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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欲俱并兼——病后有感作

平仄:仄 仄 平 平 平

拼音: jù qì yù bìng jiān

气欲俱并兼释义

【俱】1. 全,都:百废~兴。声色~厉。  2. 一起;在一起:~乐部。君与~来。

【俱】《唐韻》舉朱切《集韻》《韻會》恭于切,音拘。皆也。《孟子》父母俱存。又偕也,具也。《莊子·天運篇》道可載而與之俱也。《史記·孔子世家》孔子適周,魯君與之一乗車,兩馬,一豎子俱。又姓。南凉將軍俱延,唐江州監軍俱文珍。

【气】1. 没有一定的形状、体积,能自由散布的物体:~体。  2. 呼吸:没~了。~厥。~促。~息。一~呵成。  3. 自然界寒、暧、阴、晴等现象:~候。~温。~象。  4. 鼻子闻到的味:~味。臭~。  5. 人的精神状态:~概。~节。~魄。~派。~馁。  6. 怒,或使人发怒:不要~我了。~恼。~盛(shèng )。忍~吞声。  7. 欺压:受~。  8. 中医指能使人体器官发挥机能的动力:~功。~血。~虚。  9. 中医指某种症象:痰~。湿~。  10. 景象:和~。~氛。~韵(文章或书法绘画的意境或韵味

【气】《唐韻》去旣切《集韻》丘旣切,音炁。《說文》雲气也。象形。一曰息也。或作氣、炁。又與人物也。今作乞。又《玉篇》去乙切《廣韻》去訖切《集韻》《類篇》欺訖切,音乞。《博雅》求也。一曰取也。或省文作乞。《徐官·古今印史》氣,小篆本作气。氣爲火所化,其出必炎上,故象炎上之形。凡求乞者必於上,因借爲求乞字。气、乞本同一字也。後世隷楷以二字易混,乃省一筆以別之。又《六書正譌》气,俗用氣,乃稟氣之氣。雲气必用气。○按天地人物之氣雖別,而气、氣字義實同,分屬則泥矣,《正譌》之說非是。(氣)〔古文〕《唐韻》去旣切《集韻》《

【欲】1. 想得到某种东西或想达到某种目的的要求:~念。~望。~火。食~。情~。禁~。纵~。  2. 想要,希望:~盖弥彰。~罢不能。~速不达。  3. 需要:胆~大而心~细。  4. 将要:摇摇~坠。山雨~来风满楼。  5. 婉顺的样子。

【欲】《唐韻》余蜀切《集韻》《韻會》兪玉切《正韻》余玉切,音浴。《說文》貪欲也。从欠谷聲。《徐曰》欲者,貪欲。欲之言續也。貪而不已,於文欠谷爲欲。欠者開口也。谷,欲聲。《禮·曲禮》欲不可從。《疏》心所貪愛爲欲。又《禮運》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弗學而能。又物欲。《禮·樂記》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動,性之欲也。《老子·道德經》不見可欲,使心不亂。又《增韻》愛也。《孟子》可欲之爲善。《禮·曲禮》問疾不能遺,不問其所欲。又期願之辭。《論語》我欲仁。《大學》欲明明德於天下。《文子·微明篇》心欲小,志欲大。又

【并兼】《墨子·非攻下》:“今天下之诸侯,将犹多皆免功伐并兼,则是有誉义之名,而不察其实也。”《史记·苏秦列传》:“毛羽未成,不可以高蜚;文理未明,不可以并兼。”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政事》:“江左造创,豪族并兼。”清吴伟业《茸城行》:“非为仇家告并兼,即称盗贼通囊槖。”兼并;吞并。明张敬修《太师张文忠公行实》:“贫民不至独困,豪民不能併兼。”《东周列国志》第二二回:“公子申果堪主社稷,即当扶立为君,以脩邻好,不然,便可併兼其地。”清林则徐《清釐福州小西湖界址告示》:“岂忍纵豪右之併兼,而致良农之坐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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