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二十三魂
平仄:平 平 平
拼音: qīn|qìng mí fù 1
【亲】1. 有血统或夫妻关系的:~属。~人。~缘。双~(父母)。~眷。 2. 婚姻:~事。 3. 因婚姻联成的关系:~戚。~故。~邻。~朋。 4. 称呼同一地方的人:乡~。 5. 本身,自己的:~睹。~聆。~笔。 6. 感情好,关系密切:~密。相~。~睦。~疏。 7. 用嘴唇接触表示喜爱:~吻。 | ◎ 〔~家〕夫妻双方的父母彼此的关系或称呼(“家”读轻声)。
【靡】1. 浪费,奢侈:~荡。~费。侈~。 2. 分散:~散(消灭)。 3. 古同“糜”,糜烂。
【靡】〔古文〕《唐韻》文彼切《廣韻》文被切《集韻》母被切《韻會》母彼切,音骳。《說文》披靡也。《廣韻》偃也。《左傳·莊十年》望其旗靡。《史記·項羽紀》項王大呼馳下,漢軍皆披靡。《註》正義曰:靡,言精體低垂。又《玉篇》侈靡,奢侈也。《周禮·地官·司市》以政令禁物靡而均市。《註》靡,謂侈靡也。《禮·檀弓》若是其靡也。《戰國策》專淫逸侈靡。又《揚子·方言》私小也。秦晉曰靡。《註》靡,細好也。《司馬相如·上林賦》靡曼美色於後。《註》張揖曰:靡,細也。又《爾雅·釋言》靡,無也。《書·咸有一德》命靡常。《詩·邶風》靡日不思
【祔】1. 奉新死者的木主于祖庙与祖先的木主一起祭祀:“卒哭,明日以其班~。” 2. 合葬:“周公盖~。” 方言集汇
【祔】《唐韻》《集韻》《韻會》符遇切,音附。祭名。《說文》後死者合食於先祖。《禮·檀弓》以吉祭易喪祭,明日祔於祖父。又合葬亦曰祔。《禮·檀弓》周公蓋祔。《註》謂合葬自周公以來始。又孔子曰:衞人之祔也離之,魯人之祔也合之,善夫。 或省作付。《周禮·春官》大祝付練祥。《註》付當爲祔,祭先王以祔後死者。
【尊】1. 地位或辈分高:~长(zhǎng )。~卑。~贵。~严。 2. 敬重:~敬。自~。~重。 3. 敬辞,称与对方有关的人或事物:~府。令~。~姓。~驾。 4. 量词:一~佛像。 5. 古同“撙”。
【尊】《唐韻》《韻會》祖昆切《集韻》《正韻》租昆切,音遵。《說文》高稱也。《廣韻》重也,貴也,君父之稱也。《易·繫辭》天尊地,乾坤定矣。《孟子》天下有達尊三:爵一,齒一,德一。《禮·表記》使民有父之尊,有母之親,而後可以爲民父母。又敬也。《禮·曲禮》禮者,自而尊人。雖負販者,必有尊也。又《說文》註酒器。《周禮·春官》司尊彝,掌六尊六彝之位。六尊,謂犧尊,象尊,著尊,壺尊,太尊,山尊,以待祭祀賔客。又姓。《風俗通》尊盧氏之後。與宗通。又叶將鄰切,音津。《前漢·班固敘傳》大祖元勳,啓立輔臣。支庶藩屛,侯王尊。又叶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