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五旨
平仄:仄 平 仄 平 平 平 仄
拼音: zhǐ zhī qì|qiè|xiè bù chuán nán yuè
【旨】1. 意义,目的:意~。要~。主~。言近~远。 2. 封建时代称帝王的命令:~令。奉~。 3. 美味:~酒。甘~。~蓄(贮藏的美好食品)。 网
【旨】〔古文〕《廣韻》職雉切《集韻》《韻會》軫視切,音指。《說文》美也。《書·說命》王曰旨哉。《傳》旨,美也。《詩·邶風》我有旨蓄。《傳》旨,美也。又《正字通》凡天子諭告臣民曰詔旨,下承上曰奉旨。又《玉篇》意也,志也。《易·繫辭》其旨遠。《疏》旨意深遠。又《韻補》叶脂利切。《左思·魏都賦》蓋比物以錯辭,述淸都之閑麗。雖選言以章,徒九復而遺旨。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契】1. 证券,证明买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文书:~约。~据。房~。 2. 相合,相投:相~。~合。默~。~友。~分(fèn )(投合无间的情分)。~厚。 3. 用刀雕刻:~刻。~舟求剑。 4. 〔~机〕指事物转化的关键。 5. 刻的文字,近代称甲骨文:书~。~文(甲骨文)。 | ◎ 古同“锲”,用刀子刻。 | ◎ 古人名,中国商朝的祖先,传说是舜的臣,助禹治水有功而封于商。
【契】《廣韻》苦計切《集韻》《韻會》詰計切《正韻》去計切,音栔。約也。《易·繫辭》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禮·曲禮》獻粟者執右契。《註》兩書一契,同而別之。又合也。《周禮·天官》宰夫掌官契以治藏。《前漢·高帝紀》帝與功臣,剖符作誓,丹書鐵契。《唐書·宗紀》木契銅魚起兵。又神合也。《神仙傳》魏伯陽作參同契二卷。又憂苦也。《詩·小雅》契契寤歎。又灼龜具。《詩·大雅》爰契我龜。《註》契,所以然火而灼之者也。又怯也。《周禮·冬官考工記·輈人》馬不契需。《註》契,怯。需,懦也。又姓。見《姓苑》。又《廣韻》《集
【不传】动。《礼记·内则》:“父母舅姑之衣、衾、簟、蓆、枕、几不传。”郑玄注:“传,移也。”不传习。《史记·五帝纪论》:“孔子所传宰予问《五帝德》及《帝繫姓》,儒者或不传。”司马贞索隐:“二者皆非正经,故汉时儒者以为非圣人之言多不传学也。”典
【南岳】亦作“南岳”。山名。五岳之一。(1)指衡山。《书·舜典》:“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岱礼。”孔传:“南岳,衡山。”《汉书·郊祀志上》:“﹝舜﹞五月,巡狩至南岳。南岳者,衡山也。”田汉《长衡道上》诗之八:“十年梦里朝南岳,日断层峦未许攀。”(2)指霍山,即天柱山。《尔雅·释山》:“泰山为东岳,华山为西岳,霍山为南岳,恒山为北岳,嵩山为中岳。”郝懿行义疏:“霍山在今庐江灊县,潜水出焉。别名天柱山。汉武帝以衡山辽旷,故移其神於此。今其土俗人皆呼之为南岳……以霍山即南柱,亦止得为汉武之南岳,而不得为《尔雅》之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