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六止
平仄:平 平 平 平 仄
拼音: xì|hū zhī ěr qián yán
【戏】1. 玩耍:游~。儿~。嬉~。~豫(嬉游逸乐)。二龙~珠。 2. 嘲弄,开玩笑:~言。~弄。~谑(用诙谐有趣的话开玩笑)。 3. 戏剧,也指杂技:一出~。黄梅~。看~。演~。皮影~。 | ◎ 〔於(wū)~〕同“呜呼”。
【戏】《廣韻》《集韻》《韻會》香義切《正韻》許義切,希去聲。《說文》三軍之偏也。一曰兵也。又《廣韻》戲弄也。《禮·坊記》閨門之內,戲而不歎。《註》戲謂孺子言笑者。又謔也。《詩·衞風》善戲謔兮。又嬉也。又姓。《魏志》穎川戲志才。又《廣韻》古文呼字。註詳口部五畫。又《廣韻》許羈切。《集韻》《韻會》《正韻》虛宜切,音羲。《集韻》嗚戲,歎辭。○按《廣韻》旣入虞韻,云古文呼字,又入支韻。亦訓歎辭,則戲字二音,本皆可讀。《正字通》云:詩於戲卽嗚呼,歎辭也或嘉美,或悲傷。末代文士輒爲體例,若哀誄祭文,卽爲嗚呼,封拜冊命,卽爲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耳】1. 听觉和平衡感觉的器官(通称“耳朵”):~背(bèi)。~垂。~鬓厮磨(mó)。~穴。~聪目明。~濡目染。 2. 像耳朵的东西:木~。银~。 3. 像耳朵一样分列两旁的东西:~房。鼎~。 4. 听说:~闻。~软。~顺(指年至六十,听到别人的话,就能知道他的微妙的意思,后指人六十岁)。 5. 文言助词,而已,罢了:想当然~。 6. 文言语气词(大致同“矣”):“且壮士不死则已,死即举大名~”。
【耳】《唐韻》而止切《集韻》《韻會》《正韻》忍止切,音洱。《說文》主聽也。《易·說卦》坎爲耳。《管子·水地篇》腎發爲耳。《淮南子·精神訓》肝主耳。《白虎通》耳者,腎之也。又俗以塗巷語爲信曰耳食。《史記·六國表》此與以耳食何異。《註》耳食,不能知味也。又凡物象耳形者,皆曰耳。《史記·封禪書》有雉登鼎耳。《後漢·五行志》延熹中,京都幘顏短耳長。又《韻會》助語辭。《論語》女得人焉耳乎。《禮·祭統》夫銘者,壹稱而上下皆得焉耳矣。又《正韻》語決辭。《史記·高祖紀》與父老約法三章耳。又《詩·魯頌》六轡耳耳。《傳》耳耳然至盛
【前言】◎前言qiányán(1)[utteredwords]∶以前说过的话前言不搭后语背弃前言(2)[introduction;preface;foreword]∶作者对作品的引言,通常用以说明下面要说的和写的主题和范围
【前言】1.前人的言论。《国语·晋语四》:“夫必追择前言,求善以终。”三国魏嵇康《声无哀乐论》:“今若復谓之诬罔,则前言往记,皆为弃物,无用之地。”宋俞文豹《吹剑四录》:“始余作此编,盖即前言往事,辨证发明,以庽劝戒之意。”清龚自珍《己亥杂诗》之三○二:“多识前言畜其德,莫抛心力贸才名。”2.以前说过的话。《论语·阳货》:“偃之言是也,前言戏之耳。”唐刘禹锡《乐天示过敦诗旧宅有感一篇吟之泫然追想昔事因成继和以寄苦怀》:“忽忆前言更惆悵,丁寧相约速悬车。”所云平史超《东进东进》第七场:“陈将军,听说省韩终于撕下伪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