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仄 仄 仄
拼音: huò yì 4 píng děng
【获】1. 打猎得到的禽兽:猎~。 2. 得到,取得:~得。~奖。~悉。如~至宝。 3. 古代对奴婢的贱称:臧~。 4. 能得到机会或空闲:不~面辞。 5. 收割庄稼:收~。
【获】《唐韻》胡伯切《集韻》《韻會》胡陌切,音韄。《說文》獵所獲也。《周禮·夏官·射人》三獲。《釋文》劉音胡伯反。又《集韻》獸名。又《集韻》亦姓。又《廣韻》胡麥切,音畫。得也。《書·太甲》弗慮胡獲。《詩·小雅》笑語卒獲。《傳》獲,得時也。又《爾雅·釋詁》馘,穧,獲也。《註》獲賊耳爲馘,獲禾爲穧。《詩·秦風》舍拔則獲。又《小雅》執訊獲醜。又《廣韻》臧獲。《方言》云:荆淮海岱雜齊之閒,罵奴曰臧,罵婢曰獲。又門名。《左傳·昭二十年》公孟有事于蓋獲之門外。《註》蓋獲,衞郭門。又回獲,縣名。屬北地郡。見《前漢·地理志》。
【益】1. 增加:~寿延年。增~。损~。 2. 好处,有好处:利~。~处。公~。权~。受~非浅。 3. 更加:~发。日~壮大。 4. 古同“溢”,水漫出来。 典
【利】1. 好处,与“害”“弊”相对:~弊。~害。~益。~令智昏。兴~除弊。 2. 使顺利、得到好处:~己。~用厚生(充分发挥物的作用,使民众生活优厚富裕起来)。 3. 与愿望相符合:吉~。顺~。 4. 刀口快,针尖锐,与“钝”相对:~刃。~刀。~剑。~落。~口巧辩。 5. 从事生产、交易、货款、储蓄所得超过本钱的收获:~息。~率(lǜ)。一本万~。 6. 姓。 汉
【利】〔古文〕《唐韻》《集韻》《韻會》力至切《正韻》力地切,音詈。《說文》銛也。从刀和,然後利,从和省。易利者,義之和也。《前漢·鼂錯傳》兵不完利,與空手同。又《廣韻》吉也,宜也。《易·賁卦》利有攸往。又私利也。《莊子·騈拇篇》小人以身殉利。又《禮·坊記》先財而後禮,則民利。《註》利猶貪也。又《前漢·高帝紀》徙齊楚大族五姓關中,與利田宅。《註》師古曰:利謂便好也。又《周禮·冬官考工記》軸有三理,三者以爲利也。《註》利,滑密也。又州名。《韻會》巴蜀地。晉西益州,梁改利州。又姓。《韻會》漢有利乾,爲中山相。又《韻補
【平等】◎平等píngděng[equality;democracy]政治、社会或经济地位处于同一水平;没有或否认世袭的阶级差别或专断的特权◎平等píngděng(1)[equal](2)在程度、价值、质量、性质、能力或状况上与他人或他物相同的或相等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特指在享受待遇或特权方面与他人等同的所有的人生来是平等的(4)[common]∶平常;一般她不肯嫁个平等丈夫。——清·李渔《意中缘》
【平等】1.梵文意译。亦译作“捨”。佛教名词。意谓无差别。指一切现象在共性或空性、唯识性、心真如性等上没有差别。《金刚经·净心行善分》:“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故名无上正等菩提。”唐顾况《从江西至彭蠡道中寄齐相公》诗:“本师留度门,平等寃亲同。”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一》:“以佛法论,广大慈悲,万物平等。”2.相等。多指人们在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具有相等地位,享有相等待遇。《百喻经·二子分财喻》:“尔时有一愚老人言:教汝分物使得平等,现所有物破作二分。”清黄遵宪《纪事》诗:“红黄白黑种,一律平等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