚傳》皁囊施檢。《類篇》俗謂之燕尾,又謂之排。又檢制也。《孟子》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又《爾雅·釋詁》檢,同也。《郭註》模範同等。又檢式也。《淮南子·主術訓》人主立法,先自爲檢式儀表,故令行于天下。又櫽栝謂之檢。《揚子·法言》蠢迪檢押。又檢點,官名。《宋史·
【要】1. 索取:~账。~价。 2. 希望,想:~强。~好。 3. 请求:她~我给她读报。 4. 重大,值得重视的:重~。~人。~领。纲~。~言不烦。 5. 应该,必须:须~。 6. 将(jiāng):将~。快~。 7. 如果,倘若:~是。 8. 表选择:~么。~不。~不然。 | 1. 求,有所倚仗而强求:~求。~挟。 2. 古同“腰”。 3. 古同“邀”,中途拦截。 4. 古同“邀”,约请。 5. 姓。 典
【要】〔古文〕《唐韻》於霄切《集韻》《韻會》伊消切,音邀。《博雅》約也。《論語》久要不忘平生之言。《註》久要,舊約也。《左傳·哀十四年》使季路要我,吾無盟矣。又求也。《孟子》脩其天爵,以要人爵。又也。《詩·魏風》要之襋之,好人服之。又會也。《禮·樂記》要其節奏。《註》要,猶會也。《釋文》要,一遙反。又《廣韻》勒也。又劫也。《前漢·文帝紀》上自欲征匈奴,羣臣諫不聽,皇太后固要,上乃止。又劾也,察也。《周禮·秋官·鄕士》異其死之罪而要之。《疏》要,劾實也。《書·康誥要囚傳》要察囚情,得其辭以斷獄。又衞圻之外,謂之要
【偏】1. 歪,不在中间:~斜。~离。~旁。~僻。~远。~锋(a.书法上指用毛笔时笔锋斜出的笔势;b.泛指做文章从侧面着手的方法)。不~不倚。 2. 不全面,不正确:~爱。~见。~激。~狭。~执。~废。~颇。~听~信。 3. 与愿望、预料或一般情况不相同:~~。~巧。 4. 谦辞,向人称自己已用过茶饭等:我~过了,您请吃吧。 典
【偏】《唐韻》芳連切《集韻》《韻會》《正韻》紕延切,音篇。頗也,側也。《書·洪範》無黨無偏,王道平平。又中之兩旁曰偏。《左傳·隱十一年》鄭伯使許大夫百里,奉許叔以居許東偏。又屬也。《左傳·襄三年》君子謂祁奚于是能舉善矣,舉其偏不爲黨。又《周禮·夏官》疏:五十人爲偏。又《司馬法》車戰,二十五乗爲偏。詳前伍字註。又偏枯。《荀子·非相篇》禹跳湯偏。《鄭註》湯半體枯。又姓。漢偏呂。見《史游急就章》。又偏翩篇古通用。《易·泰卦》翩翩不富以其鄰。陸德明作篇篇。古文作偏偏。漢典考證:〔《周禮·地官》五十人爲偏。〕 謹按此夏官
【非】1. 不,不是:~凡。~法。~分(fèn )。~礼。~但。~同小可。啼笑皆~。 2. 不对,过失:痛改前~。文过饰~。习~成是(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反认为是对的)。 3. 与“不”呼应,表示必须(有时后面没有“不”字):我~看这本书。 4. 责怪,反对:~难(nàn )。~议。无可厚~。 5. 指“阿非利加洲”(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简称“非洲”):东~。西~。
【非】《唐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音飛。《說文》違也。从飛下翄,取其相背。《玉篇》不是也。《書·說命》無恥過作非。《易·繫辭》辨是與非。又《玉篇》下也。又《玉篇》隱也。又《增韻》訾也。《孝經·五章》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又《玉篇》責也。《前漢·魏相傳》使當世責人非我。又山名。《山海經》非山之首,其上多金玉。又姓。《風俗通》非子,伯益之後。又《集韻》《韻會》《正韻》尾切,音斐。《集韻》本作誹。謗也。《前漢·食貨志》不入言而腹非。《史記·平準書》作腹誹。又《鼂錯傳》非謗不治。《註》非,讀曰誹。又《韻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