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平 平
拼音: yǔ|yù|yú píng bù píng
【与】1. 和,跟:正确~错误。~虎谋皮。生死~共。 2. 给:赠~。~人方便。 3.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 〔~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 赞助,赞许:~人为善。 | ◎ 参加:参~。~会。 | ◎ 同“欤”。
【与】《廣韻》《集韻》《正韻》同與。《說文》賜予也。一勺爲与。《六書正譌》寡則均,故从一勺。(與)〔古文〕《廣韻》弋諸切《正韻》弋渚切《集韻》《韻會》演女切,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又《博雅》如也。《前
【平】1. 不倾斜,无凹凸,像静止的水面一样:~地。~面。~原。 2. 均等:~分。~行(xíng)。抱打不~。公~合理。 3. 与别的东西高度相同,不相上下:~列。~局。~辈。 4. 安定、安静:~安。~服。 5. 治理,镇压:~定。 6. 抑止(怒气):他把气~了下去。 7. 和好:“宋人及楚人~”。 8. 一般的,普通的:~民。~庸。~价。~凡。 9. 往常,一向:~生(a.从来;b.终身)。~素。 10. 汉语四声之一:~声。~仄。 11. 姓。 12. 〔~假(jiǎ )名〕日本
【平】〔古文〕《唐韻》符兵切《集韻》《韻會》蒲兵切《正韻》蒲明切,音苹。《說文》平,語平舒也。《廣韻》平,正也。《增韻》平,坦也。《易·泰卦》无平不陂。又《廣韻》平,和也。《書·堯典》平章百姓。《傳》平和章明。《疏》和協顯明於百官之族姓。又成也。謂解恕和好也。《爾雅·釋詁》平,成也。《春秋·宣十五年》宋人及楚人平。《穀梁傳》平者,成也。善其量力而反義也。《註》各自知其力,不能相制,反共和之義。《左傳疏》平者,和也。言其先不平,而今始平。又治也。《書·大禹謨》地平天成。《傳》水土治曰平。《詩·小雅》原隰旣平。又治
【不平】◎不平bùpíng(1) [wrong;grievance;injustice;indignant;resentful](2) 不公平(3) 不公平的事(4) 因不平的事而激动,愤怒或不满先生不平,具状其囊狼怜惜之意。——明·马中锡《中山狼传》
【不平】1.不均平;不公正。《诗·小雅·节南山》:“昊天不平,我王不寧。”郑玄笺:“责三公之不均平,不如山之为也。”《史记·项羽本纪》:“项羽为天下宰,不平。”《新唐书·逆臣传下·黄巢》:“仙芝妄号‘大将军’,檄诸道,言吏贪沓,赋重,赏罚不平。”许杰《放田水》二:“天地间不平的事情,每每是这个样子。”2.指不公正的事或人。唐司空图《冯燕歌》:“未死劝君莫浪言,临危不顾始知难。已为不平能割爱,更将身命救深冤。”明陶宗仪《辍耕录·扶箕诗》:“杀尽不平方太平。”沙汀《航线》:“波涛汹涌着,血和火汹涌着,好象就要吞灭掉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