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九麌
平仄:仄 仄 平 平 平 仄
拼音: bǎ|bà què 1 3 nóng chú lí
【把】1. 拿,抓住:~酒(拿着酒杯)。~玩(拿着赏玩)。 2. 控制,掌握:~握。~舵。 3. 看守:~守。~门儿。 4. 自行车、手推车等的手柄:车~。 5. 可以用手拿的小捆:秫秸~儿。 6. 专权,一手独揽:~持大权。 7. 从后托起小孩两腿使之大小便的动作:~尿。 8. 介词,义为拿,处置,致使:你能~他怎么样。 9. 量词。 10. 结盟:拜~子。~兄弟。 | 1. 物体上便于手拿的部分:刀~儿。 2. 被人作为说笑资料的言行:话~儿。
【把】《唐韻》博下切《集韻》《正韻》補下切《韻會》補瓦切,巴上聲。《說文》握也。《孟子》拱把之桐梓。《楚語》烝嘗不過把握。又《廣韻》持也。《增韻》執也。《戰國策》左手把其袖,右手揕其胷。《史記·殷本紀》湯自把鉞,以伐昆吾。《前漢·王溫舒傳》擇郡中豪敢往吏爲爪牙,皆把其陰重罪,而縱使督盜賊。又《釋名》把,播也。所以播除物也。又《唐韻》《集韻》《韻會》蒲巴切,音杷。與爬通。《前漢·貢禹傳》農夫捽草把土。《註》把,手掊之也。又《郊祀志》掊視得鼎。《註》掊,手把土也。又批把,樂器,推手前曰批,引手後曰把。詳批字註。又姓
【却】1. 退:~步(因畏惧或厌恶而后退,如“望而~~”)。退~。 2. 退还,不受:盛情难~。 3. 表示转折:我来了,他~走了。 4. 去掉:失~。了(liǎo)~。
【却】《唐韻》俗卻字。(卻)《唐韻》去約切《集韻》《韻會》《正韻》乞約切,羌入聲。《說文》節欲也。从卩,谷聲。《增韻》止也,不受也。《孟子》卻之爲不恭。又《廣韻》退也。《前漢·袁盎傳》引卻愼夫人坐。《註》蘇林曰:卻謂而退之也。又《儀禮·士昏禮》啓會,卻于敦南。《疏》卻,仰也,謂仰於地。《韻會》俗作却。又訛作。
【歌】1. 唱:~唱。~咏。~颂。~坛。~台舞榭。~舞。能~善舞。 2. 能唱的文词:唱~。~谱。~词。~诀。民~。诗~。~行(xíng )(旧诗的一种体裁,音节、格律比较自由)。诗言志,~咏言。
【歌】〔古文〕可哥《唐韻》古俄切《集韻》《韻會》《正韻》居何切,音柯。《說文》詠也。《徐曰》長引其聲以詠也。《釋名》人聲曰歌。歌者,柯也。以聲吟詠上下,如草木有柯葉也。《揚子·方言》兗冀言歌,聲如柯。《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正義曰》直言不足以申意,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禮·樂記》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又》歌之爲言也,長言之也。言之不足,故長言之。又曲合樂也。《詩·魏風》我歌且謠。《傳》曲合樂曰歌,徒歌曰謠。《疏》正義曰:謠旣徒歌,則歌不徒矣,故曰曲合樂曰歌。歌謠對文如此,散則歌爲總名,未必合樂也
【舞】1. 按一定的节奏转动身体表演各种姿势:~蹈。~技。~姿。~会。~剑。~女。~曲。~台。 2. 耍弄:~弊。~文弄墨。
【舞】〔古文〕《唐韻》文甫切《集韻》《韻會》罔甫切《正韻》罔古切,音武。《說文》舞樂也。《玉篇》足相背也。《周禮·春官·樂師》凡舞,有帗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干舞,有人舞。《左傳·隱五年》夫舞,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前漢·高帝紀》軍中無以爲樂,請以劒舞。又鍾體也。《周禮·冬官考工記·鳧氏》銑閒謂之于,于上謂之鼓,鼓上謂之鉦,鉦上謂之舞。《註》此四名者,鍾體也。又變弄也。《前漢·張湯傳》舞文巧詆。《又》舞知以御人。又官名。《周禮·地官》有舞師。又地名。《戰國策》秦繞舞陽之北,以東臨許,則南國必危矣。《前漢
【农】1. 种庄稼,属于种庄稼的:务~。~业。~田。~产。~垦。~家。~忙。~民。~妇。~奴。 2. 种庄稼的人:贫~。菜~。谷贱伤~。 3. 姓。 典
【农】〔古文〕辳莀《唐韻》《集韻》奴冬切,音儂。《說文》耕也,種也。《書·洪範》農用八政。《註》農者,所以厚生也。《周禮·天官·大宰》以九職任萬民。一曰三農生九穀。《註》三農:山農、澤農、平地農也。《左傳·襄九年》其庶人力于農穡。《註》種曰農,斂曰穡。又神農,古炎帝號。《前漢·食貨志》闢土植穀曰農。炎帝敎民植穀,故號神農氏,謂神其農業也。又萬山氏有子曰農,能植百穀,後世因名耕甿爲農。又司農,官名。《前漢·百官志》秦曰治粟內史,漢景帝更名大司農。又弘農,郡名。《前漢·地理志註》武帝元鼎四年置。又姓也。《風俗通》神
【鉏犁】1.锄和犁。借指耕作。唐顾况《酬信州刘侍郎兄》诗:“愿为南州民,输税事鉏犁。”宋唐庚《双榕》诗:“此生鉏犁人,误入簪绅流。”2.铲除,整治。章炳麟《无政府主义序》:“批擣政家,鉏犁駔侩,振泰风以播尘壒,鼓雷霆以破积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