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下平二仙
平仄:仄 仄 平 平 平
拼音: shā|shà mǎ qì jīn píng
【沙】1. 非常细碎的石粒:~子。~石。风~。~尘。~砾(沙和碎石块)。~漠。~丘。~滩。~洲(江河里由泥沙淤积成的陆地)。~暴。~浴。~疗。~鸥(文学上指栖息岸边沙地的鸥一类的水鸟)。 2. 像沙的东西:~糖。豆~。~瓤。 3. 声音不清脆不响亮:~哑。 4. 姓。 | ◎ 经过摇动把某东西里的杂物集中,以便清除。
【沙】《唐韻》所加切《集韻》《韻會》《正韻》師加切,音紗。《說文》水散石也。从水从少,水少沙見。楚東有沙水。《水經注》逢澤陂東北流爲新溝,又東北注梁爲沙水。又《山海經》盧其之山,無草木,多沙石,沙水出焉,南流注于涔水。又潁水之別名。《爾雅·釋水》潁爲沙。《註》謂大水溢出別爲小水之名。又疏土也。《易·需卦》需于沙。《正義》沙,水旁之地。《詩·大雅》鳧鷖在沙。又州名,在西徼外,取沙角山爲名,卽三秦記鳴沙山也。《廣輿記》沙州鳴沙山,峰勢危峻,沙如乾糖。天氣淸朗則沙鳴,聞數里外。又流沙,西境極遠之地。《書·禹貢》西被于
【马】1. 哺乳动物,颈上有鬃,尾生长毛,四肢强健,善跑,供人骑或拉东西:~匹。骏~。~到成功。~首是瞻(喻跟随别人行动)。 2. 大:~蜂。~勺。 3. 姓。
【马】〔古文〕《唐韻》《正韻》莫下切《集韻》《韻會》母下切,麻上聲。《說文》怒也,武也。象馬頭髦尾四足之形。《玉篇》黃帝臣相乗馬。馬,武獸也,怒也。《正韻》乗畜。生於午,稟火氣。火不能生木,故馬有肝無膽。膽,木之精氣也。木臓不足,故食其肝者死。《易·說卦傳》乾爲馬。《疏》乾象天,天行健,故爲馬。《春秋·說題辭》地精爲馬。《春秋·考异記》地生月精爲馬。月數十二,故馬十二月而生。《周禮·夏官·馬質》掌質馬,馬量三物,一曰戎馬二曰田馬三曰駑馬,皆有物賈。又《校人》掌王馬,辨六馬之屬。凡大祭祀,朝觐,會同,毛馬而頒之。
【弃】◎ 舍去,扔掉:抛~。遗~。~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养(父母死亡的婉辞)。~置不顾。~瑕录用。 典
【弃】《說文》古文棄字。《左傳·襄四年》是弃也。《史記·周本紀》周后稷名弃,其母姜原欲弃之,因名曰弃。餘詳木部八畫。(棄)〔古文〕弃《唐韻》詰利切《韻會》磬致切《正韻》去冀切,音器。《說文》捐也。《爾雅·釋言》忘也。《詩·周南》不我遐棄。《禮·冠禮·祝辭》棄爾幼志,順爾成德。(棄)漢典考證:〔《爾雅·釋詁》忘也。〕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詩·召南》不我遐棄。〕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 考證:〔《爾雅·釋詁》忘也。〕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詩·召南》不我遐棄。〕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
【金】1. 一种化学元素,符号Au,原子序数79,黄赤色,质软:黄~。~子。~笔。 2. 金一类的,具有光泽、延展性,容易传热和导电的固体的通称(汞除外)。:~属。五~(旧指金银铜铁锡)。合~(两种或多种金属混合而成的金属)。~文(铸或刻在商周青铜器上的铭文,旧称“钟鼎文”)。 3. 钱:现~。基~。挥~如土。 4. 指兵器或金属制的乐器:~革(兵器甲铠的总称,引申指战争)。~声(a.钲声;b.钟声)。~鼓(锣鼓)。 5. 中国古代乐器八音之一。 6. 喻尊贵、贵重、难得、持久、坚固、有光泽等:~兰(
【金】〔古文〕《唐韻》居音切《集韻》《韻會》《正韻》居吟切,音今。《易·繫辭註》天地之數,五五相配以成金木水火土。《疏》地四與天九相得,合爲金。《書·洪範》五行,四曰金,金曰從革。《傳》金可以攺更。《疏》可銷鑄以爲器也。《又》從革作辛。《傳》金之氣味。《疏》金之在火,別有腥氣,非苦非酸,其味近辛,故云金之氣味。又金有五色。《說文》五色金,黃爲之,長久薶,不生衣。百煉不輕,從革不違,西方之行,生於土。《爾雅·釋器》黃金謂之璗,其美者謂之鏐,白金謂之銀,其美者謂之鐐。《書·禹貢》厥貢惟金三品。《傳》金銀銅也。《前漢
【平】1. 不倾斜,无凹凸,像静止的水面一样:~地。~面。~原。 2. 均等:~分。~行(xíng)。抱打不~。公~合理。 3. 与别的东西高度相同,不相上下:~列。~局。~辈。 4. 安定、安静:~安。~服。 5. 治理,镇压:~定。 6. 抑止(怒气):他把气~了下去。 7. 和好:“宋人及楚人~”。 8. 一般的,普通的:~民。~庸。~价。~凡。 9. 往常,一向:~生(a.从来;b.终身)。~素。 10. 汉语四声之一:~声。~仄。 11. 姓。 12. 〔~假(jiǎ )名〕日本
【平】〔古文〕《唐韻》符兵切《集韻》《韻會》蒲兵切《正韻》蒲明切,音苹。《說文》平,語平舒也。《廣韻》平,正也。《增韻》平,坦也。《易·泰卦》无平不陂。又《廣韻》平,和也。《書·堯典》平章百姓。《傳》平和章明。《疏》和協顯明於百官之族姓。又成也。謂解恕和好也。《爾雅·釋詁》平,成也。《春秋·宣十五年》宋人及楚人平。《穀梁傳》平者,成也。善其量力而反義也。《註》各自知其力,不能相制,反共和之義。《左傳疏》平者,和也。言其先不平,而今始平。又治也。《書·大禹謨》地平天成。《傳》水土治曰平。《詩·小雅》原隰旣平。又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