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平 仄 平
拼音: chí qī bǎo bù shī
【持】1. 拿着,握住:~笔。~枪。~牢(把稳)。 2. 遵守不变:坚~。~久。~操(保持节操)。~之以恒。 3. 主张,掌管:主~。~平。~国。~重。~之有故(立论有根据)。 4. 对待,处理:~身(对待自己)。~盈。~胜。 5. 扶助:支~。撑~。
【持】《唐韻》直之切《集韻》《韻會》澄之切,音治。《說文》握也。《廣韻》執也。《詩·大雅·鳧鷖序》持盈守成。《疏》執而不釋謂之持,是手執之也。《禮·射義》持弓矢審固。《史記·秦始皇紀》大吏持祿取容。又把持也。《史記·酷吏傳》寧成爲任俠,持吏長短。又軍持,汲水具,梵語也,猶華言缾。《陸游詩》遊山雙不借,取水一軍持。《註》不借,草履名。又《正韻》知切,音馳。義同。又叶如切,音除。《古隴西行》淸白各異尊,酒上玉華疏。酌酒持與客,客言主人持。
【七宝】1.佛教语。七种珍宝。佛经中说法不一,如:《法华经》以金、银、琉璃、砗磲、码碯、真珠、玫瑰为七宝;《无量寿经》以金、银、琉璃、珊瑚、琥珀、砗磲、玛瑙为七宝;《大阿弥陀经》以黄金、白银、水晶、瑠璃、珊瑚、琥珀、砗磲为七宝;《恒水经》以白银、黄金、珊瑚、白珠、砗磲、明月珠、摩尼珠为七宝。2.佛教语。七种王者之宝。《轮王七宝经》:“其王出时有七宝现。何等为七?所谓轮宝、象宝、马宝、主藏臣宝、主兵臣宝、摩尼宝、女宝。如是七宝随王出现。”唐寒山《诗》之二六一:“我见转轮王,千子常围绕。十善化四天,庄严多七宝。”《新
【布施】◎布施bùshī[almsgiving]将金钱、实物布散施舍给别人依例布施
【布施】1.施予;施舍。谓施恩惠于人。《国语·周语上》:“若是,乃能媚於神而和於民矣,则享祀时至而布施优裕也。”《庄子·外物》:“生不布施,死何含珠为?”汉王充《论衡·定贤》:“使穀食如水火,虽贪恡之人,越境而布施矣。”2.犹普施。谓普遍施予。《荀子·哀公》:“布施天下而不病贫。”杨倞注:“谓广施德泽,子惠困穷,使家给人足而上不忧贫乏。”汉董仲舒《春秋繁露·深察名号》:“风行令而一其威,雨布施而均其德。”3.佛教传入中国后,以“布施”为梵文Dana(檀那)的意译词,故特指向僧道施舍财物或斋食。《北史·元太兴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