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仄 平 平 平 仄 仄
拼音: 3 kě|kè wú zhē|zhé|shé què 4 guī
【悔】◎ 懊恼过去做得不对:后~。懊~。~改。~恨。~悟。追~莫及。
【悔】〔古文〕《唐韻》荒內切《集韻》《韻會》呼內切《正韻》呼對切,音誨。《說文》悔,恨也。《玉篇》改也,恨也。又《廣韻》《正韻》呼罪切《集韻》虎猥切,音賄。悔吝也。《正字通》凡言人有悔吝,此悔字讀上聲。凡言人能改悔,此悔字讀去聲。今人混讀者,非。又叶許里切,音喜。《詩·大雅》比于文王,其德靡悔。旣受帝祉,施于孫子。又叶火五切,音虎。《陸機·凌霄賦》判烟雲之騰躍,半天步而無旅。詠凌霄之飄飄,永終焉而弗悔。又叶許旣切,音戲。《班固·奕旨》淨泊自守似道意,隱居放言遠咎悔。
【可】1. 允许:许~。认~。宁~。 2. 能够:~见。~能。~以。不~思议。 3. 值得,认为:~怜。~悲。~亲。~观。~贵。~歌~泣。 4. 适合:~身。~口。~体。 5. 尽,满:~劲儿干。 6. 大约:年~二十。“潭中鱼~百许头”。 7. 表示转折,与“可是”、“但”相同。 8. 表示强调:他~好了。 9. 用在反问句里加强反问语气:都这么说,~谁见过呢? 10. 用在疑问句里加强疑问语气:这件事他~同意? 11. 姓。 | ◎ 〔~汗(hán)〕中国古代鲜卑、突厥、回纥、蒙古等族君
【可】《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又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又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又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
【无】◎ 没有,与“有”相对;不:~辜。~偿。~从(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度。~端(无缘无故)。~方(不得法,与“有方”相对)。~非(只,不过)。~动于衷。~所适从。 典
【无】〔古文〕《唐韻》武夫切,音巫。《說文》,亡也。奇字,无通。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易·乾卦》无咎。《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無)〔古文〕《唐韻》武扶切《廣韻》武夫切《集韻》《韻會》《正韻》微夫切,音巫。《說文》亡也。《玉篇》不有也。《書·舜典》剛而無虐,而無傲。又《益
【折】◎ 翻转,倒腾:~腾。~跟头。~个儿。 | 1. 断,弄断:~断。~桂(喻科举及第)。~戟沉沙(形容惨重的失败)。 2. 幼年死亡:夭~。 3. 弯转,屈曲:曲~。转~。周~。~中(对不同意见采取调和态度。亦作“折衷”)。 4. 返转,回转:~返。 5. 损失:损兵~将。 6. 挫辱:~磨。挫~。百~不挠。 7. 减少:~寿(减少寿命)。~扣。 8. 抵作,对换,以此代彼:~合。~价(把实物折合成钱)。 9. 心服:~服(a.信服;b.说服)。 10. 戏曲名词,杂剧一本分四折,一折等于
【折】《唐韻》旨熱切《集韻》《韻會》《正韻》之列切,音浙。拗折也。《詩·鄭風》無折我樹。《周語》體解節折而共飮食之,於是乎有折俎。又斷之也。《易·賁象》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疏》勿得直用果敢,折斷訟獄。又折中也。《前漢·貢禹傳》微孔子之言,亡所折中。又曲也。《禮·玉藻》折還中矩。《註》曲行宜方。還亦作旋。《史記·灌夫傳》吾益知吳壁中曲折,請復往。又屈也。《前漢·伍被傳》折節下士。又挫也。《史記·項羽紀》諸侯吏卒乗勝輕折辱秦吏卒。《前漢·蒯通傳》漢王一日數戰,亡尺寸之功,折北不救。又止也。《詩·大雅》予曰有禦
【却】1. 退:~步(因畏惧或厌恶而后退,如“望而~~”)。退~。 2. 退还,不受:盛情难~。 3. 表示转折:我来了,他~走了。 4. 去掉:失~。了(liǎo)~。
【却】《唐韻》俗卻字。(卻)《唐韻》去約切《集韻》《韻會》《正韻》乞約切,羌入聲。《說文》節欲也。从卩,谷聲。《增韻》止也,不受也。《孟子》卻之爲不恭。又《廣韻》退也。《前漢·袁盎傳》引卻愼夫人坐。《註》蘇林曰:卻謂而退之也。又《儀禮·士昏禮》啓會,卻于敦南。《疏》卻,仰也,謂仰於地。《韻會》俗作却。又訛作。
【赠】1. 把东西无代价地送给别人:~与。~礼。~言。~序(送别的文章)。~别。~送。回~。 2. 古代皇帝为已死的官员及其亲属加封:追~。 3. 驱除:以~恶梦。
【赠】《廣韻》《正韻》昨亙切,音。《說文》玩好相送也。《詩·鄭風》雜佩以贈之。《傳》贈,送也。《儀禮·聘禮》公使卿贈,如覿幣。《禮·檀弓》何以贈我。又《詩·大雅》以贈申伯。《傳》贈,增也。《疏》凡贈遺者,所以增長前人,贈之財,使富增於本,贈之言,使行增於義,故云贈增也。又《正字通》借封前人官稱曰誥贈,恩頒自朝廷也。又《詩·鄭風》知子之來之,雜佩以贈之。《朱傳》贈,音則。來,音力。《毛詩古音考》來音釐,贈疑是貽字之誤。未知孰是,存以備考。
【归】1. 返回,回到本处:~国。~程。~侨。~宁(回娘家看望父母)。~省(xǐng )(回家探亲)。~真反璞。 2. 还给:~还。物~原主。 3. 趋向,去往:~附。众望所~。 4. 合并,或集中于一类,或集中于一地:~并。~功。~咎。 5. 由,属于:这事~我办。~属。 6. 结局:~宿(sù)。 7.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九~。 8. 古代称女子出嫁:“之子于~,宣其室家”。 9. 自首。