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仄 平 仄 平 平
拼音: 1|0|0 quán jì bì zéi chéng wēi
【家】1. 共同生活的眷属和他们所住的地方:~庭。~眷。~长(zhǎng )。~园。~谱。~塾。~乡。~风。~训。~规。~喻户晓。如数~珍。 2. 家庭所在的地方:回~。老~。安~。 3. 居住:“可以~焉”。 4. 对人称自己的尊长、亲属:~祖。~父。~翁。~母。~慈。 5. 家里养的,不是野生的:~畜。~禽。 6. 经营某种行业的人家或有某种身份的人家:酒~。农~。 7. 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或有丰富实践经验及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专~。行(háng )~。作~。科学~。 8. 学术流派:儒~。法
【家】〔古文〕《唐韻》古牙切《集韻》《韻會》《正韻》居牙切,音加。《說文》家居也。《爾雅》戸牖之閒謂之扆。其內謂之家。《詩·周南》宜其室家。《註》家謂一門之內。又婦謂夫曰家。《孟子》女子生而願爲之有家。又一夫受田百畝,曰夫家。《周禮·地官》上地家七人,中地家六人,下地家五人。《註》有夫有婦,然後爲家。又大夫之邑曰家,仕於大夫者曰家臣。《左傳·襄二十九年》大夫皆富,政將在家。又天家,天子之稱。《蔡邕·獨斷》天子無外,以天下爲家。又居其地曰家。《史記·陸賈傳》以好畤田地,善往家焉。又著述家。《前漢·武帝紀》表章六經
【全】1. 完备,齐备,完整,不缺少:齐~。完~。智勇双~。求~责备。 2. 整个,遍:~部。~国。~民。~神贯注。~心~意。 3. 都:代表~来了。 4. 使不受损伤:保~。 5. 姓。
【寄】1. 托付:~托。~存。~情。~怀。~意。 2. 依靠,依附:~居。~食。~生虫。 3. 托人传送,特指由邮局传递:~信。~钱。 4. 认的亲属:~父。~母。~子。
【寄】《唐韻》《集韻》《韻會》居義切《正韻》吉器切,音記。《說文》托也。《增韻》寓也。《周語》國無寄寓。《註》不爲廬舍以寄羈旅之客也。又《齊語》管子曰:作內政而寄軍令焉。又《廣韻》附也。《增韻》傳也。《禮·王制》東方曰寄。《註》東方通言之官,謂傳寄東方之言也。又郊遂寄棘,屛退不率敎者於遠方曰寄。又《史記·酷吏傳》請寄無所聽。《註》請寄,猶囑托也。又寄生,草名。又寄居,小蟹名。
【避】1. 躲,设法躲开:~雨。~暑。~世。~讳。回~。~重就轻。~世绝俗。 2. 防止:~免。~孕。~嫌。~雷针。
【贼】1. 偷东西的人,盗匪:~人。盗~。~赃。~窝。 2. 对人民有危害的人:国~。民~。工~。~寇。蟊~。 3. 害,伤害:戕~。“淫侈之俗日日以长,是天下之大~也”。 4. 邪的,不正派的:~心不死。 5. 狡猾:~溜溜。 6. 副词,很:~冷。~亮。~横(hèng )。
【贼】《廣韻》昨則切《集韻》《韻會》疾則切,音蠈。盜也。《玉篇》刧人也。《書·舜典》賊姦宄。《傳》殺人曰賊。又《詩·大雅》不僭不賊。《傳》不殘賊。又《左傳·僖九年》不僭不賊。《註》賊,傷害也。又《周禮·夏官·大司馬》賊賢害民,則伐之。《疏》賊虐。又害苗之蟲。《詩·小雅》去其螟螣,及其蟊賊。《傳》食節曰賊。《陸璣疏》賊似桃李中蠹蟲,赤頭身長而細耳。
【城隈】城角;城内偏僻处。唐骆宾王《帝京篇》:“三条九陌丽城隈,万户千门平旦开。”清厉鹗《东城杂记·半亩居》:“俍亭禪师(净挺)《夜过半亩居》诗云:‘夜色满城隈,一鐙悬古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