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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本幽微——偈六十九首

平仄:仄 仄 平 平

拼音: běn qì|qiè|xiè yōu wēi

契本幽微释义

【本】1. 草木的根:~草(泛指中药)。无~之木。  2. 事物的根源,与“末”相对:~末(头尾;始终)。根~(根源;彻底;本质上)。  3. 草的茎,树的干:草~植物。  4. 中心的,主要的:~部。~体。  5. 原来:~来。~领。  6. 自己这方面的:~国。~身。~位。~分(fèn )。

【契】1. 证券,证明买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文书:~约。~据。房~。  2. 相合,相投:相~。~合。默~。~友。~分(fèn )(投合无间的情分)。~厚。  3. 用刀雕刻:~刻。~舟求剑。  4. 〔~机〕指事物转化的关键。  5. 刻的文字,近代称甲骨文:书~。~文(甲骨文)。 | ◎ 古同“锲”,用刀子刻。 | ◎ 古人名,中国商朝的祖先,传说是舜的臣,助禹治水有功而封于商。

【契】《廣韻》苦計切《集韻》《韻會》詰計切《正韻》去計切,音栔。約也。《易·繫辭》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禮·曲禮》獻粟者執右契。《註》兩書一契,同而別之。又合也。《周禮·天官》宰夫掌官契以治藏。《前漢·高帝紀》帝與功臣,剖符作誓,丹書鐵契。《唐書·宗紀》木契銅魚起兵。又神合也。《神仙傳》魏伯陽作參同契二卷。又憂苦也。《詩·小雅》契契寤歎。又灼龜具。《詩·大雅》爰契我龜。《註》契,所以然火而灼之者也。又怯也。《周禮·冬官考工記·輈人》馬不契需。《註》契,怯。需,懦也。又姓。見《姓苑》。又《廣韻》《集

【幽微】◎幽微yōuwēi(1)[weak;faint]∶[声音、气味等]微弱呼吸幽微(2)[profound]∶深奥精微涵义幽微

【幽微】1.隐微。《汉书·扬雄传下》:“若夫閎言崇议,幽微之涂,盖难与览者同也。”《北齐书·儒林传·权会》:“﹝权会﹞少受《郑易》,探賾索隐,妙尽幽微。”元李文蔚《蒋神灵应》第二折:“这棋中幽微之趣,可得闻乎?”2.微弱;轻微。《旧唐书·方伎传·许胤宗》:“又脉候幽微,苦其难别,意之所解,口莫能宣。”鲁迅《彷徨·祝福》:“震耳的大音还没有息,空气里已经散满了幽微的火药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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