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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芜两岸争匀——临江仙

韵脚:上平十八諄

平仄:平 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zhēng àn yún liǎng píng wú

平芜两岸争匀释义

【争】1. 力求获得,互不相让:~夺。竞~。~长论短。  2. 力求实现:~取。~气。~胜。  3. 方言,差,欠:总数还~多少?  4. 怎么,如何(多见于诗、词、曲):~不。~知。~奈。

【争】〔古文〕《唐韻》側莖切《集韻》甾耕切,音箏。《說文》引也。从。《徐鉉曰》音曳。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又《玉篇》諫也。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 《韻會》俗作争,非。漢典考證:〔《禮·曲禮》非理不決。〕 謹照原文非理改非禮。 考證:〔《禮·曲禮》非理不決。〕 謹

【岸】1. 水边的陆地:河~。上~。两~。  2. 高大:伟~(魁伟,高直)。魁~。  3. 高傲:~忽(傲慢)。傲~。  4. 头饰高戴,前额外露:~帻(把头巾掀起露出前额,表示态度洒脱,不拘束)。  5. 古同“犴”,乡间牢狱。

【岸】《唐韻》五旰切《集韻》魚旰切《韻會》疑旰切《正韻》魚幹切,音犴。《說文》水厓而高者。《爾雅·釋地》望厓洒而高岸。《註》厓峻而水深曰岸。《詩·衞風》淇則有岸。《小雅》高岸爲谷。又階也。《張衡·西京賦》襄岸夷塗。《註》襄,高也。岸,殿階也。又魁岸,雄傑也。《前漢·江充傳》爲人魁岸。《註》岸者,有廉稜如崖岸形。《唐書·宦者傳》仇士良以李石稜稜有風岸深忌之。又道岸。《詩·大雅》誕先登于岸。《註》道之極至處也。又露額曰岸。《後漢·馬援傳》帝岸幘見援。又獄名。《詩·小雅》宜岸宜獄。《註》鄕亭之繫曰岸,朝廷曰獄。韓詩作

【匀】1. 平均,使平均:均~。~称(chèn )。  2. 抽出一部给别人或做别用:~兑(让一部分给别人)。~摊。 典

【匀】《唐韻》羊倫切《集韻》《韻會》兪倫切,音云。《說文》少也。从勹从二。指事也。一曰均也。《玉篇》齊也。《廣韻》徧也。《杜甫·麗人行》肌理細膩骨肉勻。又《集韻》規倫切,音君。與均同。

【两】1. 数目,二。一般用于量词和“个、半、千、万、亿”前:~个黄鹂。~本书。  2. 双方:~可。~边。~便(客套用语,彼此方便)。~旁。~侧。~袖清风。~败俱伤。  3. 中国市制重量单位:十~(一市斤。旧制为十六两一市斤)。半斤八~(喻彼此一样,不相上下,含贬义)。  4. 表示不定数目:~下子。~着儿(zhāor )。

【两】〔古文〕《唐韻》《正韻》良獎切《集韻》《韻會》里養切,良上聲。《說文》再也。《易·繫辭》兼三才而兩之。又《玉篇》匹耦也。《周禮·天官·大宰之職》以九兩繫邦國之民。《註》兩猶耦也,所以協耦萬民,聯繫不散,有九事也。又《韻會》匹也。《左傳·閔二年》重錦三十兩。《註》三十匹也。又車數曰兩。《後漢·吳祐傳》載之兼兩。《註》車有兩輪,故稱兩。又《玉篇》二十四銖爲兩。又《雞林類事》四十曰麻兩。又《史記·平準書》更鑄四銖錢,其文爲半兩。又《南史·齊和帝紀》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塡胸,名曰假兩。又《唐韻》《集韻》《韻會》力讓

【平芜】草木丛生的平旷原野。南朝梁江淹《去故乡赋》:“穷阴匝海,平芜带天。”唐李山甫《刘员外寄移菊》诗:“秋来缘树復缘墙,怕共平芜一例荒。”明许承钦《过李家口》诗:“枣香来野径,麦秀满平芜。”清龚自珍《最录中论》:“平芜生之,灌木丛之,剔而薙之,乃覿瑶草。”郭沫若《蜀道奇》诗:“海水倾泄出平芜,土壤膏腴成天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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