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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以达官——

平仄:仄 仄 平 平

拼音: pìn yǐ dá guān

聘以达官释义

【聘】1. 访问:~问(古代指代表国家访问友邦)。通~。~使往来。  2. 请人担任职务:~书。~用。~请。招~。  3. 定婚或女子出嫁:~礼(彩礼)。~金。~姑娘。

【聘】《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匹正切,音娉。《說文》訪也。《徐曰》聘,訪問之以耳也。《廣韻》問也。《禮·曲禮》諸侯使大夫問於諸侯曰聘。《公羊傳·隱十一年》大夫來曰聘。《穀梁傳·隱九年》聘,問也。《周禮·秋官》時聘,以結諸侯之好。《儀禮·聘禮》大問曰聘,小聘曰問。又昏禮娶問亦曰聘。《禮·內則》聘則爲妻。又《正字通》以幣帛召隱逸賢者,升進之,曰徵聘。應召登仕者稱聘君。又《五音集韻》匹名切,娉平聲。訪也。

【以】1.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2.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3.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4.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5.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6.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7.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8.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9. 古同“已”,已经。  10. 太

【以】〔古文〕《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

【达官】águān[highrankingofficial;VIP]职位高的官吏达官贵人

【达官】贵显而又受到皇帝顾命之重的大臣。《礼记·檀弓下》:“公之丧,诸达官之长杖。”孔颖达疏:“达官谓国之卿、大夫、士被君命者也。”2.泛指高官。唐韩愈《送郑十校理序》:“常以宠丞相为大学士,其他学士皆达官也,校理则用天下之名能文学者。”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一:“淳化中,罢相知安州。安陆山郡,未尝识达官,见公饮啗不类常人,举郡惊骇。”清赵翼《偶得》诗之六:“方参达官署,又迎贵客车。”3.指古代突厥可汗之下的首领。《北史·长孙道生传》:“有突厥达官来降,时亦预坐。”唐温大雅《大唐创业起居注》卷一:“突厥达官自相谓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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