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七之
平仄: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qī|jī shī zhì qiān fèng
【期】1. 规定的时间,或一段时间:定~。限~。~限。学~。 2. 量词,用于刊物或其他分期的事物:第五~。 3. 盼望,希望:~望。~冀。~盼。~待。 4. 限度:“征敛无~求索无度”。 5. 必,决定:“~死,非勇也”。 6. 〔~颐〕指人活到一百岁。 7. 地质学上指在一个国境内或一个大区域内,小于“世”的地质年代单位。 | ◎ 一周年,一整月:~年。~月。~服(古代丧服名,要穿一年)。 典
【期】〔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音其。《說文》會也。《易·歸妹》歸妹愆期。又《書·大禹謨》耄期倦于勤。《禮·曲禮》百年曰期頤。《註》期,猶要也。又《書·大禹謨》期于予治。《傳》期,當也,當于治體。又《前漢·路溫舒傳》刻木爲吏,期不對。《註》期,必也。又《莊子·庚桑楚》志乎期費。《註》期,卒也。費,耗也。又《莊子·寓言篇》無經緯本末以期年耆者,是非先也。《註》期,待也。又《玉篇》時也,契約也。《廣韻》信也,限也。又《爾雅·釋宮》八達謂之崇期。《註》四道交出。又口吃。《史記·周昌傳》臣期期知其不可。又
【失】1. 丢:遗~。坐~良机。收复~地。流离~所。 2. 违背:~约。~信。 3. 找不着:迷~方向。 4. 没有掌握住:~言。~职。~调(tiáo )。 5. 没有达到:~望。~意。 6. 错误:~误。~策。过~。~之毫厘,谬以千里。 7. 改变常态:惊慌~色。
【失】《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式質切,音室。得之反。《說文》縱也。一曰錯也,過也,遺也。《書·泰誓》時哉弗可失。《杜甫詩》雖乏諫諍資,恐君有遺失。又《集韻》《韻會》《正韻》弋質切。與同。《莊子·應帝王》自失而走。《荀子·哀公篇》其馬將失。《六書本義》與佚軼通。又《集韻》《韻會》式吏切《正韻》式至切,音試。《應楨華·林園集詩》示武恐荒,過亦爲失。凡厥羣后,無懈于位。
【致】1. 送给,给予:~仕(退休)。~辞。~电。~力。~哀。~命。 2. 招引,使达到:~病。~使。以~。专心~志。 3. 样子,情趣:大~。别~。景~。兴(xìng )~。 4. 细密,精细:~密。精~。
【致】《廣韻》《集韻》陟利切,音躓。《說文》送詣也。《春秋·成九年》夏,季孫行父如宋致女。《註》女嫁三月,又使大夫隨加聘問,謂之致女。《禮·曲禮》獻田宅者操書致。《註》詳書其多寡之數,致之于人也。又招致也。《楊升庵外集》致有取意。《易·繫辭》備物致用。《疏》謂備天下之物,招致天下所用。《周禮·地官·遂人》凡治野,以下劑致甿。《註》致,猶會也。民雖受上田中田下田,及會之。以下劑爲率。又納也。《禮·曲禮》大夫七十而致事。《註》致其所掌之事於君,而告老。《疏》不云置,而云致者,置是廢絕,致是與人,明朝廷必有賢代己也。
【迁】1. 机关、住所等另换地点:~居。~移。~徙。 2. 变动,转变:变~。~就(改变自己的意见,凑合别人)。~延(拖延)。~怒。事过境~。 3. 贬谪,放逐:~谪(贬官远地)。~客(流迁或被贬谪到外地的官)。 4. 古代称调动官职,一般指升职:升~。
【迁】俗遷字。(遷)〔古文〕拪《唐韻》七然切《集韻》親然切,音韆。《說文》登也。《廣韻》去下之高也。《詩·小雅》遷于喬木。又遷徙也。《易·益卦》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攺。《書·益稷》懋遷有無化居。《註》懋,勉其民,徙有於無,交易變化,其所居積之貨也。又移物曰遷。《禮·曲禮》先生書策琴瑟在前,坐而遷之。《註》諸物當前,跪而遷移之。又變易也。《左傳·昭五年》吾子爲國政,未攺禮,而又遷之。又徙國曰遷。《周禮·秋官·小司》二曰詢國遷。《註》謂徙都攺邑。又徙官曰遷。《前漢·賈誼傳》誼超遷,歲中至大中大夫。又貶秩曰左遷。《
【奉】1. 恭敬地用手捧着:~觞(举杯祝酒)。~献。~祀。~承(恭维,讨好。“承”读轻声)。 2. 尊重,遵守:~公守法。~为圭臬(把某些言论或事物当作准则)。~行故事(按老规定办事)。 3. 敬辞,用于自己的举动涉及对方时:~告。~还(huán )。~陪。~劝。~迎(a.敬辞,迎接;b.奉承)。~赠。 4. 信仰:信~。素~佛教。 5. 供养,伺候:~养。供~。侍~。 6. 姓。 7. 古同“俸”,薪金。
【奉】〔古文〕《唐韻》扶壟切《集韻》《韻會》父勇切,音唪。《說文》承也。《禮·曲禮》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又與也,獻也。《史記·藺相如傳》奉璧西入秦。又《集韻》房用切,音俸。養也,秩祿也。《史記·蕭何世家》高祖以吏咸陽,吏皆送奉錢三,何獨以五。《前漢·宣帝紀》帝詔小吏,勤事而奉薄,其益百石以上奉十五。別作俸。又姓。漢馬軍使奉揮,明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